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的“一把手”地位就成了疑问,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亦成问题。余村原村委会主任在落选后尚拿着《当选证》找工作组说工作组违了法,指责说过去与村支部书记不和,村支书在选举中暗地里做了手脚,若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在工作中与村支书产生矛盾,村支书既无“人权”,又无“事权”,他如何保住“一把手”的位置?他说话村主任不听,村主任说话他却必须听。用我们调查中一个支书的概括即是“主任可以不求支书,支书却不能不求主任,因为支书没有‘人权’,而主任却有‘事权’。?br>> > 支书“一把手”的地位和村支部领导核心作用的形成,是村支书长期垄断村级治理权力(既包括人权也包括事权)所形成的。一旦支书的权力旁落,其一把手的位置就会自然旁落。我们在某市调查了二十余个村支书,他们一致认为,之所以当前他们仍然是村里的“一把手”,原因是他们事实上掌握着村干部任免权,且基本上控制着村级治理中的“事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笔者以为,任何一个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都不应该天真地相信没有制度基础和现实基础的权力可以延续?br>> > 2、村民的分片与竞选策略的采用 现在村委会的范围大致相当于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村民小组则相当于“生产小队”。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小队作为“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单位,是相对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和共同生产单元,集体共同生产的经历不仅遗留下村民小组内相互熟识的人际交往,而且遗留下相当一致的共同利益关系,诸如共同的水利设施等。而村民小组之间,人们即使认识,也远不如同组人之间熟悉,公共事业建设上,不同村民小组之间的利益关系也不一致。因此,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村民小组成为特殊的单元,往往不是由宗族,而是由村民小组来划定村民的选举倾向。在余村,预选正式候选人时,各村民小组所得选票最多的人一般都是本组的人,但最终全村投票汇总,最高票大都是在任村干部,即与乡村能人只有本组村民了解,且各村民小组都希望本组的村民当选村干部以为本组带来好处相关?br>> > 不同村民小组村民不同的利益预期,和村民小组选民数量的不同,往往会为村委会候选人的竞选策略所考虑。这种考虑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一是竞选者为拉更多选票,倾向于对大的村民小组作过多的承诺,如余村鲍的竞选中对一组办实事的考虑。而小的村民小组可能成为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弱者,并造成组与组之间的分化乃至敌对;二是竞选者为讨好各村民小组的选民,倾向于多为各村民小组办特定的实事,这有可能增加村级债务;三是如此竞选可能强化而不是削弱村民的分片意识,小组的观点增强而村的地位下降,从某种意义上讲,当前村民选举倾向以小组分片的问题较宗族的影响更大,问题更多。余村的情况即是如此?br>> > 3、选民的年龄分?br>> > 在余村的调查中,笔者还发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现象,即选民因年龄不同而具有十分不同的选举倾向。一般来讲,四十岁以上的村民对选举十分慎重,他们的考虑大多兼顾国家、集体、个人,而三十五岁以下特别是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对选举所持立场很成问题,即决定他们选举倾向的往往仅是个人利益关系,国家与集体的概念在他们头脑中少有地位,“皇粮国税”意识和服从上级意识都十分淡漠。有趣的是,笔者在某市调查的二十余名村支部书记中也发现,四十岁以上的支部书记大都兼顾考虑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平衡,做事比较谨慎,对完成乡镇布置的行政任务比较积极。但三十五岁以下的村支部书记,则大都敢闯敢做,敢碰敢顶。总起来看,不排除年龄本身在人的成熟即对人的社会化所起的作用,但起主导作用的是四十岁以上的农民和村支书都经历了“大集体”时代的训练,“大集体”时代的观念和行为对他们的潜移默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使得他们可以较为理智地平衡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综合考虑现在与未来。生长在(特别是出生在)改革开放时代的年轻人则大都未受过集体生活的训练,他们思想活跃,行为毫无约束,个人主义相当明显,他们的选举倾向往往与上级的希望差距甚远?br>> > 余村此次选举的好处是四十岁以上选民主导了选举结果,但是,将来未受过大集体生产与生活训练的选民逐步成为主导选举的力量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就难以得知了。这里应引起重视的是,选民所经历的不同时代所造成的不同选举倾向,可能会对选举构成相当不同的影响。  > > —————?br>> > 参考文献?br>> > (1)徐 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br>> > (2)徐 勇:《利益与体制:民主选举背后的变数分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br>> > (3)吴 毅:《制度引入与精英主导:民主选举规则在村落场域的演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br>> > 1999年第2期?br>> > (4)仝志辉:《程序的凸现及其背后:民主选举与乡村社会的遭遇》,未刊稿?br>> > (5)梁开金、贺雪峰:《村级组织制度安排与创新》,红旗出版社1999年版?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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