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方案和激励措施,鼓励人才流动,吸引境外智力,支持科技人员创办民营高科技企业,使各类人才能脱颖而出,以形成一支庞大的、高素质的致力于高新技术产业的人才队伍。与此同时,在抓好国家教育与职业培训工作的同时,要鼓励企业界加强职工培训,把培养具有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能够驾驭日新月异的新技术的人才作为教育与培训的重要目标,使我国经济建设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第二,尽快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实行必要的倾斜和保护。 为促进一些高新技术产业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政府应在税收上实行减免的优惠政策,在信贷资金上给予重点保证,在采购上制定鼓励购买国产高新技术产品的政策。凡与国外产品性能、价格相仿,有助于形成民族高技术产业的产品要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国内用户优先采购,以增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为此,有关部门应在总结以往界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办法,尽快制定出我国关于高新技术产业的界定标准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细则,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 第三,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加大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引导、激励企业增大对科技的投入。 资金投入不足,已严重地制约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政府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建议设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专门用于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以及扶持带有共性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项目,加大中间试验经费,推动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应把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入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鼓励地方和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高技术风险投资,政府有关部门也应拿出一定的资金建立国家高技术风险投资基金。此外,政府在引导和培育资本市场过程中,应制定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法规和实施办法;为了吸引企业增大对科技的投入,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积极引导,逐步使企业成为高新技术投资的主体。 第四,推行“促联育新”战略,加强优势集成,合理组建一批联合企业集团,并重点培育有望成为新增长点的中小科技型企业。 建议在电子、信息、通讯、生物、新材料、机电一体化、新医药等领域重点支持一批已具有高技术拳头产品的大企业为龙头企业,组成以高校或科研院所为依托,横向、纵向联合众多企业的联合企业集团或高新技术产业群,通过联合、协同优势互补,使之能与国际跨国公司相竞争。与此同时,政府应加强对铺点太多、资金分散、难于形成规模经济的热门项目及产品的宏观干预和引导,通过强有力的措施,使它们尽快走上集成之路。此外,各级政府应重点扶持一批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有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高新技术项目和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使之能迅速由小到大,走滚动发展的道路。 第五,以上措施的实施都要依靠政府的支持与引导。 人类社会的进步总是伴随着技术的进步,而在任何重大技术更新的背后都有政府的大力支持。从18世纪30年代蒸汽机的发明,19世纪70年代电动机的发明、内燃机的使用,到20世纪中叶人类利用原子弹、计算机和新材料技术,无不体现了政府的推动作用。各国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增加投入,提高政府在科技中发展中的决策和协调能力,来促进本国科技进步与技术的应用。特别是20世纪后半叶各国政府的每一项重大决策,往往包含了发展高技术的决策,如美国的“星球大战计划”、欧洲的“尤里卡计划”、中国的“863”计划,都体现出政府的意志。 在当前向知识经济转变的过程,政府的作用尤为重要。因此,建议我国政府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专管机构,并由国家主要领导人担纲负责,在国家层次上进行统一规划、部署和管理。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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