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缩短,第二方面网络投资的数量门槛降低但技术风险提高。因此,当今最优的网络投资策略,不再是当年修万里长 城的策略:数十年只建一个,建一个顶用一千年。同当代建铁路、高速公路和机场也大相庭径。现在建电讯基础网络,只有快建 、多建、快投资、快回收才是上策。就是说,当今网络技术潮流同确立数网竞争的体制要求更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最后,由于开放和资本市场建设的进展,要在今天筹措投资数网的资本,与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相比,都要容 易得多。这一点,不限于电信网络项目,而且对整个基础设施的投资而言,都是正确的。只靠政府的财政性资源投资基础设施的 时代,已经一去永不复返。
把上述三点结合起来,我们可以看到再也没有理由要让中国电信象当年的 AT&T 和大东控制的香港电讯一 样,先独占电讯市场几十年、上百年,然后才启动电信改革。中国现在就可以启动以建立数网并存架构为基础的电信改革。在我 看来,中国大体具备了一切条件,缺少的只是正确的改革理念。这个理念已经被国际国内电信改革的实践经验证明。
在全部现实条件当中,中国广电的有线电视传输网络最值得注意。第一,它是宽带,比中国电信通信网络的技 术容量大,更容易与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接口;第二,它拥有 7500 万用户,差不多是美国 TCI 公司现有规模的 2 - 3 倍大。这是真 正有潜力和中国电信形成竞争均势的力量。当然,要将我国有线电视网络的竞争潜力充分发挥出来,还要政策制度性的、技术和 投资性的“添加剂”。主要是,完成有线电视网络的政企分开和公司化改造,完成有线电视的全国联网和地方接入网的整合,开 发基于宽带网络资源的新一代因特网,在局部试验的基础上,允许中国联通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结盟开办电信业务,等等。
读者可以看到,上述主张同《再论》基本一致。唯一的区别是,本文认为中国的有线电视网络系统在多年独占 电视传输业务之后,同中国电信一样患有严重的“行政性垄断综合症”。没有竞争压力,谁也违疾忌医,那就无法实现将行政性 分立的网络资源改造为市场性分立资源的目标。最近可观察的一个事实是,正是一些地方的邮电部门咄咄逼人“侵入”电视传输 业务,迫使有线电视系统加快了自身的公司化改造和网络的整合。所以,我的一个“预言”是,在权利框架上允许有线电视与中 国电信互相插足,比划定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架构要更利于两个网络系统的改革和进步。
结论
(一)电信、有线电视和计算机网络三网合一,声像数据聚合网的出现,包含着大规模降低信息成本的重要机 会。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经济,中国理应对信息产业又一波技术革命作出积极反应。在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中,确定一个开放竞争的 制度和政策框架,具有基础意义。(二)电信和信息产业的开放竞争政策,中心内容是全部网络和各类电信服务的政企分开、企业化经营和市场 竞争。这三个原则互相作用,缺一不可。(三)政府和政府部门,与任何电信网络和服务资源的经营性实体和活动脱钩。行政权力不再是任何形式市场 独占的工具。立法对主管部门的行业性管理的内容和程序作出清楚界定。(四)依照《公司法》和企业改革的实践经验,完成对原电信部门和广电有线电视部门的公司化改组。针对“ 高额初装费”的特殊产权问题,考虑通过立法来确立客户初装费在电信公司和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中相应的股权权利。(五)确立开放电信市场竞争的原则,经过公共政策程序,提出分步实施电信市场对内对外开放的时间表。第一阶段 ,考虑回叫业务的合法化和通过立法“分立”中国电信的长途电话和市话业务;第二阶段,考虑允许联通与有线电视结盟,经营 市话业务;第三阶段,考虑分别增加长途电信、市话、有线电视和因特网络公司的国内许可证;第四阶段,考虑国际电信公司经 营中国长途电信、市话、有线电视和因特网络的许可证;第五阶段,允许电信、有线电视和数据传输业务的交叉;最后,完成全 新的电信立法,奠定全面执行我国电信和信息产业的法律基础。
参考文献
电讯产业课题组(王小强执笔), 1998 :“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产业论坛》, 1998 年第 4 期。有线电视多媒体业务接入模式研究课题组(方宏一执笔), 1998 :“再论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战略”,《产 业论坛》, 1998 年第 10 期,第 1 - 34 页。高昱, 1998 :“重新洗牌-一场关于中国电信产业的大论战”,《三联生活周刊》 1998 年第 12 期,第 15 - 23 页。中国国际金融公司, 1996 :“大东和香港电讯背景介绍”,打印稿。程武, 1998 :“天津联通市话假通-戏演给谁看?”,《中华工商时报》 1998 年 8 月 8 号,第 2 版。沈立钧、高昱, 1998 :“电信垄断面临挑战”,《时代周刊》 1998 年 8 月 27 日,第 6 版。黄强, 1997 :“美国电话回叫技术的发展”,《世界电信》 1997 年地 6 期,地 42 - 43 页。李波、薛飞, 1997 :“淄博一场‘官司’引出的话题:广电经营电话业务”,《市场报》 1997 年 11 月 10 日孟树森, 1997 :“ Internet 电信业务将迫使国际长话费下调”,《通讯世界》 1997 年第 12 期,第 20 - 22 页。徐逢贤、王振中、葛陵跃, 1997 :“我国广播电视网应加速建设”,《中国科技日报》 1997 年 11 月 19 日《信报(香港)》关于香港电讯长途电话专利提前结束的连续报道, 1998 年 1 月 21 日,第 1 版。《信报(香港)》关于香港讨论电视规管架构的报道, 1998 年 9 月 4 日。邓英淘, 1998 :“美国电报电话公司的发展与变化”,《产业论坛》, 1998 年第 6 期,第 34 - 44 页。高世楫、万岩, 1998 :“英国电信的改革和国际扩张”, 《产业论坛》, 1998 年第 6 期,第 1 - 33 页。王小强, 1997 :“德国电讯上市的启示”,《未来与选择》, No.97-3. 王小强, 1997 :“进入 21 世纪的严峻挑战”,《产业论坛》, 1997 年第 4 期。杨志坚, 1998 :“中国电讯业的基础实施”,电讯产业课题组分报告四,“中国电讯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 资料。刘研, 1998 :“中国电信市场需求分析”, 电讯产业课题组分报告六,“中国电讯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资料。刘建进, 1998 :“开放环境下电信产业的发展设想”, 电讯产业课题组分报告七,“中国电讯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资料。汪丁丁, 1998 :“特利风与特利风拟”,《经济学消息报》 1998 年 5 月 29 日,第四版。中国经济导报背景资料, 1998 :“竞争活跃的西欧各国电信市场”,中国经济导报, 1998 年 6 月 24 日,第 3 版 。 Crandall W. and Leonard Wavermen, 1995. Talk is Cheap, 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 Washington, D.C. Economist , 27 June, 1998, “ Chinese companies, Silicon Valley, PRC, Shenzhen and Beijing. ” Demsetz, H. 1968. “ Why regulate utilitie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 11,April, pp55-65.Harberger, A.C.1954, “ Monopoly and resource allocation ” , 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 Papers and Proceedings , 44, May, pp.77-87.Jon Van, 1998: “ With TCI deal, AT&T still not cable ready ” , Business News Home, July 1,1998.Dan Goodin, 1998: “ Nader calls for AT&T-TCI hearings ” , CNET NEWS.COM, June 29,1998.Jesse Berst, 1998: ” The real reason AT&T wants TCI ” , CNET, Inc. June 29,1998.John Greenwald, 1998: ” AT&T ’ s power shake ” , Business , July 6, 1998 Vol.152 No 1.Mill, J.S. 1848.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上一页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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