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领导人实施村民自治并不是出于理念,而是出于无奈。一向由政府控制选举或直接由政府任命产生的村民委员会,政府监督村干部,比方说,在B镇大桥村,政府任命村干部,村干部采取各种办法逃脱政府的监督,村帐镇管管不住村级财务。由此村干部失去了民众的支持。村民对村帐镇管也不相信了,村民相信自己有能力来管好村级帐务,要自己来管理村级事务。村民不要政府任命村干部,希望通过选举的形式来表达他们对村干部的要求和希望,借此给村干部一点压力。村民迫使政府放权的武器就是税费,如果不实行真正的民主选举,他们就一分钱都不交了。如果不选举,政府财政可能就会颗粒无收,在这种压力下,政府不得不放手让老百姓进行真正的民主选举。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政府就不能象以前一样用行政化的手段来管理村干部,乡村关系就开始发生变化,从附属型向合作型转变。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乡村关系的转变过程中,在中国乡村民主化过程中,地方基层政府扮演的角色有的是主动,有的是被动,也许后者多于前者。不管是国家形态的民主,还是基层社会形态的民主,实施民主意味着权力从少数人转移到多数人。使少数人将权力交给多数人手里,除了极少先知先觉者外,大都是出于外界压力。 3、实施民主与政府财政存在相关关系。促使政府放权的压力有多种,政府的财政危机是其一。法国大革命前夕,路易十六时期杜尔哥、内克等推行的改革相继失败后,法国专制政府的财政危机更趋严重,到1789年国债已达45亿锂。在这种情况下,国王路易十六在凡尔赛召开了已停开了175年之久的三级会议,以增收新税和筹集款项来挽救国内危机。从本个案来看,作为基层社会形态民主的村民自治,基层政府放权的压力同样来自于自身的财政压力,不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村级组织就不能取信于民,政府财政就会面临危机,所以政府才不得不发展村民自治。 上一页 [1] [2] [3] [4]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