首 页 用户登录 | ![]() |
|||
|
|||
按字母检索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
按声母检索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W | X | Y | Z | 数字 | 符号 |
|
![]() |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 → 论文中心 → 经济论文 → 经济学理论 |
|
|||||
分配理论的陈述——与卫兴华、谷书堂、绛锦聚、钱伯海、关柏春磋商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6 23:49:22 点击数:[] ![]() |
|||||
一)是人们工资在不断上涨,这样假如人们原来挑一天谷创造价值10个,资本家剥削5个,农民得5个,换成价格5元/天。但是现在人们还是那样挑一天谷,但是价格是15元/天。那么农民现在多得的5个价值是谁创造的?记得卫兴华与吴易风分别在他们的文章中用不变价格和可变价格化解这问题,说实际的价格是可变价格,而非马克思价值论中讲的不变价格——言外之意是实际不符理论。说实话我至今没搞清楚不变价格和可变价格是什么意思,但是按他们所述进行不变价格和可变价格的换算后,这种问题仍然存在。再说,实际就是可变价格,那么究竟是理论该符合实际还是实际该符合理论? (二)是马克思的价值与财富不统一,没法通过价值的来源和去向说明财富的来源和去向,那么剥削剩余价值究竟在说明什么事实?显然,同样依“谁创造归谁所得”这个理,资本家也可以说工人剥削了他的剩余财富。剩余价值率高也好,低也好,工人现在同样劳动一天,挣的大米比以前高得多,这是使用机器的结果。实际中的人们也只会看这个结果,同样的劳动,那儿挣的大米多他们就说那儿好,那儿优越。 应该说马克思看到了资本家对剩余财富的剥削,也看到了财富的分配(转形),但是他同那个时代一样,他也坚信“谁创造归谁所得”是唯一的分配法则,于是不得不定做劳动价值理论,以说明资本家的剥削。与马克思不同,萨伊力图说明资本家没剥削,但是由于他也同样坚信“谁创造归谁所得”,于是定做出三位一体的公式。这二者都是不对的,所不同的是三位一体公式中暗含正比,其价值的变化率与财富的变化率一致,较接近计量要求的同比定律。其实,作为合作的结果——商品,我们根本没有办法从商品中鉴别出谁创造了价值,谁没创造价值,也不可能像萨伊那样计算出各要素分别创造了多少价值。这好男人和女人合作生的孩子一样,我们如何分别男人和女人各生了孩子的某部分? 马克思对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的描述,完全违反了其自己的辩证法——见其关于质和量的陈述。依马克思的量质陈述,价值就是使用价值的量,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是测量这个量的尺度。 四、财富分配的三部分 群体获得的财富分做三个用途,一是终端消费,这是生产的目的;二是补偿生产资料的消耗,这是生产能继续的前提;三是社会积累,这是保证终端消费水平能不断提高的前提。财富的这三项分配是与制度无关的,任何制度下都得遵循。政治经济学中真正关心的是后两项财富归谁所有,而非其他。马克思认为后两项应归工人所有,仍是坚持“谁创造归谁所得”这个理,也与他没注意到头规律有关。头规律是:人类群体必须有个头,且是少数人当头。在人类群体中这种构架是没有例外的。至于是哪些少数当头,由选拔标准决定。由于人是有差异的,所以这种选拔标准将有利于这些少数人,于是他们被选出当头,那种选拔标准将有利于那些少数人,于是他们被选出当头。选拔标准的设立与体制的价值目标密切相关,意识形态此时开始体现出来。 作为群体的头,要有效组织和管理群体,必须能传达其指令并监督指令的执行,这要求头必须掌握一定的关键要素,以传达其指令并监督指令的执行。在商品时代资本家这种头主要通过掌握生产资料和利润来完成组织职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和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不能称之为剥削。事实上公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和利润也是不能让所有工人共同支配的,所谓“公有”仅在于头的权力不能世袭,其它的公有意义都是空话,不可能变成现实。在奴隶社会由于生产资料相对高度丰富,人是最关键的,所以那时头就掌握人,而在封建社会土地又变得十分关键,于是头就掌握土地。其实现代许多企业对那些关键的精英也同样要控制起来,与他们签卖身契。 我国很多人认为将生产资料和利润平分了就不会有剥削,就不会有贫富差距,这既是不了解头规律的结果,也是不了解平均化规律的结果。将生产资料和利润平分后,头规律很快又会将这部分财富集中起来,俄罗斯改革就是一例。考虑到部门与部门、企业与企业、人与人、地区与地区的差异后,在自由竞争下,从平均化规律将直接导出价格差规律(贫富差规律)[4]。当社会太不平均时,系统就会大乱,就会用极端的方式实现平均化。这些极端方式是经济危机、偷盗抢劫、杀人放火和战争。经济危机、偷盗抢劫、杀人放火和战争也是实现平均化的一种方式,只是代价太大。所以,要避免(或减少)经济危机、偷盗抢劫、杀人放火和战争这种平均化方式,就要求在自由市场外必须另有机制保证平均化的实现。通常这种机制是政府行为。政府不是守夜人,而是经济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是头。人类社会是不能没有头的! 头们的剥削不表现在对生产资料和利润的占有,而在于过高的工资和对生产资料和利润的恣意挥霍。生产资料和利润在本质上是群体的,不是任何个人的,但是它得归头掌管。然而同样是头,私有企业的头随意将生产资料和利润转化成个人消费不算违法,而公有企业的头这么做了就算违法。所以,我总觉得我们的法律有问题,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至于总财富中应分多少做终端消费,分多少做生产资料和利润,不是本文要讨论的。本文强调的是,从宏观上,个人消费超过平均水平的部分才是真正剥削,共有也好,私有也好,都是要反对的。进入微观后,又有许多规律要遵循,对剥削的评判标准还应跟着变化,但这仍然是另一的问题,本文不与讨论。 五、叠加原理 从个人目前构建的分配理论来看,宏观分配规律只有本人揭示的平均化规律;而微观分配规律则有很多,如,按劳分配、按资分配、效用分配、供求分配、权力分配、养老(小)分配、名誉分配、保险救济分配、教育分配等等。平均化规律确定各类要素报酬的基本水平,而微观分配则使各具体要素的报酬与基本水平不符。这其中有的微观分配是让要素的报酬回归平均水平,体现平均化规律,如义务教育,但是从总体看报酬与基本水平不符是主流。明星的高收入主要在于名誉分配规律的作用,但是现在明星报酬的基本水平比过去明星的高,则由平均化规律决定。不确定分配暂时没纳入讨论范畴,但的确有,如突发灾难时的救助和意外保险就是不确定分配。 当分配系统有许多分配规律时,那么一个规律就只能决定价格的一部分,所有规律决定的和才是价格的全部。这里问题是这里的“和”不是简单的加法,而是一种复杂运算后的“和”,描述这种复杂运算的原理就是叠加原理。任何一门科学都有其特有的叠加原理,其各个规律的作用是靠这个原理来合成的。如物理学中,牛顿四大定律及几个电磁学定律就是靠相应的叠加原理合在一起的,从而组成经典力学。 个人认为,宏观分配决定价格的基本趋势,微观分配和不确定分配则使价格发生波动,这与马克思所持的观点一致。平均分配将产生三个价格规律,交换价格的波动中心——中心价格(均衡价格或生产价格)的运动由这三个规律描述[5]。同样的工种,干同样的活,在好企业工资高,在差企业工资低,就是由价格第一规律(价格互动规律)描述的,因为不同企业是不同群体,平均分配只在群体内进行。好企业自然有更多的钱发工资,差企业自然则有更少的钱发工资。这与劳动多少无关,按劳分配规律、按资分配、效用分配、名誉分配、保险救济分配等等在此时不起作用。也许正是因为平均分配只能在群体内进行,使大家共枯共荣,共存共忘,所以人们都有集体感和国家感——即团队精神。 各微观分配规律间有非常复杂的关系[6],大概有:(一)分配规律调配的价值量之间的互动关系。任何一个分配规律都不可能调配社会中的全部价值,而只能调配其中的一部分。如按劳分 Tags: |
提供人:佚名 |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
![]() |
5VAR论文频道 |
![]() |
5VAR论文频道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新闻 | ||
|
|
![]() |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