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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30-40年代保定农村土地分散趋势及其原因      ★★★ 【字体: 】  
20世纪30-40年代保定农村土地分散趋势及其原因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1 15:11:24   点击数:[]    

  三、农业经营分散化所表现的中国特殊性

 

    为什么农村经济破产的现象表现为地富缩小经营和分散地权。而不是农民放弃经营和丧失土地呢?为什么阶级分化现象只在全国范围内发展(指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各阶层逐渐分化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而不在农村内部发展呢(指过去长期存在的随土地集中而出现的两极分化)?反而出现反分化的趋势呢?这都有必要加以阐明。

近代以来中国半殖民地化过程,不仅加速了封建土地制度的解体过程,而且也规定了解体的方向,因为劳动生产率落后的农业,受到外国资本主义竞争和国内腐败政府赋税的压力,几乎无利可图,只能向小土地所有制发展,而不可能出现资本主义性质的土地制度(这对今天也是一个启示)。

在战前粮价跌落的冲击下,愈是规模大的经营缩小愈显著。地租是剩余劳动的支配形态,地租决定利润,利润只是地租支配剩余劳动以后的余额,利润的有无、多少受地租所决定。利润的有无无确切保证。单纯为谋取利润的大经营不可能存在,偶然出现亦很难长久存在下去。大经营存在的根据或其经营目的,主要是地租而不是利润。主要是凭借地权,而不是凭借资本去取得的。旧中国农业大经营主要是建筑在自有地的基础上,凭借地权取得农民的剩余劳动。地主从事经营或放弃经营均不失为地主。农业资本家只能从事经营而不能放弃经营。放弃就不成其为资本家。封建性地租是剩余劳动的支配形态,由于它排斥利润的独立存在,使得谋取利润的大经营不可能出现。这种地租只允许小佃农制经营出现。其经营结果将全部剩余劳动交给地主,留下的仅是必要劳动部分,无法积累扩大经营规模。所以在封建社会不发生大经营排斥小经营问题。但是这也不说明小经营优于大经营,只说明封建剥削关系的过度成熟。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封建土地制度本身已经孕育出使自己走向灭亡的种子,即小佃农制会转化为小土地所有制。相反,虽然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具有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特点,但是其本身却不可能孕育出资本主义种子来,资本主义从城市工商业中发展起来,并充分发展之后,才能为农业资本主义发展创造条件。

关于封建生产关系的解体,可以从这种生产关系本身的内在矛盾去分析。封建租佃关系本身包含了使自己解体的矛盾在内。

第一,封建租佃关系是建筑在地主和农民小经营之间,地租把剩余劳动全部掠夺去了。封建地租扼杀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因而也扼杀了自己赖以剥削的基础。

第二,封建地租的反生产性、反经营性,必然引起土地的贫瘠化。以保定为代表的华北平原(黄河、海河、淮河流域)是著名的低产易涝的多灾区,单产下降,灾害愈演愈烈,生产下降,人口增加,人穷地也穷,地穷人更穷,破坏了农业生态平衡。

土地贫瘠化在传统农业社会里,只会引起周期性的重新分配资源的社会动乱;但是在1840年中国转入工业文明发展道路后,却可以促使封建土地制度的解体。这是因为:收成不稳引起租佃关系不稳定,促使地主自己经营。经营地主形态出现有三个条件:收成不稳定;自营便于经商;当地劳动力过剩,工价便宜。保定地区的经营地主具有封建性(指与封建社会的经营地主没有什么不同)。地主大经营与农民小经营没有技术上质的差别。生产工具好一点,但雇工耕作质量差。经营的外部社会经济条件,普遍存在高利贷,经营地主往往是兼商人、高利贷。地主、商人、高利贷三位一体。地主经营内部雇佣关系带有封建性,和封建租佃关系一样,都是基于土地占有形成对农民剩余劳动的占有。地主经营与资本主义经营区别点是地租与利润尚未分离。保定地主经济中的雇佣关系实质上是租佃关系。

第三,促使封建土地制度趋向解体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商品经济对于自然经济的破坏。保定在华北属于于交通便利、工商业发达地区,城乡关系比较密切。当然,封建土地制度解体还有政治上的原因。地主、高利贷、商人加重对农民的剥削,农民起而反抗,抗战前十年内战正是农村经济矛盾在政治上的反映。统治者为镇压农民加速扩大军事机器、政权机器,财政支出大增,加重农民负担,十年中农民负担成倍增加,土地税增加,地主转嫁负担到了极限,形成占地不利,也促使土地制度的解体。

  四、农民贫困化与经营分散化的关系

 

根据前面数据,保定农业经营是趋向分散的:地主富农的大经营趋向缩小,中贫农的小经营趋向发展。对此怎样认识,是农村趋向繁荣?还是进一步贫困化的表现呢?前面已经指出,当时的农副业经营是处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之下,农产品价格急剧下降和销路不畅,农业捐税大大加重,抗战期间及以后货币贬值均给农业以严重摧残。小农经济正是在这种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有所发展的,是贫困化的一种表现。在经营极端不利的情况下地富大经营趋向没落,中贫农小经营走向发展,说明地富大经营的落后性。地富经营和中贫农小经营在技术上并没有显著的质的差别,都属于经营管理和技术上比较落后的前资本主义性质的经营形态。当市场出现了不利于农业经营的情况以后,地富大经营即不能以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技术的办法去应付危机,结果只有走向收缩经营一途。

可是为什么大经营收缩,而小经营趋向发展呢?并非小经营优于大经营,而只是由于中贫农小经营处于人口和劳动力过剩的情况下,尽管经营条件不利,他们还得接受这种不利于经营条件而继续维持生产,走投无路,不生产就得挨饿。小经营在市场面前,还很少有随市场涨落而调节其生产的机动能力,这并不是他们不知趋利避害,认识上迟钝麻木,而是由于极端贫困所致。这种表面上的牢固稳定掩盖了这种经济在实质上的贫弱性。从而使人们忽略了农村经济的贫困化与小农经济反而有所发展这两种现象的内在联系。

随着地富经济的趋向收缩,保定农村租佃关系、雇佣关系和借贷关系亦一同趋向收缩,农民所受地主剥削有所减少,这是否意味着农民经济的独立性加大,经济情况有所改善呢?事实上却恰好相反。

第一,为什么这三种剥削关系趋向收缩呢?岂不是由于地富在雇工经营无利可图所以减少雇工,岂不是由于小农已不易在经营中实现地租的完纳所以减少租地,岂不是由于农产品降价和销路疲滞,所以商人和崐高利贷者不敢轻易放贷吗?总之,正是由于小农经济的贫困化,引起了上述三种剥削关系的收缩。

第二,在这三种剥削关系收缩后小农经济的情况如何呢?小农在自己的经济中每一劳动力的收入趋向落在长工工资水平以下,小农为减少租地增加自地必须在短期内集中支付一笔地价给地主,加深了小农经济的拮据局面。在农产品降价和销路疲滞的情况下,举债的条件又苛,因此金融上更困难。总之,他们为取得劳动机会,为取得土地使用,为取得资金周转,都是愈来愈困难和愈来愈代价高了。

第三,农产品价格的急剧下降,赋税的加重,乃是城市对于农村剥削的加重,使农村内部剥削关系向城乡剥削关系转化,变化了的不是剥削本质而是形式罢了。

    农村内部剥削关系的收缩,城乡剥削关系的广大,实质上是封建剥削向殖民主义剥削的进一步转化,这是当时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和殖民地化进一步加深过程的反映。当时农产品滞销和价格剧降,是由于美国棉、麦大量向中国倾销和洋米进口逐年剧增引起的。由1929年开始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为挽救其经济危机,将剩余农产品向中国倾销,中国政府由于进行反人民的内战需要向帝国主义借债给了美国向中国倾销棉、麦的便利。当时的中国反动统治阶级还以帝国主义国家倾销农产品的经纪人的身份,从中捞一把,他们事实上已成了最大的买办阶级。抗日战争发生后,保定落入敌伪政权之手,由半殖民地转为殖民地。在殖民地化加深的过程中,当时的城乡关系事实上已是殖民主义者对半殖民地、殖民地人民的一种剥削关系。保定1930年以后的近20年中,资料表明殖民主义势力已经深入到农村经济的各个方面,并发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保定的副业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织布业,长期以来都是依靠日厂棉纱而维持其“繁荣”局面的,最后也是因日厂棉布的排挤而衰败下来的。主要农副业生产的命运竟是牢牢地被掌握在殖民主义者手中。

在殖民主义者控制下的城市对农村的剥削加重的结果,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前途是愈加渺茫了。保定调查资料更进一步告诉我们,在当时的条件下,影响农村资本主义发展的,除了封建剥削这一因素外,还有帝国主义剥削和官僚资本主义剥削两个因素。所以当帝国主义者和官僚资本主义者对农村的剥削加重,因而使封建剥削有所削弱时,农村资本主义也仍然得不到发展的机会,连落后的地富大经营也都不易存在,至于资本主义经营就更没有发生和发展的条件了。原因是当时缺乏一个有利于本国城乡资本主义发展的市场条件,我们不仅不能开拓和发展国外市场,而且还不能保持国内市场的控制权。本国市场的主权已经旁落,这就是扼杀我国工农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保定的资料说明,在殖民主义经济和城市工业的影响下,农村封建关系虽呈动摇瓦解趋势,自然经济虽有向商品经济发展趋势,但结果不是朝向农业资本主义的生产发展,而是朝向农业小商品生产发展。农民不是趋向与生产资料相分离,而是趋向与生产料相结合。城市对农村的种种剥削就是建立在这些小商品生产者的广大基础上的。

    这些小农的经济非常贫困,经营面积不断趋向缩小,这就使得他们不能退回到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去,必须把他们的劳动力和商品投入到市场上去。保定农民的粮食本不够自给,但他们要省下价值高的细粮(小麦)作为商品出卖去换取价值低的粗粮来吃,要把一部分种粮土地改种经济价值较高的棉花、蔬菜和白薯等商品性作物。农业收入不足他们还要往商品性副业上谋补救,尽管当时农村副业经营条件很不利,许多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副业已趋向崩溃,但农民仍想方设法在副业上开辟新途径,形成各种副业此起彼落的现象。除了以农副产品供应市场外,外出人口也趋向增加。凡此均说明,当时保定小农经济由于经营面积过小不能不依附于市场的情况。贫困使他们不得不依附于市场,忍受极为不利的市场条件。尽管棉花价格过低,保定地富不愿种植了,下层农民却仍在增加棉花种植面积。如果说,农副产品价格下降使城乡交换的剪刀差的扩大,会促使农村小商品生产者的发展,反之,农村小商品生产者的广泛发展,又会成为促使农副产品价格下降和城乡交换剪刀差的扩大。这种局面出现,不利于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

    由于农业商品生产的发展与农业商品生产者的贫困相伴而行,因此形成资金不进入农业生产领域而停留在流通领域。有钱人不愿从事农副业生产经营,却宁愿从事于农副业产品的收购。保定地主多有从事粮食收购和钱庄业务者,保定的小麦市场被少数商人所全部垄断,棉花市场亦出现垄断现象,无锡蚕丝业亦曾出现垄断现象,高阳手工织布愈来愈为少数商人所垄断。高阳纱布商的资金中有一部分属于地主“堂子”号货款,这也说明地主与商业资本的一脉相通的关系。于是出现农副业生产领域是趋向分散,农副产品流通领域却是趋向集中。被剥削的劳动者停留在分散的小生产中,拥有资金的剥削者却聚集在集中的流通领域中。这种商业资本的落后性、腐朽性和寄生性是极为明显的,成为阻碍农副业商品生产向资本主义商品生崐产发展的桎梏。

商业资本怎样达到控制农副业生产的目的呢?在手工业中主要是利用“资本主义家内劳动”的形式控制产品的收购。这种方式在保定的手织业中曾获得充分发展的机会,保定织布业中属于高阳织布体系那一部分发展了一个很复杂的而又极严密的商业资本体系,有兼营贩纱和收布的布线庄,有专营贩纱的纱号,有专营收布的土布庄,还有兼营染线(工业)和收布的染线庄。除此之外,还有专营布匹整染的工业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布线庄成为业务最为发达、资金最为雄厚也最集中的商业形式,原因是这种商业资本通过原料供应和成品收购实行了家内劳动制紧紧把织户控制在手,他们的原料直接供应给织户,织户的成品由他们收购,所以原料推销便利,成品收购有保障。

布线庄之所以占据高阳布业中工商业资本家中的王座,除了上述原因,即与织户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外,还有一个原因,是由于他们既掌握了原料市场,又掌握了成品销售市场。当市场极富于风险和投机性而不能由自己操纵和使其稳定时,营业的成败关键就主要决定于流通过程而不是主要决定于生产过程。所以商人的地位超过生产经营者的地位,后者须以商人为耳目并听从其确定营业方针。再者,由于原料和成品的市场崐均极为波动而不能由高阳商人控制,所以布匹生产的数量和品种也极富于波动性。这就使得生产经营状况经常处于不能稳定的状态中,极不利于大批资金的投放,因为资金在生产领域比较凝固冻结,不象在流通领域可以较快的收回,这就使得高阳布业中的资金始终停留在流通领域而不进入工业领域,使得商业资本不能向产业资本转化。在高阳布业中,工场手工业只是昙花一现的发生过,而且始终还没有在生产领域取得支配地位就消逝了,更谈不到进到近代工厂的阶段了。由此可以看出,市场条件如何影响了资金的投放领域,如何影响了流通过程和生产过程的关系,如崐何影响了小商品生产形式的广泛出现,如何影响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形式。

    在农业中,商业资本同样不进入生产领域中,如果市场销路较好,商人往往就采用预购办法和小商品生产者挂钩。如果市场较广,需要提高产品质量和划一产品规格,商人往往进而帮助小农作些技术改革,如供应良种给棉户,贷给棉户打水井和购水车的费用,从而控制了棉花的收购。又如无锡设立蚕种改良所,统一供应长绒蚕种给农户,又如设立烘茧行,把鲜茧烘好后提供给缫丝厂,这样就使育种烘茧和缫丝分别成立独立的企业,至于育桑以至育蚕到成茧的整个过程,则仍分散给农户。商业资本只在育种烘茧和缫丝三个环节向产业资本转化,并通过蚕种的垄断供应和鲜茧的垄断收购,去和蚕户进行不等价交换,并垄断了成品的收购市场。这些育种和缫丝的企业家的盈利收入还包括了对蚕户不等价交换的商业剥削在内。这些企业兼具旧式商业的落后性。

    在市场极为不利的条件下,商品生产所以仍能进行,是依靠于这些贫困的小农。从这一方面来说,小农在商品生产中是以一个积极的因素出现。但也正是这些小农由于他们极为贫困,所以他们要尽量少消费,更由于他们的劳动力还和土地结合在一起,他们也力图使自己的消费品尽量自给,他们也有条件在消费上多求自给。他们愿意多为市场提供商品,但他们却宁愿少向市场购入日用品。从后一意义来说,小农经济的广泛存在,乃是国内市场不能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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