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是国家政权的,在一次次的运动中,为了贯彻国家的意志他们基本上顾及不了多少农民的利益,而由上面发起的运动造成的不良后果,却要由他们来担承,原本就缺乏文化威权的农村干部的威信只能随着一次次运动而下滑。如果不是国家“专政机器”的后援和长期以来意识形态灌输造成的国家崇拜的支撑,很难想象这些人还能不能支配得了农民。 以大包干为标志的农村改革,虽然说不上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但的确使得农村回到了跟合作化以前相类似的状态。大包干一举解决了农民的吃饭问题,也拉动了以后城乡的一系列改革,但大包干的确使得农村出现了一段时间的权力的真空,这种真空主要是技术性的,土地承包之后,原来公社系统的干部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管事,原先习惯了的一套领导方式突然之间没了用武之地,农民从事事有人管一下子变成了凡事没人问。在改革开初农民兼顾集体事业的热情,随着对于担心政策变回去的忧虑渐渐消淡,一些农村的公益事业的确处于荒怠的境地,在80年代中期,虽然农村里的新房如雨后春笋,但桥梁道路和村里的卫生状况却差了许多。当年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人们的某些忧虑,实际上也有几分道理,只是这种道理是建立在根本无视“世界上最大的问题”——老百姓的吃饭(毛泽东语)上面的,所以与无理同。然而,对于国家政权而言,最大麻烦在于,农村经过几十年的集体化,等于是又逐渐地回到了解放初的状况,国家不得不再度面临与分散的农户进行交易的局面。一时间没有别的办法,国家在农村粮税的征收,土地以及河渠山地的管理,教育和社会公益的延续等等所有的一切,都只能依靠行政体系来实现。随着这种“国家事务”日益繁多,在大包干初期门可罗雀的农村干部不旋踵就忙了起来。由于经济的发展,农村的权力机构有了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含金量,而原来的一套意识形态道德控制的失效,使得最后一点阻止干部利用手中权力牟利的约束也荡然无存。人们突然发现,农村中的权力资源具有了空前的吸引力,村长、支书、会计甚至村民小组长都可以从日益增长的提留中分到一杯羹。农村中的乡镇政权也水涨船高,象吹气式以十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速度的膨胀起来,一些单靠吃农业饭的县城,机构膨胀的速度甚至比乡镇还快。上上下下,凡是有点门路的人,都尽可能地通过各种关系挤,不,涌进了基层政府机关。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乡镇的各种对口的“助理员”纷纷扩张成了“办公室”,由此多出了大批的“主任”和“副主任”。眼下还相当穷的地方,乡镇政府的办公处往往是最亮丽的所在,而稍微有点钱的地区,乡镇办公楼的规模几乎能赶上省政府。最糟是基层机构的膨胀都属于编制外的扩张,越扩张农民需要交的提留也就越多(握有权力的干部们自然不会满足于工资和补贴),提留越多,农民方面的阻力就越大,因此就需要更多的人参与“工作”,形成了一种恶性的正循环。基层政府机构的恶性膨胀固然是一些人“寻租”的结果,但起因毕竟是国家借助行政杠杆控制乡村社会初衷,只要国家政权还习惯于利用过去的方式实现对农村的控制,那么无论有多少消肿的举措和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都只不过是在演一出又一出肿胀和消肿的悲喜剧。 应该承认,现在推行的村级政权的民主选举,本意也含有防止农村腐败,确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村民选举又叫村民自治。但是,就目前而言,这个目标并没有实现。现行的村民自治的法规,实际并没有提供处理村级政权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以及村政权与同级和上级党组织的关系的依据。而现在推行的村民自治体制,无论从哪个方面讲都是与原先的县、乡(镇)、村行政结构以及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相抵触的,即使不是百分之百的乡镇干部,至少也是他们中的大多数,对村民选举大不以为然。从目前的调查来看,全国乡镇政府对于村民选举的抵触是显而易见的,他们发抵触不仅仅意味着闹情绪,还有动作,采用最为普遍的方式是控制选举,使他们想要当选的人当选,以方便工作的展开(显然,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村民选举也就没有意义了)。然而,即使没有人操纵,选举十分公正,选出的村干部真正能够代表民意,也未见得真的就可以将农民的负担减下来,至多能减轻一点在村这个层次上的贪污和浪费,同样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在与上级政府的对峙中,选举出的村政权都处于绝对的弱势,对于不听话的村长,乡镇政府可以采用许多办法来对付,更可以借上级党组织的名义来压他,用同级党组织来牵制他。而村政权与之对抗的最有利武器,只是更上一级政府的支持(对村民自治法的凭借也主要看县以上政府的态度)。在类似于运动的村民选举高潮中,新选出的村干部自然有可能获得这种支持,可是一旦“运动”过去,县以上党和政府的态度可就难说了,毕竟,乡镇政府与县政府有着更多的利害上的联系。 当然,我们应该承认,在村民选举中,的确出现了某些能够保护村民利益,敢于与上级政府抗命的能人型的村干部(就象在合作化时代也有过这样的社队干部一样),但是随着时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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