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我国必须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产品风险基金制度。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我国农业一直处于负保护状态,1996-1998年中国特定农产品AMS(综合支持量)年均为-252亿元(由于长期以工养农),农产品价格没有升高,而生产成本却不断上升,使得农民负担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下降,对于农业的再投资也相应减少。到了1994年,我国政府把粮食收购保护价统一改为支持性价格,同时放开了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这些改革措施的出台,对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也标志着在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方面的农业保护措施在逐步走向成熟和规范化。 我国政府实行支持价格政策,也不会违反WTO的贸易规则。按照《农业协议》规定,我国仍有485亿元的国内支持空间,因此我国可以按照国际惯例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制定合理的农产品保护价格,当市场价格下降到保护水平以下时,政府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当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格时,农民可以以市场价格出售农产品,以保护农民利益。 此外,我们要注意的问题是,支持价格应该是农民所享受到的价格水平,即农产品的市场收购价格,在收购以后的各个环节中,因为要赢利的因素,价格会逐渐升高,但这种升高的价格是农民所享受不到的,因此要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助。 为此我们提出一些建议: (1)建立主要农产品的合理的收购价格制度:在支持数量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国家确定的农产品收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比如私营的棉花收购者价格制定普遍比国有棉厂的价格高,却往往遭到政府限制、清理;在支持结构方面,我国的财政状况不允许我国以价格支持为主,但政府必须依据恰当的市场均衡价格,优化农业资金的投入,有重点地支持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的生产。对于北方春小麦、南方早籼稻和江南小麦等部分品质较低、市场销售不畅的粮食品种,应该让其逐步退出国家粮食保护价收购范围,而对于优质产品则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引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2)实行农业生产资料的最高限价,如化肥、农药、农用柴油等。 (3)建立风险基金和粮食专项储备制度。 参考书目: [1]钟甫宁:农业政策学.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 [2] 张汉林,石庆方:农业承诺与竞争和发展. 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2年12月 [3] 易炼红: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保护体系.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 [4] 梁小民:西方经济学教程.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年8月 [5] 宋涛:政治经济学教程(第五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 [6] 张国,林善浪:中国发展问题报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9月 [7] 蔡伟明:转型中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北京:改革出版社,1998年12月 [8]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温家宝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http://www.zjol.com.com,2004年3月16日
[1] 《温家宝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http://www.zjol.com.com, 2004年3月16日,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2] 《中国发展问题报告》,张国,林善浪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9月,P308 [3] 《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保护体系》,易炼红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P203 [4] 《农业政策学》,钟甫宁主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P1 [5] 《西方经济学教程》,梁小民编著,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年8月,P59 [6] 《农业政策学》,钟甫宁主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P165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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