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5var5VAR论文频道为您收集整理,5VAR论文频道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改革开放前,我国民航运输业由民航总局统一管理和经营,集航空运输、机场、航空管制等功能为一体。1980年,根据邓小平同志“民航一定要企业化”的指示,我国民航运输业从军队中分离出来,改为商业航空运输,民航总局由空军领导改归国务院领导,民航内部实行政企合一。
从1984年开始,民航系统内部进行了较全面的机构调整,按政企分开的原则,实行航管、机场、航空运输公司分立,并在市场准入、航线进入、机场建设、飞机购置等方面逐步放松管制。1987年实行航空运输公司改革,原中国民航独家经营改为多家经营,航空运输业初步引入了竞争机制。
下面简要介绍当我国前民航管理体制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行政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民航行政管理机构,包括民航总局、大区和省三级管理机构。存在管理层次多,民航总局和地区管理局直接经营管理机场,省局与机场合一等问题。
近20年来,中国民航经历了从大一统体制走向航管、机场、运输公司分立、鼓励多家设立航空公司以形成竞争的过程。这个过程还没有走完。当前,民航总局除负责飞行安全、科技规划、飞行标准、适航、运输计划等行业管理职能外,还负责直属航空运输公司及各级机场的管理,存在职能交叉、政企不分的情况。
空中交通管理体制
空中交通管制是保证空中运输通畅安全的指挥中枢。目前,我国空中交通管制实行的是统一管制、分别指挥的体制,即在国家空管委员会领导下,全国飞行由空军实行统一管理;军、民航空器分别由空军(海军航空兵)和民航分别设施指挥,空军和中国民航各自划分管制区和飞行指挥区。普遍反映这样的空管体制存在着如下弊病:
·军航民航的飞行管制区域划设不统一,空域结构不够合理,且多数空域由军方独享,使得我国丰富的空中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不利于航空公司营建航线网络(特别是辐射式航线网络);民航运输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受到影响(如民航飞机不能在最经济的高度飞行,浪费油料);不利于通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飞行指挥不统一,在一个空域由多家指挥,航空器遇到紧急情况,需要临时改变飞行状态时,因请示层多,有时得不到及时答复,容易失时误事,酿成事故;
·航空设施建设不统一,设备老化,管制手段落后,程度不同地影响了空中交通的通畅和效率。
这说明过时的空中管制体制已成为影响我国民航业发展的障碍,重新划分空中资源的军用、民用、军民合用的航空权势在必行。
“八五”时期开始的航路改造一期工程已经完成,更新了一批通信、导航、气象设施设备,提高了空管保障能力。随着空管体制的调整,空管设施的现代化改造将大规模进行。
航空运输企业,直属公司和非直属公司
航空运输企业是民航系统的主体,是实现经济效益的中心环节。我国现有从事航空公共运输的航空公司24家,其中民航总局直属企业10家,其余14家为1984年后地方和部委建立的非直属航空公司(非直属航空公司在业内也统称为“地方航空公司”)。[1]由此可见,我国民航运输企业的体制是“一个系统,两种制度”,这种状态已经延续了十几年。10个直属民航运输企业(另外包括中航油、中航材等总局直属后勤服务企业)和总局的关系,基本上沿袭了传统的国有企业体制,各企业的人事管理、财务、投资等等决策权由总局掌握(或拥有很大干预权)。而各类“地方航空公司”则呈现多种产权形式(有地方政府独资企业,也有股份制企业,如海南航空公司已在国内外上市)。
非直属航空公司的规模普遍较小(14家地方航空公司中,拥有运输飞机超过10架的地方航空公司有上航、川航、海航、厦门航、武汉航及山东航6家),所有非直属航空公司的业务量只占全民航的15%左右。从行业整体上看,我国航空公司规模偏小。下表是1999年运输总周转量在1亿吨公里以上的13个航空运输公司的情况。
表7-3 中国运输总周转量在1亿吨公里以上的航空公司(1999年)
航空运输公司的“一个系统,两种制度”局面,是1980年代民航体制改革的产物。当时将独家“中国民航”拆分,并允许地方和部门建立航空公司,率先走出了打破行业垄断的路子。但总局直属公司的企业体制深化改革的工作,没有继续进行下去。今天,总局直属企业(包括航空运输公司和航油航材等直属公司)的“大锅饭机制”还远没有打破,其结果是经营管理水平低,总体运行状态不如人意(后面还要详细分析)。
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十几年来,众多“地方航空公司”(其中包括地方国有独资公司)由于断了总局的“父爱”机制(如亏损补贴)的后路,在激烈的国内竞争中,经过优胜劣汰,兼并重组,出现了若干“小强人”,其独到的经营和管理的优势,正在展露头角,受到业内外的高度重视(如海南航、厦航、川航等)。
我国民航运输业长期维持这种“一业两制”状态,其弊病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总局既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又是直属公司的“总公司”,一身二任,纯属政企不分。在航空运输企业的管理方面,面对“亲儿子”和“地方航空公司”,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例如直属公司历来有班次安排上的优先权,又比如在全行业范围统筹收取的费用(总局结算系统建设费、民航建设基金),以及建设基金的使用苦乐不均等等。当然,“直属系统”也指责“地方航空公司”受到地方政府的特殊保护,从另一角度责难竞争条件的不平等。总之“不从体制上进行改革,老是抱着自己那一头,本位主义,区域主义,民航就没法发展”。[2]
舆论界常把不得人心的1999年计委、民航总局发布的机票“禁折令”和其后的民航“百条航线联营”措施,归咎于民航的“行业垄断”。确实,民航是需要高度集中管理的行业,而反竞争行为也往往用“行业管理”的旗号得以推行。不过从“禁折令”所反映出我国民航运输业的毛病,并非简单的“行业垄断”,应该说问题出在“不对称竞争”上。
定价体制和票价水平
按现行体制,民航客票价格由国家计委物价局定。自1990年起,民航折扣票价(即和对外国人的“公布票价”对应的国内票价)年年上调。1997年7月1日起,国内两种航空运价并轨,境外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在国内购票,与国内旅客同价。90年代的10年中,民航票价上调幅度达257%,同期人民币汇率下调40%,铁路客运价上调幅度约200%。
表7-4 90年代中国民航旅客票价的变动 单位元/客公里
不少文章说中国民航票价比国外高,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我国1997年公布、至今仍执行的票价合9美分/客公里,目前外国国内航线平均公布票价水平约为20美分/客公里。[3]1998年美利坚公司公布票价,每客公里23.9美分/客公里(按提前三天订票价为16美分/客公里)。[4]所以1990年代的“官价”上扬,可以说是向国际水平的靠近。
这里要讨论两个问题:一是票价折扣率的科学性,二是如何确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民航运价水平。
关于票价折扣。
国外民航运输公司票价一般实行多种折扣制度,这在民航业内称为“收益管理”。提高客座率是所有交通运输行业赚钱的关键要素,而民航客座的特点是所谓“易腐性”,必须在起飞前把座位尽可能地卖出。民航的收益管理就是通过科学预测优化,使企业经营的某条航线(航段)以最合理的价格出售全部座位。世界各大航空公司已形成一套管理方法,如提前订票、多级票价结构、流量预测超订等。
因此,国外民航票价的折扣率是经过精确计算和检验的,是一种重要的经营手段;一般情况下,国内短途票价水平高过国际长途票价,定票时间越早、越确定,折扣越多。[5]国外公司有的国际航线出于竞争目的,也由于规模效益,折扣票价就要比我便宜得多(如北京——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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