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西部的消费 我国新的个人所得税方案有望在2006年出台实施,对于扩大消费意义重大。首先,新的个人所得税将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提高为1600元,大幅提高800元,有利于给工薪阶层减轻税收负担,增加消费。据计算,200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7182元,按人均负担率1.91计算,城镇职工的人均负担消费支出为1143元/月,将扣除费用确定为1600元,使中低收入者保证基本支出得到满足后略有结余,这是顺应居民收入提高、生活费用支出加大的合理调整,而在此之前,工薪阶层在基本生活需要未得到满足前就需缴纳所得税,显然是不合理的,不利于扩大消费。 其次,本次个人所得税规定全国统一的纳税标准,看似不合理,其实新的纳税规定有利于缩小地区收入差别,鼓励中西部落后地区居民扩大消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收入水平部差距较大,如果对高收入地区实行高起征点,低收入地区实行低起征点,反而将进一步加剧地区间的不平衡,这将与个税本来的调节意义背道而驰。目前,各地实行统一的纳税标准,对收入较低的西部地区将构成利好,中西部相当部分中低收入阶层将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利于提高货币购买能力,增加消费支出,进而促进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 2006年消费增长也面临一些不利因素。一是受高油价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汽车和住房消费仍将延续较为沉闷的增长,火爆局面不会再现。油价一涨再涨使老百姓对汽车消费望而生畏,酝酿之中的燃油税政策也对汽车消费有重大影响。一项调查表明,有45%左右的消费者因为油价上涨推迟或取消了个人轿车的购买计划,燃油税对80 %的消费者的购车行为有影响。控制房价过快上涨、严格住房消费信贷的优惠贷款、提高首付比例等导致许多消费者采取观望态度,只有16%的消费者认为目前是购买住宅的适当时机。 二是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单靠政策补贴作用有限。要彻底改善农民状况,一要确保农村倾斜发展政策的连续性,确立几年度计划和实现目标,力争农民收入迈台阶。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尽快推出城市反哺农村的政策措施,例如通过农低、城高的反向工业产品“剪刀差”来减轻农民负担,扩大消费。“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国家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问题,我们期待新农村运动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 总的看,2006年消费需求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初步预计,2006年将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8766.2亿元,同比增长13.0%,名义增长高于2005年0.2个百分点,考虑到2006年物价水平可能会比今年略有提高,因而消费实际增长约为11.3%,比2005年实际增幅降低0.6个百分点。城市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6027.5亿元,增长13.8%,农村完成消费品零售额22738亿元,增长11.4%,城市消费增速基本与2005年持平,农村消费增长加快0.3个百分点,城乡消费差距由2005年的2.6个百分点进一步缩小为2.4 个百分点。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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