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日前,农民工王斌余讨薪杀人案引起社会各方极度关注。这个悲剧的原因就是农民工无法通过第一条道路——合法渠道,来正常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王斌余之所以杀人,缘于没有及时拿到劳动报酬。起初,王斌余也是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但劳动仲裁部门没有及时受理,法院的诉讼程序又不能使他及时得到保护,尽管调解了,但五天之内他又没有了安身之处,血案终于发生了。 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为了讨薪,一些农民工采取了自己独立解决的办法,赖在工地不走、在包工头家门口静坐,甚至出现了“跳楼”“触高压线”等过激的行为,又或者开“维权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声援,然而这些无奈之举过后,成效又有多大呢?根据《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到2004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第一条道路的成本高昂,农民工受之不起,待之不急。 报告还指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1050元;国家支付政府工作人员、法官、书记员等人员工资至少是1950-3750元。综合所有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政府成本和法律援助成本,总成本在3420元-5720元之间,是所要讨的工资3倍。 既然第一条道路维权成本如此高昂,农民工就没有适合自己的维权选择吗? 农民工权益受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行动不统一 城镇工人的工资比农民工高得多,城镇工人的劳动强度比农民工低得多。从用人单位的拖欠收益来看,拖欠城镇工人似乎是最优选择。可是现在,我们几乎听不到拖欠城镇职工的问题,是什么原因呢? 众所周知,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依法维权。工会维权,理直气壮,成就令世人瞩目。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推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通过集体协商确保职工劳有所得、关注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有了工会,职工就有了依靠;有了工会,职工就有了代言人;有了工会,许多令职工头疼的问题就会比较容易地得到解决。所以用人单位再穷也不能拖城镇职工工资,再苦,也不会剥削城镇职工,因为那样只会给自己招若更多麻烦,得不偿失。 而农民工呢,虽然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但是几乎还没有多少知道工会是干什么的,更别谈假如什么工会了,更何况工会要不要管你还在人家考虑之中呢。 没有这个隐行保护伞,尽管与城镇职工同在一片蓝天下,但是待遇却迥然不同。 城镇职工有医疗、工伤、养老等面面俱到的各种福利,而农民工却在为能不能拿到自己的血汗工资而发愁。城镇职工加班有两倍,三倍加班费,而农民工却为自己万一不加班,是否意味着被解雇而担忧,结果导致一周劳动时间大大超荷。正如李强教授所调查那样,73.7%的农民工存在超时工作即每天8小时以上的,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的占65%,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的占23.7% 。 面对如此之不公,一些铁血男儿也斗争,反抗过。有的跳楼威胁,有的绑架恐吓,有的走投无路被迫真杀实砍。结果是一个个反抗,一个个倒下。不是被非正义的老板炒掉,就是被正义的法律所震慑。在这种情况下,正义与非正义似乎都于农民工无利,所以不管反抗与沉默,结果都一样,拖欠还是拖欠,压榨还是压榨。 这是一个数量之大的群体,人数约为1.2亿。 这又是一个弱小的群体,面对种种不公,只可忍气吞声,因为生活在正义的法律与不正义的老板交迫之中。这是一个充满潜能的群体,一旦他们正确看到自己的力量及解放之道后,任何非正义都不敢强加于之。这个力量与解放之道就是所谓的第二条道路——农民工的集体行动。团结就是力量,力量不单是数量,而是群体的整合度,群体的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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