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就业生活承载水平。
编制城市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城市产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导向,发挥土地资源对产业发展的调控作用,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的结合,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
规范市场准入条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根据产业调整目标指向,制定城市重点发展、限制发展和转移淘汰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作为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的依据,严格审批限制、淘汰类项目建设投资。对城市已有的重污染、高耗能、高水耗、存在安全隐患等限制、淘汰类产业,加大监督力度,采取清理整顿、限期整改等适当的行政、法律手段,促使、引导其通过技术改造、土地置换等手段加快产业、产品转型。
2、政策扶持
结合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中重点产业、重点区域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对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中的规模企业、限制淘汰产品改造搬迁企业,在资金、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于支持。发挥政府采购的扶持作用,对本地区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产品,政府部门优先购买。
完善城市创新服务体系,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加强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建立和完善科技评估、技术成果交易、创业投资等区域创新服务机构。制定产业创新政策,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创办各种形式的孵化器,建立服务功能社会化、网络化的创新服务体系,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新产品开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增强企业技术和产品的创新能力。
积极发展非公有制企业,扩大市场开放度,拓宽产业投资发展空间。加快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开放城市社会事业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进社会公众服务类产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3、环境促进
优化产业发展硬环境。加大财政对市政基础设施、能源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服务设施,优先发展交通运输、能源、邮电通讯和信息服务等基础产业,提高城市功能对产业发展的承载能力。
优化产业发展软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发展城市文化,提升城市文明,加大城市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完善社会信用制度,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投资服务体系,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制定优化发展环境监督机制,强化领导责任追究。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建立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多渠道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