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社会学论文农村研究
   从农村社会文化传统看当代中国农业的演变      ★★★ 【字体: 】  
从农村社会文化传统看当代中国农业的演变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1 15:08:18   点击数:[]    

破。家庭对于中国社会来说,是社会的构成元素,而家庭对个人而言,则是基本的利益团体,也是必须为之服务的对象。在家庭内部,每个成员都会自觉地努力为家庭争光,家庭成员彼此之间的义务是终身的责任,家庭内部结构稳固。所以,如果将家庭看成一种组织,那么任何其它组织都不可能比它有更强的凝聚力,因而若以家庭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其家庭成员的劳动监督成本几近为零,这是其它生产组织所不能比拟的,可以说,具有家庭价值观的中国比具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传统的西方国家更适宜于农业小生产家庭经营。

土改后,有些农户因生产资料不足或缺乏技术,独立生产出现困难,为了发展生产走“组织起来,互助生产,共同富裕”的道路势在必行。同时,选择马克思主义的新中国领导人将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具体形式寄希望于合作社。中国农村的传统合作形式是以血缘关系的家族和地缘关系的邻里。这种在血缘和地缘基础上建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具有浓郁东方文化特色的“乡土关系”。中国的古语“远亲不如近邻”、同姓之间“500年前是一家”、“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等等,都生动地反映了农村社会“乡土关系”价值观念深入人心。土地改革以后的互助合作形式即互助组和初级社,释放了“乡土关系”这种农村传统文化结构中重要质数的能量。

互助组是一种简单的劳动互助形式。在生产资料仍然私有和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只是在劳动上实行不同程度的合作或换工互助,其所得产品归生产者个人所有;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互交换使用中,除相互抵消的部分外,不抵部分以实物或现金的形式给以补偿[6] 。
初级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按劳动和股份进行分配。这时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仍保留私有权,年终按生产资料的股份取得一定的报酬;全社劳动力统一由社里调配使用,社员按完成劳动日数取得报酬[7] 。

从互助组到初级社,作为农业合作制的初期,农业合作的规模小,合作组织成员基本上是亲朋邻里。这一时期,农民自发地结合起来,或亲戚、或邻居、或关系密切者相联合,户数不等,今天你帮我,明天我帮你,有牛的帮没有牛的耕地,有车的帮没有车的灌水,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高涨,农业产量显著增加,出现了“单干不如互助,互助不如合作”现象。这一时期所采取的政策措施,符合农民的愿望,以家庭利益为中心,利用乡土关系进行的“互助合作”符合中国农民社会的传统价值观念。农业互助合作,也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思想,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中某些因素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存在发挥某种助长作用。

总而言之,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运动和互助组、初级社的政策导向都没有对农业传统文化结构形成强列冲击,相反,这些措施协调了文化内部结构,促使其内部质素的自洽和统一,使其中所蕴含的积极能量充分释放,形成了近代以来前所未有的生产力。
四、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制度失败源于农业组织形式超越了农民传统价值

然而,新中国并没有在以农民家庭利益为中心的互助合作的道路上发展下去,而是在合作化过程中违背合作经济的原则,做出的政策导向和制度安排与文化传统严重背离。合作经济快速发成集体经济――高级社。在高级社里,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全部为合作社所有,总收入中社员消费部分按劳动日分配,彻底消除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 1955年以后,因为强大的政治推动和行政干预,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互助组由714.7万个减至85万个,初级社由63.3万个减至21.6万个,而高级社由原来的500个猛增至544000个。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始后,高级社开始全面升级为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既是政权组织又是经济组织。与此同时,将有生命力的家庭劳动方式加以破除,把家庭劳动方式视作封建农民家庭经济或资本主义个体经济,把它当成落后的、必须加以淘汰的劳动方式,认为家庭劳动具有小生产先天软弱性,与农业现代化、机械化格格不入,而集体劳动无条件地优越于家庭劳动,劳动规模愈大,社会主义成分愈多,劳动方式愈先进。自50年代到70年代末期,农业家庭劳动方式一直处于萎缩和濒于消亡状态。为了在器物层次上达成与新的组织形式相一致,同时还引进了大量的大型农业机械,明确要求农业的机械化“四年小解决,七年中解决,十年大解决”,试图尽快赶上和超过发达国家。接着,新中国又试图在价值观层次上对农民进行改造,为了使中国农民传统价值观念与新的制度和政策相适应,在施实新制度新政策的同时,不断地对农民进行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以期达到改变农民价值观念的目的。然而,在价值观层次上对农民的教育似乎并没有起到太大的效果,传统始终是无法摆脱的天然纽带,它已经稳固地植根于农民的社会性格之中,积淀于农民的血脉里,在大多数农民身上,文化传统顽固地延续着,发挥着深刻的作用。

中国家庭价值观直接导致了中国农民两种看似矛盾的倾向即“集体主义”和“自私自利”。集体主义是在家族主义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它的作用范围很大程度上也只是在家族内部或乡土关系内部。在治水过程中表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江村发展及其背景(1957年6月—1965年)(二)

  • 下一篇文章:回顾中国农村改革历程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从农村社会文化传统看当代中国农业的演变”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从农村社会文化传统看当代中国农业的演变”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新形势下村委会成员竞选应注意的几...
  • ››西部农村留守妇女婚姻稳定性及其影...
  • ››城乡劳动力流动及其对农地利用影响...
  • ››中国城乡劳动力流动对婚姻稳定性的...
  • ››农村土地使用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 ››中国新农村建设模式研究综述
  • ››抓好农村信访是构建和谐乡村的关键...
  • ››完善民族乡村治理的路径:基层行政...
  •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
  • ››从文化的视角看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
  • ››从农村社会文化传统看当代中国农业...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