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人,浑然不觉所已丧失的机会和利益为更多。打开各地的任一张报纸的任一则招聘广告,几乎都有本地户口的要求,今人啼笑皆非的却是,取得户口的前提往往又是先已被当地单位录用,这种死循环致人于无望境地。当然,不乏少部分“精英”最终突破了上述种种束缚,但他们本人和这个社会都付出了过高的代价。)
(近年来不少城市纷纷出台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为科技人才落户大开方便之门,时人多表赞许,我却有所保留。是不是符合需要的人才,究竟值多少钱的人才,归根结底,不靠学校的标签、政府的批文,而取决于市场的评价。一般而言,高学历者本已在自发的就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居然还要求助于政府的优惠政策,岂非笑谈!所谓优惠与歧视不过是同一块硬币的两面,对一些人的优惠就是对另一些人的歧视。当务之急是要肃清市场上的一切障碍,确立劳动力自由流动和平等竞争的基础。政府人为地将低学历者排斥在市场之外,既不符合经济规律,也有违社会公平。究其实质是,这些地方政府对于外来人与本地人之间的歧视性政策视若不见,却避重就轻,在外来人当中制造新的制度性的学历歧视(社会性的学历歧视总归是难以避免也无可厚非的,不在此讨论之列)。凡此并非治本之计,一片叫好之声可以休矣。)
任何一个经济中都有贫富之分。但是像中国这样,贫穷的地理分布如此有“规律”,集中于农村,却要拜“超经济强制”之所赐。1999年12月3日《南方周末》第2版探讨了关于扶贫的话题,值得注意的是两位专家在移民扶贫问题上表述了不同的见解。简言之,崔晓黎认为,“就地脱贫不灵光”,而出路在移民,并提出移民的“四个方向”。崔的言下之意,政府应当积极地组织和实施移民。而丁力对此表示慎重,“不能轻言移民”,“市场化脱贫大有潜力”,就地扶贫仍是一条出路。双方持论各有依据,但令人稍感遗憾的是,丁力充分重视市场的作用,却要人为限定一个市场的空间有效范围;崔晓黎虽注意到资源配置优化的超越地域的要求,又仅寄希望于政府的强力介入。此外值得进一步指出,移民也不仅仅与扶贫脱困相联系,而有着更为深远的涵义。
在我看来,当前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应否通过政府行为推动或限制移民。重要的事实是,在体制内规模极其有限的人事调配和移民安置之外,浩浩荡荡的自发移民无时不在进行。且不论大量农民外出务工(“离乡又离土”)或到发达地区农村承包农田(“离乡不离土”),许多内地在职人员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也置户口档案于不顾,纷纷前往沿海地区寻求发展机会。当然也不排除其他路径和方向的自发移民,以上仅择其要者而已。无论如何,我们切不可低估这些当事人的经济理性,他们必然经过了一番成本收益计算,趋向于自身利益和效用的最大化,这对于整体经济无疑也是一种帕雷托改进。正所谓太史公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是在这个意义上,“盲流”的称谓实属不当,只有盲目和盲动的政策,决没有盲流的人民。
然而上述自发移民过程却是残缺不全的,其合法性处于尴尬的地位。固然,没有任何部门直接声称其为非法,但现行的户口制度(在农村还有与之相联系的“集体”土地制度,在城镇则还有“单位”住房制度、子女入学制度等)以及人事档案制度,却分明与之站在对立面上。但是,恰恰需要指出的是,哪怕是在上述种种不利的条件下,自发移民仍保持并不断增强着旺盛的生命力。这是发人深思的。经济规律和市场的自发力量,势不可挡,哪怕是以扭曲的形式发挥着作用。所以,我们需要的远非从政府角度推动抑或限制移民,当务之急和长远之计都只是给予事实上不断发生的自发移民合法化。换言之,这也是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平等竞争,对内确立统一的国民待遇的问题。顺便说一句,打击外来人口犯罪的关键也不在于动辄不分青红皂白地驱赶和遣返,那样不仅在客观上收效甚微(如经验所证明的),也直接违背经济规律,更有违宪之嫌(如下所述),根本之策还是将他们接纳和溶入当地主流社会。
移民关系到迁徙自由和就业自由等公民权利,所以这里谈论移民合法化可能显得很可笑。但是我们却笑不出来。现行的户口制度不过起源于五十年代的某个条例,来历甚为可疑,不仅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依据,根本就大有违宪之嫌。至于人事档案制度之类,其实际作用已远超出《档案法》的限度,天知道是另外哪一部法律授权的!现在要紧的已不是落实什么政策,而是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重的问题也不在于教育“盲流”的农民,而在于更新我们自己某些冥顽不化的观念。
譬如,有一种担心仍然存在,即放开户口会否导致大城市人口激增。城市会爆炸吗?首先要说,城市人口大量增加是必然的,因为农业和农村中的过剩人口必须转移出去,八九亿人搞饭吃的局面必须改变。所有的后起现代化国家和地区如韩国、台湾以及一个世纪前的日本,无不经历了一个农村人口迅速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从而迎来了自身经济最繁荣、发展最迅速的历史阶段。1949年前的上海并没有户口管制,恰恰却处于其历史上的辉煌时代,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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