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央的本意。以新农村建设为名强拆农民的房屋肯定是错误的理解。”片面理解新农村建设会成为部分县乡村干部的有意之举。因为“重新规划农村住宅,拆旧房建新屋”,对乡村干部来说有许多寻租的机会,最重要的是可以从农民手中拿到土地,可以从农民口袋里拿到资金。任意的从农民口袋中取钱,拿到土地是基层政府和村干部赖以生存的依托,免征农业税和各项杂费后,农民的喜悦心情还没有扬起,基层政府和村干部又要以管理者的身份,行使建设新农村执行者的权力。在对待农民已形成的资金积累上,我们不能在建设新农村的幌子下,将农民已经形成的产业和营运模式,通过行政命令的手段,投入到统一规划的农村住宅建设上来,使农民初步完成的原始积累,再次成为农民自我复制、自我固化的笼子。在发展农村教育体系上,也不能出于满足自成体系的需要,违背目前出现的农村教育资源向城镇集中的趋势,违背教育规模效应,出现村村搞学校、村村办不好的重复投资。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要求继续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忌基层政府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的不足为借口,行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之实。 七、建设新农村,遭遇新一轮的“圈地运动” 温家宝总理在一次电话会议上谈到国务院的《决定》时说,近几年来,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大量减少,从1996年到2003年,全国耕地从19.51亿亩减少到18.51亿亩,七年减少一亿亩。现在我国人均耕地1.43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60%以上分布在水源缺乏,或者水土流失、沙化、盐碱化严重的地区,通过开发补充耕地的潜力十分有限。因此,“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应当成为我们的基本国策。“根据对浙江省的调查,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留住企业,许多地方打出了低地价甚至零地价的优惠政策。大部分工业园区由政府主导开发和授权业主开发,土地出让价格普遍低于开发成本,有的还不到开发成本的一半。‘低征低卖’是‘以农养工’的重要途径,这样做,从根本上受损失的仍然是农民。”[7]前几年各地大搞土地开发,圈地兴建“开发区”、“科技园区”以至别墅、高尔夫球场等等,有关单位和开发商勾结,侵占农民土地,大发“土地财”,弄得民怨沸腾。如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在法律明确界定的范围内依法进行,一旦成为一窝蜂的风潮,那么,对土地和山林的破坏,肯定将超过1958年大跃进的历史灾难!当年推动人们疯狂投入大跃进的,是群众对意识形态的迷信和愚昧,是群众缺乏正当的利益表达。目前,农民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依然未有确立,对政府的信任和依赖完全可以重新成全地方政府假借发展新农村之名,行“以地养政”之实。 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政府为农民提供更新、更好、更全面的公共服务,最公平、最公正和最有利发展平台。只有农民自己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只有农民自己才最具有对自身命运的发言权,也只有农民才更能为自身群体的前途负责,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民创造活力的涌动,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不竭的智慧及力量源泉。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农民不断地增强独立思考、自主决策的能力,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农民才能获得新生,建设新农村的目的才能达到。
注释: [1] 《新农村建设要避免三个误区》[N] 张孝德 学习时报 2006-3-20 [2] 《新农村建设要避免三个误区》[N] 张孝德 学习时报 2006-3-20 [3] 《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N] 韩俊《人民日报》 2006-2-13 [4] 同上 [5]《新农村建设关键在于农民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N]王春光 中国青年报2006-3 -19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建设新农村中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若干问题及政策建议》[N] 韩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研网 2006-03-07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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