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谋私提供了方便,既然一级组织可以集体的名义承担改革的风险,同样也可以集体的名义降低腐败的风险。如前所述,创新通行证原来只是创新者给尚处于幼稚时期的市场经济成分的一根拐棍,而随着新体制可以独自行走时,创新通行证这根拐棍也就是多余的了。但新体制下的寻租者看中了创新通行证可以沟通公共权力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一特性,因而把这种形式保存了下来,凭借公共权力参与社会资源的分配,在市场经济中排挤其他竞争者,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这样创新通行证也就完成了向垄断通行证的转化。垄断通行证不是旧体制的复归,更不是新体制的发展,而是利益集团借助新经济体制的作用保护和发展利益集团和个人利益的手段,因而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制度创新。 垄断通行证的普遍发行存在于计划经济体制被否定,市场机制已上升为起主要调节作用的时期,这一时期改革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任何行为只要冠上改革之名,就有了护身符,因而以改革的名义发放垄断通行证就成了普遍采用的寻租形式。垄断通行证发放的领域一般是与资源分配有关的领域,如自然资源开发,产权改革所导致的国有资产的重新分配,国家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公共设施的建设等。而垄断通行证所承载的公共权力要发挥增值潜力,不至于一次消费掉,就必须与一定的资本融合在一起,把垄断再生产出来。这样垄断通行证通过与资本的结合进行垄断形式的生产,再通过这种形式的再生产垄断更多的资源,把一个又一个的竞争对手挤出局外,最终达到对一个行业,甚至一个地方经济的垄断。这种公共权力与经营资本相互融合的资本就是寻租资本。寻租资本一经产生就对正在成长的经济体制产生有力的冲击,具体表现在: 1、 寻租资本加剧了社会的贫富不均。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应该跟着效率走, 哪里经济效率高资源就流向哪里,但有寻租资本活动的经济结构,资源便跟着权力走,公共权力可以决定资源的流向。在产权民营化改革中,公共权力通过操纵改制过程使国有资产向经营者和与政府官员有关联的人集中,使广大职工成了丧失生产资料需要社会救济的一群人。在煤矿等资源开发领域,把本应属于国有的资源占为己有,而且恶化了地方的生产环境和生存环境,农民失去了生产资料却得不到补偿。在城镇建设和开发区建设中,通过低价强制向农民征地,然后再以高出原价十倍左右的价格将土地销售出去。通过资金、信息以及人事关系上的优势挤压当地的民营经济,将经济资源最大限度地集中到自己手里。 2、 寻租资本弱化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应是配置资源的基本形 式,但寻租资本却享有在市场之外运作的特权,人为地限制了市场机制的调节范围,降低了市场机制应有的经济效率。特别是由于寻租资本的泛滥,使寻租权力配置资源与市场配置资源两种方式长期并存。并且市场配置资源在欠发达地区还有缩小的趋势,一些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也千方百计依附寻租资本,尽量摆脱市场机制的调控。 3、 寻租资本降低了经济效率,影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一方面因为得到了垄断通行证就 可以获得高额利润,使企业丧失了改进技术、加强管理的积极性,特别是恶化了经济结构,使资本的投入周期人为地与政府官员的任职期限联系起来,缺乏长期投资的积极性,经济资源过多地流向餐饮业等技术含量不高的行业。另一方面也降低了非寻租资本的效率,由于经济资源向寻租资本集中,非寻租资本活动的领域不仅资金短缺,而且人力资源不足,影响了这些企业的规模发展与技术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本应田寻租资本负担的部分税费,也有相当一部分转给了非寻租资本,因而人为地加重这些企业的负担,一些寻租资本严重的地方,非寻租资本为了摆脱各种高额税费,往往使有限的资金外流。
四、遏制寻租资本,我国制度创新面临的新任务 一个成熟的经济体制,大体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是机制调节层,第二层是法律规则层,第三层是道德伦理层。各个层次都有特定的功能,但又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经济结构的良性循环(注:把市场经济体制等同于市场机制调节是不科学的,市场机制只是经济体制第一个层次的主要内容)。经济结构中可能产生的资源配置错位、贫富不均、垄断竞争等非效率的社会行为一般可通过现代经济制度的自组织功能予以矫正,而不需要通过对抗、通过应用国家机器等暴力手段从经济体制之外的力量进行强制干预。当前寻租资本能在我国的经济结构内发展,但我们的经济体制又不能有效的约束它,这说明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还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它缺乏自我净化的功能,不能自觉地将带有封建色彩的诸侯经济,带有官本位色彩的长官意识,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行政干预排除掉。 我国目前经济制度结构的现状是,第一个层次比较健全,已经形成了一个完备的市场机制体系,但第二、第三层次发展不足,我们的法制和道德还很难将全部经济活动和参与经济活动的绝大多数行为主体拉入市场体系之中,接受市场机制的评判,而是游离于市场体制之外,甚至凌驾于这个体制之上。寻租资本正是靠经济体制之外的力量进行运作,经济体制本身却不能对其进行约束的经济因素。经济体制的这种现状也就敲定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 1、 要准确地划分经济体制与行政体制的边界。在社会结构中,虽然经济体制与行政体制 相互联系,但各自应有特定的活动领域,而经济体制与行政体制界限不清,经济体制受行政体制约束一直是我国社会结构的主要特征。虽然现在独立于行政体制之外的经济体制已经形成,但由于体制的固有刚性,行政体制对经济体制仍有支配作用,这就为公共权力与经营资本的融合提供了制度前提。要解决这个历史难题,我们就必须划清经济体制与行政体制的界限,提高经济体制的活动空间。 2、 要克服法律调节的歧视性倾向。我国目前的市场主体在法制面前并不是平等的,对个 体私营企业、弱势群体约束过多。而对于有行政背景的寻租资本却不敢管,不想管,管不着,甚至把本应由强势集团负担的费用也想方设法转给弱势群体,使法制失去应有的公平性。 3、强化道德的自我约束功能。经济生活中的道德有两种约束方式,一种是强制约束,如果你违背商业道德,你的利益就要受到损害,在这里,遵守道德也是一种经营手段,不这样做你的利益就要受损,这就是道德的强制约束。还有另外一种情形,遵守道德并不能给当事者带来利益,做了违背道德的事也不一定给当事者带来损害,如自觉参与公益活动,扶持弱势群体等。这种没有与个人物质利益直接联系在一起的道德行为是对道德的一种自我认知,是自我约束行为。我国目前存在的寻租资本,从主观上讲是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缺乏对道德的自我认知。要提高市场行为主体对道德的自我认知,首先要提高公务员的道德水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公务时应自觉遵守行使公共权力的道德规范,而一旦进入经济活动领域则要自觉遵守市场道德规范,只有如此,寻租现象才会大为减少,才能建立起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⑴ 陈永苗 陈玲玲 《国际先驱导报——新闻。观点》 2005、9、30 ⑵ 周福安 中国思维网/学人原创/经济理论 2005、10、4 ⑶⑷ 卢现祥 《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 1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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