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东方明珠。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香港被迫接受了大量难民,人口空前膨胀,其经济恰在这期间一跃而超过上海。至于韩国,三分之一人口在汉城。没有城市化,经济的持续发展是难以想象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大规模地进城未必引起全面的粮食、水电、交通、住房等危机。当生活费用相对上升之时,只有那些能够赚取更高工资或盈利的人才会在大城市留存下来,否则就会去生活费用相对低廉的中小城镇。而他们能够赚取更高工资或盈利这一事实本身,就说明市场已作出了优化选择。同时,城镇人口的增加也可以给原住民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盈利机会,最简单的例子如房地产升值可以大批地造就一代新富豪。
由于工业化与城市化必然要求是个互为表里的过程,因而以“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为特征的乡镇企业模式,大有值得反思之处。那种“遍地开花”、“处处冒烟”的景观,如“新左派”的甘阳先生居然从中发现了“后现代”的真谛,这是令我自叹不如的。
另外一种担心,总令一些人顾虑重重的是,一旦打开户口制度的闸门,农民会不会蜂拥而出,造成大量田地抛荒,危害国家粮食安全?谁来养活中国人?我认为这是杞人忧天。世世代代深爱土地的中国农民,今天居然不愿种田,完全是因为种田在经济尚不划算。你等“城里人”既然都不肯去种田,又凭什么要求农民自我牺牲来“顾全大局”?农民自发的经济理性要远强于坐吃山空的国有企业和一味追求所谓政绩的政府领导。农民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发展经济学大师舒尔茨有句名言:只要有正确的价格信号,农民能把沙土变成黄金。诚哉斯言!“三自一包”,仅仅引入了少部分商品货币关系,就使农村面貌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但也正由于农村改革的不彻底性,至八十年代中期以后陷于徘徊不前的局面,积重难返。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危机日益深重,已是不争的事实。
一些学者和政府官员只认识到小农经济的分散、“粗放”性质,由此出发,大力主张农业的产业化。他们热衷于讨论“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等等设计。但是,如果仅仅从规模化、集约化角度看待产业化,那就尚停留在经营的层面上。我认为,在其本质上,农业的产业化,也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市场过程是一种自发过程。我们不需要婆婆妈妈地告诫农民该怎么做,相反倒很有必要认清农民和农业所处的市场地位。农业产业化的市场瓶颈究竟何在?
农业固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从社会再生产过程来看,也只是其中的一环,有其上游和下游。农民参与市场经济,必然是有进有出,同样是“两头在外”。择其要者,一头是购进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一头是卖出粮食等农产品。问题是农民处于双重的市场垄断之下。在粮食市场上面临着粮站系统的买方垄断,在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上面临供销社系统的买方垄断。这样的结果,就是无法生成舒尔茨所称的“正确的价格信号”,而使农业产业化成为空谈。
从纯粹经济学观点看,农业的典型特征,无非生产周期长,需求弹性小,市场调节有一定局限。再有政治考虑,是“无农不稳”。西方经济学家不少基于农业在市场上是个“弱质产业”,而主张予以保护。而我们现在的情境是,农民和农业尚未被真正置于市场,而是处于市场夹缝,“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进一步说,现有的问题主要不是市场失灵,而是政府失灵,切不可南辕北辙。
所谓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要害在于,“严禁私商粮贩到农村收粮”,就连农村基层的加工企业也被迫舍近求远地向粮站购买原粮。这等于关闭了粮食市场,只有一个买家的市场对于众多分散的农民(卖家)可能公平吗?粮站系统阳奉阴违,套取收购资金挪作他用,少收、不收农民的粮食或变相压价,已是公开的秘密。工商系统则与私商粮贩不断上演“捉放曹”的默契把戏。政府的“保护价”必然是形同虚设。此中的寻租空间已造成数千亿的财政黑洞。更难理解的是,粮站收来的粮食据说还要做到“顺价销售”,这不仅有违市场规律和经济现实;就算能做到,岂不意味着粮价只会节节高升,可是粮改的初衷不是“平抑粮价”么?
而农业生产资料的专营也是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幌子下实现“体制复归”的。前几年出现了几例“假化肥”案件,依法惩处就是了,倘若无法可依那就抓紧立法呀。谁知某些利益集团搏弈的结果,却是供销社系统重新确立起行政垄断地位。这确使我感到中国市场取向改革的任重道远,以及某些人对于市场的叶公好龙。
各国的经验多表明,农民面对市场,确实需要合作社一类的中介组织。但中国的供销社、信用社等“合作社”,当年是为了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才建立起来,是为先天不足;此后追求“一大二公”,职工以“非农户口”和吃“商品粮”为荣,产权不清,管理不善,是为后天失调;当前又处于行政垄断地位,指望他们为农民融入市场经济服务,是为南辕北辙。不过,倘若我们废除了强加于农民的双重市场垄断,则农民自发的合作社将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现有的种粮大户、加工贩运专业户等亦将合法地延伸其服务,至于原来的供销社、信用社也未尝不可焕发新生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