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是可以杀人的,女人失去贞操自杀、死了丈夫殉夫,都有一种好听的美德命名,叫“贞洁”,而且死后还有立贞洁牌坊,进宗族祠堂的资格,于是一场残忍的死亡,被披上一层神圣的道德光辉。在这个以“仁”为道德核心的国度,千百年来那么少人对缠足这样的恶习表示愤怒——相反,更多的是下流文人的低级肉麻的赞叹,没有人对太监这种非人的制度表示反抗——相反,更多的是精神上的自我阉割。这些渗透进了中国文化的骨髓中的毒汁不但没有受到排斥、清理,反而成为中国文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被广泛接受。读线装书的人怎么没有这样的疑惑:孔子那么关心人的生命,为什么他的徒子徒孙面对一种把千百个健康的人拿去活生生的阉割的制度,把一张健康的脚板拿去活生生的裹得骨裂形歧的恶习而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快,没有认为这些事情都是违反了他们每天挂在嘴边的“仁”?一种缺少道德底线的文化是一种极其可怕的文化。道德底线的作用在于让人们把伤天害理的事当作伤天害理加以警惕,把泯灭人性的事当作泯灭人性加以反抗,如果整一个民族在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中一代代的重复那些毫无人道甚至灭绝人性的行为,并且和这些制度、习惯相安无事,对这些制度、习惯熟视无睹,那么这种文化绝对是出了重大的问题甚至病入膏肓的。正因如此,胡适直到1961年还在《科学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改革》的演讲中说:“一个文明容忍像妇女缠足那样惨无人道的习惯一直到一千多年之久,而差不多没有一声抗议,还有什么精神文明可说?”“现在,正是我们东方人应当开始承认那些老文明中很少精神价值或完全没有精神价值的时候了。”这种激烈的结论背后沉淀着历史的苦难。 从哲学的角度看,不可否认原始儒家思想中存在很多人性的光辉,而从历史的角度看,儒家思想世俗化之后建构的传统文化,最明显的缺陷就在于没有提供一种包含起码的人道主义精神的底线伦理。当我们在批判传统文化和创造新文化的时候,应该在人道主义的框架内建立一种起码的道德底线。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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