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5var5VAR论文频道为您收集整理,5VAR论文频道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一、市场结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构筑规模型竞争格局 1.引入竞争的可行性:自然垄断性变异与公共性变异 当代经济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竞争是提高产业整体效率、改善社会整体福利的 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但传统观点认为,由于建设网络供应系统的巨额固定成本及其 沉淀性,以及基于网络供应系统的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等技术经济方面的原 因,现存的垄断性行业具有完全的、不可动摇的自然垄断性,不可能也不应该引入竞 争。同时,传统观点还认为,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由于存在消费效用的不可分性、消 费的非竞争性及受益的非排他性,垄断性行业无法采用市场化收费的提供方式,使得 非公有资本参与投资的收益得不到有效实现,也会形成进入壁垒。 实践向上述传统观点提出了严峻挑战。随着技术条件的变化、市场容量的扩大及 其竞争形式的多样化,以及各种金融创新手段出现后对资本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的克 服,垄断性行业某些环节的自然垄断特性开始趋于弱化(笔者将其称为“自然垄断性 变异”);与此同时,收入和需求水平的提升及需求弹性的增大、技术和制度的创新 (特别是排除性量化技术的发展)使得垄断性行业具有了消费上的拥挤性(竞争性) 和可排他性,导致其公共产品属性也在日益弱化,出现了由纯粹公共产品向准公共产 品,甚至向私人产品转化的趋势(笔者将其称为“公共性变异”),这使得原来无法 实现的收费和收益补偿成为必要和可能,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部分或全部消除了进入壁 垒。这就为垄断性行业引入竞争扫清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障碍。 2.竞争模式的选择:构筑规模型竞争格局 (1)确立规模型竞争模式的理论依据。笔者不赞同高度垄断条件下的“缝隙” 竞争模式(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完全垄断;二是占优厂商,或称有竞争性从属部 分的主导厂商),因为在竞争活力和压力不足的情况下,它只会带来效率的低下和社 会福利的损失。这里要特别对学术界流行的一种观点进行一下审视。按照某些学者对 垄断的重新认识,由于存在着众多的潜在竞争形式(如“波特的多元竞争力”、“熊 彼特式的建立在创新基础上的动态竞争”以及“市场的竞争”等),垄断结构并不必 然带来垄断行为,因此,完全可以维持独家垄断的市场结构,在充分利用规模经济的 同时不必担心竞争活力的问题。该种观点认为,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的挑战以及 企业并购风潮这些强化产业集中的因素,中国的垄断性行业完全没有必要通过分割、 分拆或分立等手段来打破目前这种独家垄断的市场结构,这样只会弱化这些产业的国 际竞争力。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一方面,笔者对潜在竞争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诚然,潜在竞争在保持竞争活力和抑制垄断行为方面会起到某种作用,但潜在竞争 相对于实际竞争而言确实存在着局限性,导致其竞争力量微弱,在垄断结构特别是在 独家垄断结构下,并不能有效抑制旨在限制竞争的各种垄断行为。另一方面,笔者对 潜在竞争转化为现实竞争后企业竞争力,特别是国际竞争力问题表示担忧。要看到, 中国垄断性行业的初始状态虽然也是一种集中,但这并不是市场作用的结果,而是在 政府“庇护”下形成的。由于缺乏实际竞争的洗礼,竞争力很弱。一旦若干年之后打 破这种“庇护”,潜在的(有限制的)国际竞争转变为现实的(真正和直接的)国际 竞争,这些看似庞大的产业巨人就有可能迅速被强大的国际“巨鳄”击垮,到那时还 侈谈什么“竞争力”。由于是独此一家,届时被彻底摧毁的不只是某个局部的企业, 而是整个部门或者说整个民族的这一产业。这样一种(国际)竞争代价无疑是惨重的 。这就意味着,“为保有规模而不打破现有独家垄断结构,只通过潜在竞争的方式来 维持竞争活力”的思路是行不通的,把世界范围内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历程归结为“垄 断—解体—再整合”并由此试图在中国绕过直接竞争的洗礼而走“捷径”也是不行的 ,必须开展厂商间的实际竞争。 笔者也反对易形成过度竞争的“原子式”竞争模式,这不仅因为基于此模式的完 全竞争状态在理论上过于理想化而缺乏现实可能性,而且从中国实现“赶超战略”等 实际需要出发,也没有必要依据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发展路径亦步亦趋地 走原始自由竞争之路,而是可以利用竞争道路上的“后发效应”,实现阶段式跳跃, 一举形成市场结构的适度集中。应该看到,市场结构的适度集中,是具有正面效应的 :有利于通过规模经济机制(包括工厂规模经济和企业规模经济)提高生产效率;能 够通过范围经济和多角化经营节约市场交易费用;为技术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和物质 基础。事实上,在新经济逐渐兴起和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由特殊的成本 结构、网络效应(指技术或产品之间的系统性和相互依赖性以及消费者之间的相互影 响即网络外部性)及正反馈机制、转移成本及锁定所形成的信息产品生产与使用中( 指需求方,与生产方相对)的规模报酬递增及由此带来的强者恒强和“赢家通吃”的 格局,以及新一轮大规模并购浪潮的汹涌而至和逐渐激化的国际竞争都在一定程度上 使适度集中型市场结构得到强化。 基于此,笔者提出构筑介于“缝隙”竞争模式和“原子式”竞争模式之间的“规 模型竞争模式”。规模型竞争模式,有利于实现规模效益与竞争活力的最佳组合;有 利于在技术创新中将竞争压力与企业规模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处理好实际竞争与潜 在竞争这两种不同竞争形式之间的关系。 (2)创建规模型竞争模式的具体构想。规模型竞争模式的创建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产业层面;二是“亚产业”层面。就产业层面而言,应以规模经济与竞争活力相 兼容的有效竞争作为基本原则,对垄断性行业中残存的自然垄断性业务领域(主要是 指某些固定网络性操作业务,如电力产业中的线路等输(配)送网络业务,电信产业 中的有线通信网络业务特别是本地环路服务,铁路产业中的铁轨网络业务等,以及某 些“瓶颈”环节,如车站、机场等)和已经变异成为非自然垄断性的业务领域(如电 信业的长话、移动和增值业务,电力行业的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务,铁路和民航部门的 客货运输服务等),区分实行不同的产业组织模式。对于自然垄断性业务领域,一般 只能仍维持独家垄断的格局,但应作为政府规制的重点,设计模拟竞争机制或含有利 润刺激的激励性规制机制,以刺激企业提高效率;而在大量非自然垄断性业务领域, 则完全可以打破独家垄断格局,通过适度的分拆和放宽市场准入,形成竞争性寡占的 市场结构或者竞争主体再多一些的垄断竞争型市场结构,然后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和 企业间的市场化合并推动产业的集中,走向更大规模和更高水平的竞争,实现垄断— 分拆—竞争—再整合的过程,以此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就“亚产业”层面而言,主要是要突破传统单一大规模组织模式的弊端,同时提 高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尽力克服纯粹企业科层形式较高的内部组织成本和纯粹市场形 式较高的外部交易成本,在努力保持和发挥大企业固有规模优势的同时,又注意引入 具有灵活性和竞争性优势的中小企业。通过企业集团、企业系列以及虚拟化网络等组 织形式,将众多中小企业有效地组织起来,按照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纳入大 企业的协作范围之内,在价值链的关键环节上层开合作,由此形成以大企业为轴心的 大中小企业之间分层竞争、跨层协作的规模型竞争优势。 3.产业重组:实现规模型竞争的一个重要步骤 为了实现规模型竞争,对垄断性行业原有的“大一统”的组织架构进行重组是非 常必要的。概括起来,目前阶段可供选择的重组模式主要有四个,即横向分割模式( 也称按地区分割模式)、纵向分割模式(也称按业务分割模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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