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灌溉投资对农业生产增长的影响不明显……”[5]“我国不能也不应该增加对农业的直接补贴。”(林毅夫,2003)等等。 结合斯蒂格利茨经济发展次序理论、我国有关的实证研究、表1所体现的国际工业反哺农业路径以及我国目前的经济现实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次序简图: 图1: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次序简图
如图1,我国农村经济最应优先发展的是人力资本的培育与增长,根据西奥多·W·舒尔茨(Theodore .W. Schultz)的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增长主要是人的技能与知识的提高,主要是由教育、健康、技能培训等决定,这是促使农业生产量长期增长的关健原因。我国农村经济其次应优先发展的是物质资本的积累,包括土地、劳力、资本存量的增加以及为农户成为市场主体创造制度和物质条件。如果前两者具有了一定基础,就意味着在现有条件下农村本身的增长潜力已得到很大程度的挖掘,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考虑直接对农户进行补贴,刺激其消费水平,防止城乡差距过大。 3、农村经济发展次序与工业反哺农业路径选择 结合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次序的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3.1 从免费义务教育和以财政支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入手实现工业反哺农业。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次序第一层次的人力资本,其最为主要的内容是人的教育和健康,因此,教育和健康应该成为工业反哺农业的核心内容,这两个方面应该成为目前工业剩余输入农村的主要领域。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农村义务教育,一是新型合作医疗,这是政府必须首先考虑和完成的,因为这关系到农村自我增长能力提高与农村发展的未来。在我国,财政已具备这方面的能力。亚洲开发银行出具的报告分析认为,中国农村义务教育负担为210亿,按照中国每年2万亿元的财政收入,其所占比例并不很多。另外,报告指出,全球190多个国家中有170多个国家已经实现了免费的义务教育,除了发达国家以外,亚洲绝大部分国家,包括人均GDP只有中国三分之一的老挝、柬埔寨、孟加拉国、尼泊尔等国都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从可能性分析,中国完全具备这样的国力与财政能力。[6]其次,我国财政也有能力在不从农户手中筹资的情况下支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如将农业直补资金转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3.2 把加强农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工业反哺农业的重点之一。从中期来看,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是如何促使农户进行物质资本投资,而农户投资的增长必须有一定的前题条件:有一定的投资能力(拥有资本额达到一定的数量),有投资的有利条件等。对农户投资能力的培育可以通过政策倾斜与金融支持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主要要为农业投资创造有利的局面。主要是加强农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应对我国在土地资源减少、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方面的严峻挑战,最根本的出路是农业科技创新。另一方面,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的物质技术前提,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城乡统筹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户增收并成为市场主体的重要条件。 3.3对农业的直接补贴不是工业反哺农业的优先选择。我国的农业直接补贴制度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规模比较小。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1996-1998年,日本每个专业农民所获得的生产者补贴为23000美元,欧盟和美国分别为17000美元和14000美元,而我国农业补贴的总水平到2003年约合30-40亿美元,人均只有5-7美元。[7]二是在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匮乏的背景下实施的。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农村教育、社会保障、技术开发与推广及基础设施等制约农村人力资本及物质资本增长的因素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对农业实行小规模的直接补贴不能够促使农户人力资本、物质资本的增长,对农户消费增长的刺激也比较微弱,而在农业产业保护方面,小规模直接补贴的作用也远远小于粮食保护价收购,因而,我国目前的农业直补的经济效果不明显。 二、将粮补资金转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方案探讨 1、方案的提出 虽然从长远来说,农业直接补贴具有很多优越性,将是我们工业反哺农业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在目前我国的农村经济环境下,正如前文所述,其有效性是很值得怀疑的,很大程度上只是一民心工程。虽然农业直接补贴的实施,可以增加农业的小量收入,也能对稳定我国粮食生产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些效果都是短期和小量的,对生产性投入及生产增长几乎无影响,这是输血、是转移支付而不是提高生产力,因为从中长期来说,农村经济增长主要还是有赖于农户人力资本、物质资本的持续增长。因此,我国目前的农业直接补贴政策可以说政治效果明显,但经济效果不明显。 正是由于工业反哺农业存在路径选择,针对农业直接补贴在经济上不是最优选择的现实,我们拟议暂时将对农业的直接补贴资金用于农村更应优先发展的领域,比如将农业直补资金转为农村义务教育基金或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有关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在本文我们暂时不讨论,根据目前农村实际,我们认为,将农业直补资金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建立财政支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该说是一个易于操作且经济效果比较好的选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国实践中面临种种危机:农民的疑虑、基层政府的“套资冲动”与“钓鱼工程”、“保大”悖论、管理体制不完善等等。种种迹象显示,这些危机有可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陷入困境,因而有专家指出“对于贫困最好的保障方式可能是医疗救助而非合作医疗”(杨红燕,2004)。 政府必须考虑农村经济长期与短期、功利与科学之间的关系。根据我们对农村经济发展次序的分析,政府将农业直补资金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建立财政支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许正是能够体现这种考虑的政策之一: 首先,将农业直补资金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可以节省大量的执行成本。农业直接补贴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我国工业反哺农业的两个重要内容,在实践操作中面临尴尬局面:一方面,政府要将农业直接补贴发放到农民手中,需要一定的执行费用,据专家测算,美国、日本和欧盟对农民收入每补贴1美元,需执行成本0.5美元,中国的执行成本比美日等发达国家更高。[8]另一方面,政府又要通过自愿原则去发动农民交纳并逐个收取合作医疗资金,“目前,多数试点县(市)还是采用由乡村干部和乡村医生入户进行宣传并收缴合作医疗资金的办法,征收成本较高,难度也大”。[9] 将农业直补资金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可以避开政府与单个农民之间先“发钱”后“收钱”的工作流程,低成本、高效率地完成了筹资过程。 其次,将农业直补资金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可以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更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根据我们对农村经济发展次序的分析,将农业直补资金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建立财政支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降低农户生存风险,促使农户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增长,起到提高农村生产力的效果,与对农业进行直接补贴的“输血”工程相比,更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最后,建立财政支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只许成功,不准失败”的民心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成功,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小康和谐社会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但实践过程中农户对政府职能部门、对合作医疗本身的种种疑虑,政府部门的道德风险,执行的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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