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对待目前煤矿采面布置的现实,要根据我省煤质赋存的实际情况,对确实无法形成正规工作面的矿井,允许多个残采工作面的存在,通过计算,实际的煤炭年产量不能超过其核定生产能力,且残采工作面都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以避免只为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而准备一个“检查面”,实际生产面未制定防范措施,有可能导致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
3.3抓住主要危险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透水事故是小煤矿的多见病、常见病,也是矿井“一通三防”的重点之一。透水危害,轻者影响采面煤水分离和掘进成巷难度,增加矿井排水设备和排水费用,影响正常生产,重则产生透水,造成人员伤亡。2009年永定老寮坑煤矿发生的7人死亡透水事故,是一个明显的例证。因此我们在评价中对于透水事故应当作为重点加以阐述:要认真对可能发生透水事故的水源,要对水害主要是来自地下水中的潜水或承压水、地表水、老塘积水或老巷积水等进行分析,对于矿方提供相应的图纸资料和审批材料进行核对、分析和评估,得出比较符合实际的评价结论。因此小煤炭的安全评价工作要抓住主要的危害、危险因素,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才能达到安全评价的目的。
3.4加强对业主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评价的效益加强企业实际投资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培训教育,要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法》的核心,安全评价就是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思想,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保护屏障。
因此作为小煤矿的业主要高度重视安全,要把安全生产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没有安全就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把安全评价当作对本矿井一次全面安全体检工作来对待,对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整改建议深入研究,积极整改。要舍得投入,要真抓实干,不能马虎应付,否则,小则验收通不过,大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后悔就来不及了。
4结语
搞好小煤矿的安全评价工作,是一个涉及到多方面、多工种的系统工程。对于煤矿企业本身来说,要提高安全生产条件、重视安全评价的作用,积极提交所需的各种资料,配合安全评价机构和人员搞好安全评价工作;对于安全评价机构,要明确其职责,进行严格管理和督察,规范其行为;对于安全评价人员来说,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加强学习相关规程规范,认真、实事求是地对小煤矿进行评价。总之,要正确认识安全评价是一项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现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手段,大力推动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开展和管理,这将有利于加强对煤矿事故的防范,提高企业的安全投入决策和安全效益水平,以及对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对予减少事故特别是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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