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社会经济秩序起了一定作用。但因大量用兵,加上皇室用度庞大,另有各地自然灾害时有发生,使得略有好转的国家财力储备又出现入不敷出的枯竭状态,史载:"大兴兵伐匈奴,山东水旱,贫民流徙,皆印给县官,县官空虚"〔31〕。在西汉王朝财政出现严重危机之际,而许多豪商巨贾则乘机利用货币不一的混乱,囤积居奇,从中牟取暴利,史书记曰:"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32〕。"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衣食皆仰给于县官。……县官大空,而商贾或滞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氐首仰给焉。冶铸鬻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33〕。
汉武帝为缓解财政危机,采取大量铸行"半两"币投入流通,以解燃眉之急。此举反而引发民间私铸、盗铸货币风潮再起,虽对私铸、盗铸者重治严惩,但因重利驱使,铤而走险者仍大有人在。流通货币中官铸、私铸、盗铸混杂,真假难辨,社会中出现了"钱益多而轻"〔34〕的局面,货币贬值,物价腾涨,社会经济再度陷入混乱,西汉中央财政危机依然。
"更始钱币的澹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35〕。汉武帝决心进行币制的再次改革。此举目的有三:一是借改制后的铸币之利,填补国家财力储备的亏空;二是借新币铸行、旧币废止之机,清除豪商巨贾利用货币不一、居奇牟利的弊端;三是铸行新币,尽量减轻或消除私铸、盗铸货币给社会经济带来的极大危害。
汉武帝元狩四年,始造币值昂贵的白金三品币和以白鹿皮为质的皮币;罢铸"半两"币,新铸"重如其文"的"三铢"投入流通,收缴熔毁在此之前的各种铸币,并再次严令禁止私铸。此次改制,因白金三品币值昂贵,流通不便,新铸"三铢",盗铸者无甚不便,前述弊端难以消除。为此,武帝元狩五年再行币量改制,改"三铢"为"五铢"。始铸行的"五铢"币,整体郭圆方正,币量轻重适宜,外郭相应加宽,防止盗铸者磨损而取铜料,这种新铸"五铢"的币形,为稳定其币值,起了积极的作用。
"五铢"币铸行之后,其币形、称量虽已定制,但除中央王朝铸行外,各地郡国官署亦可铸行,称之为"郡国五铢"。郡国官署所铸"五铢"的实物,屡有报道,在山东地区1979年3 月诸城昌城镇出土铜质五铢范23方,其年代当属汉武帝时期〔36〕;1965年莱阳古城亦出土铜质钱范13件,年代亦属武帝时期〔37〕。因各地郡国官署铸"五铢"币时,时有减重、掺杂而牟利的现象发生,史载曰:"郡国多奸铸钱,钱多轻"〔38〕。为防止上述弊作,汉武帝元鼎二年"公卿请令京师铸钟官赤仄,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仄不得行"〔39〕。新铸的"赤仄五铢"料精工细,一枚等同郡国五铢五枚之值,前所铸行的白金三品币及"重如其文"的三铢币罢废。"赤仄五铢"币存世较少,近年在河北满城汉中山靖王刘胜墓中出土247枚〔40〕, 蒋若是先生论此即是"赤仄五铢"无疑〔41〕。
由于"赤仄五铢"比价高于"郡国五铢"五倍,流通中甚有不便,因拒收"赤仄五铢"而获罪者史载有之,"(曲城)候臬柔坐为汝南太守知民不用赤侧钱为赋,国除。"索隐谓:不用赤侧为赋。案:时用赤侧钱,而汝南不以为赋也"〔42〕。"郸候周仲居为太常坐不收赤侧钱收行钱论"。 颜师古注曰:"赤侧当收而不收,乃收见行之钱也"〔43〕。另外,因"赤仄五铢"价高,盗铸获利更厚,私铸、盗铸转而为之,史载:"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44〕。由于上述原因,赤仄五铢铸行二年时,因"赤仄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45〕。
汉武帝鉴于数度币制改制所暴露出的弊症,已看到铸币权的分散,是产生诸多弊症的主要根源,为消除弊症之源,汉武帝委重任于御史大夫桑弘羊主持币制的彻底改革。汉武帝元鼎四年诏曰:"……悉禁郡国毋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入其铜三官"〔46〕。此时专铸之五铢,史称为"上林三官钱"。此钱为专司铸造,故币质上乘,钱文挺秀,郭圆周正,式样划一,币重如其文,且不易被盗磨,故"上林三官钱"铸行后,"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费不能相当,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47〕。因此,汉兴以来私铸、盗铸钱币之弊一时衰竭,铸币权分散之积弊也同时根除,汉武帝统一币制的数度改革,至此才终获成功。 三、汉武帝统一币制成功的条件
汉武帝统一币制的改革,从其即位之初的建元元年(B. C140 年)至元鼎四年(B. C113年)前后历时27年,其改革几经变化, 至铸行"上林三官五铢"时,才称得上是最后成功。究其成功的条件(或原因),概括说来,当有下列几条:
自汉立至武帝元狩年间,时有80余年,其间经翦除异姓诸候王、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实行"削藩"、"推恩",西汉中央皇权专制统治已趋稳固。汉武帝即位后对匈奴族及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连年用兵和镇抚,有助于国内局势的进一步稳定。自汉高祖始,在统治思想上是采取黄老"无为而治"的思想,史载:"当孝惠、高后时,百姓新免毒蠹,人欲长幼养老,肖、曹为相,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稀"〔48〕。汉高祖以来的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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