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方案的出炉,引起广大高校毕业生的高度关注,他们希望自己能通过就业见习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记者根据读者来电整理出几大问题,供求职者参考。
问:我怎样获知有关见习的报名时间、有哪些见习单位等信息?
答:省直各有关部门和海口市、三亚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将会把核实后的见习单位名单(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提供的见习岗位名称及数量、见习岗位见习时间和见习期限、对见习毕业生的资格条件要求、见习补贴标准等),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负责将见习单位的见习岗位信息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按月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公布受理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计划的专门机构及联系方式,接受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审核资格条件、对见习岗位、办理相关手续、开展后续服务的职责等,都是省直各有关部门和海口市、三亚市人事劳动保障局承担。
问:如果我报名参加就业见习,我和用人单位分别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答:见习之前,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单位要签订《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时间、见习期限、见习岗位和见习待遇等。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要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为见习毕业生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选用的依据之一。
问:如果见习期结束,没被见习单位录用怎么办?
答:见习期满未被见习单位录用的学生,可继续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要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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