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规则中,可以分为内部规则和外部规则。内部规则是社会成员在博弈过程中自发形成的,而外部规则则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制度。内部规则是具有普遍实用性的,而外部规则的适用范围限于组织内部。制度变迁过程可以看着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不断调和的过程。作为外部规则的组织是要遵循内部规则的,但同时也会影响内部规则,甚至转变而成为内部规则。作为受到普遍认可的内部规则的改变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外部规则的转变则较容易。周业安(2000)通过对一些案例的分析表明中国的整个制度变迁的背后,实质是内部规则的自发演化。但他如下的表达是不太准确的“……动态地看,中国的制度变迁实质上表现为外部规则的不断退出的过程……”(周业安,2000, P10)显然,他在这里把外部规则主要看成政府的行为。政府的行为属于外部规则,但不是外部规则的全部,只能说外部规则的转变是较内部规则快。 李建德(2000)为制度演进理论建立了一个分析框架。在他看来,最稀缺的要素决定一个时期社会最根本的制度(即他称的宪法制度)。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依次经历了氏族社会、纳贡社会、土地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在各个历史时期中,最稀缺的要素分别是劳动、劳动的保护能力、土地和资本。随着人类利益极大化行动的转变,最稀缺的要素会发生变化,而社会制度也会随之而演进。用这一分析框架,李建德(2000)宣称,除了强大的解释力外,更可以对未来社会的发展作出预测。即随着社会普遍的知识水平的提高,资本已经不是最稀缺的要素,取而代之的是知识,知识成了最稀缺的要素,因此,未来社会被他称为“知识主义社会”。这实是一种对制度演进的解释方法,但我们用它来解释具体的制度变迁时,找出那个最稀缺的要素实非易事。我们即使同意他“最稀缺要素决定根本制度”的提法,但在解释这个“最稀缺要素”时是有差异的。任何社会中要素都是非常非常多的,相对于社会运行来说,其中最有优势的那种要素决定根本制度,而不必追问到底哪种要素为最稀缺。这样来看,他的观点和我们是一致的。
二 案例描述:来自面包车拉客的游戏规则的转变 我所在的学校分南北校区(北区为新投入使用的),每天都有约40辆小面包车拉载学生往返于学校和集市之间。白天随时都有七八辆在校门口等客,为了载到更多的人,司机会使出多种多样的办法:将车停到最佳的位置、吆喝甚至下车拉客。有时还叫上自己家人坐在显眼位置上充当乘车人,然后大喊“车上有人了,来来,上车就走”,真正要乘车的人往往会坐上车里已有人的以便早出发,等到座位快坐满的时候,那个当“托儿”的人又下车再叫上一人。虽然用不同的方式来争取乘客,但却没有车主以降价的方式进行竞争,一元一人的价格好像从来没有降低过。至于乘客,除了有非常非常特殊的事,一般也没有为了让车先发而多出钱的。这种“混乱的”拉客状况一直没有改变。学生出校门乘车总是先看哪辆车上有人,然后才上车。而车主则是见人便招呼或上前拉。司机为了将车停到最方便上客的位置,展示着他们的驾驶技术可谓精彩。但有一段时间,面包车拉客的混乱状况得到了改变。司机很有序的把车排成“一”字停在校门口,最前头的车先开,有客来时,其他车主也不会上前招呼,而是一致的让乘客上最前面的车。第一辆装满人后开走,第二辆再开到先发车的位置,这样依次载客发车。而学生出门乘车再不会遇到拉车现象,一般都到最先开的车上,每人等待的时间也大大的缩短。车主也省了吆喝或抢客。这些无人管理的面包车能自发的形成良好的秩序,令人好奇。多位司机告诉了我他们一致同意这种游戏规则的简单的经过,“我们每天叫客也很累,有时坐车人少,两三个人也要跑一趟。有人提出来这种方法,排前的先开,大家都不抢客,装满就走。我们省得这么累。坐车的也不用等太久,对大家都好”。我问如果有人要拉人怎么办,司机说大家都是熟人,这样做不太好。“那如果坐车人多,开始我排在你后面,但你发车后不久我也发车了,而在路上我开得快,比你先返回,我应排在你的前面还是后面?”“你先到就排在前面”。这种良好的秩序维持了一段时间,后来北校区投入使用了,新增了不少主要跑北区的车。但一般司机是两校区都要去,跑北区的车会路过南区,他们未装满客时常会在南区停一会,叫上几个客人再走。停在南区的面包车司机慢慢开始不再遵守他们先前定下的有序发车的游戏规则了,拉客现象又回来了。
三 案例的理论分析 面包车拉客从无序到有序再到无序的状态,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在面包车司机的相互竞争以及司机与乘客间的竞争中,自发的形成了一个大家一致同意的竞争秩序。这种秩序的形成在于每位参与主体预计在新的规则下的获利高于旧规则下的获利水平,当有人提出改变旧规则时便立即得到了积极的响应。假设以πi代表参与主体即司机i每天的获利,Ri(n)代表每天拉n个客人的总收入,Ci则代表司机一天的成本,于是: πi= Ri(n)- Ci Ci大小取决于每天面包车往返于学校于集市间的次数,还包括司机为争取更多客人而做的一些如吆喝或拉客的成本。在无序的竞争情况下,司机经常在未载满乘客时发车。显然,每天来回的次数会增加,即Ci较大,假设每天的乘客数量是一定的,即Ri(n)是一个不变的量,故此时πi不会很大。在有序的竞争环境下,每位司机几乎都要当车装满乘客才发车,因此每天跑的次数会下降,以Ci´代表这种规则下司机的成本,即此时Ci´πi。故在新的规则下,每位司机预期的平均获利会上升,因此新规则得以实现。对于每位司机的平均获利会上升,同时,乘客的收益也会增加,这是一个有效的制度安排。但是具体到每位司机的获利,很多人的期望值是不一样的。期望获利与平均获利之间总有区别,期望获利高于平均获利的,他们没有遵守游戏规则的积极性。相反,期望收益低于平均获利水平的,他们乐于遵守新的游戏规则。如果司机采取拉客的战略,Ri(n)与他们拉客的付出成正比例,拉客积极性高的,Ri(n)越大。对一部分司机来说,拉客或让家人充当“托儿”的成本可忽略,他们没有积极性遵守新的游戏规则。显然,这种新的游戏规则本身就存在不稳定性。另外,随着外部的影响,可能会加速这种制度的改变。在本文的案例中,从北院出发的车经过南院时会顺便载走一部分乘客,这使得南院的司机要装满客人,必须等待更长的时间,这会促使他们重新回到那种无序竞争的状态。在新制度下,要使其正常的运行,主要靠的是参与者的自觉遵守。在制度的的建立过程中,参与主体会作出遵守这种规则的承诺,但这种自觉遵守的承诺却是不可信的,参与人的行动免不了进入博弈均衡。尽管参与者之间的博弈是重复博弈并且在可预见的将来还是无限次重复博弈。明显的事实是参与人并没有做出满足无限次重复博弈会遵守承诺的行动来。仅仅靠参与人的信誉不足以认为他们的承诺是可信承诺,在利益趋势下,他们会很容易违反承诺破坏已有的制度。正如诺思和巴里·温加思特(2003)介绍“杰里米·布洛(Jeremy Bullow)和肯尼思·罗格夫(Kenneth Rogoff)认为,重复博弈本身不足以防止违约行为,还需要更复杂的制度安排。” (诺思、巴里·温加思特,2003)在本案例中,司机之间多为熟人,主要靠他们之间的信誉来维持有序的竞争状况。正如司机告诉我的,违反这一规则总是“不好意思”,要打破这规则需要冒“得罪熟人”的险。但在利益上权衡轻重后一些参与人(司机)愿意冒这个险。司机间的这些承诺可能延缓了对有序制度的破坏,但其却不能长期存续。这种靠制度参与者自我维持的制度其实多有这样的特点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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