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滞和静止的”,是“没有历史”的。这样一种历史观内化在鲁迅的《狂人日记》中就是——“这历史没有年代”,也就是说,这里没有历史。只有在中国遭遇到西方之后,“停滞和静止的中国”才开始“有了历史”,所以用毛泽东的话说,我们要“创造历史”。我们今天所理解和言说的“文学”实际上还只有一个世纪的历史。而且,“中国古代文学”和“中国现代文学”是同时诞生的。胡适不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创造者,而且同时也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创造者。他不仅创造了“中国现代文学”,而且同时也创造了“中国古典文学”。我们可以回想一下胡适的《白话文学史》对于中国古代文学的整理同萧统的《文选》、刘勰的《文心雕龙》和姚鼐的《古文辞类纂》所呈现出来的中国古代文学相比是多么不同的面目和视野。胡适不仅改变了中国古代文学的分类方法,而且也改变了中国古代文学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20世纪初,胡适用他从美国留学所学到的西方19世纪现实主义的技术“强奸”了中国古代文学。他强行解除了“旧红学”、金圣叹的《水浒传》评点和《西游记》的评注等有关中国古代文学的解释权力,把那些诠释统统打成“牵强附会”,而用西方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的批评规范来重建中国古代文学的现代批评体系,就像现代国家推翻家族权力,把所有的合法暴力都攥在自己的手中一样。胡适从来没有意识到他用完全异质的西方19世纪的小说批评标准来评论几个世纪之前写就的中国古典小说是一种怎样粗暴和野蛮并且荒唐的文学权力。胡适认为金圣叹用当时“选家”的眼光来评论《水浒》是把一部《水浒》“凌迟碎砍”,他要扫荡充满了“八股选家气”和“理学先生气”的金圣叹的《水浒》评,要替《水浒传》研究开辟一个新方向,打开一条新道路。可是,胡适对中国古典小说的“科学研究”就像用西方的拳击规则来裁判中国功夫,有点驴头不对马嘴,而他用19世纪西方小说的标准来评价中国古典小说,就像用西方现代法律来审判中国古代公案,更像是关公战秦琼。 刘禾指出,现代的“文学”这一概念通过把小说、诗歌、戏剧和散文视为“纯文学”,而把所有其他形式降到非文学的地位。在小说、诗歌、戏剧和散文被命名为“文学”的同时,其他古典文类则被重新分配到“历史”、“宗教”、“哲学”以及其他的知识领域,而这些知识领域本身也是在西方概念的新译名基础上被创造出来的。这种“文学”的概念与古典的“文学”概念大相径庭;然而,今天的“中国古典文学”也被迫按照现代文学的观点被全新地创造出来。“他们按照自己时代对欧洲现代文学形式和体裁的理解,实际上对中国文学进行了重写。……不论在这个基础上重新发现了什么东西,它们都不可能摆脱一种总是有欧洲文学参与的学术史和合法化过程。人们总是能够提出这样的异议:为什么一谈到体裁形式,就要用小说、诗歌、戏剧、散文等形式来限制人们对汉语写作中可能存在的其他体裁类型而被排除在文学史之外呢?” 在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构筑起来的现代资本主义世界体系里,现代文学也已经“国有化”了,现代文学成为了一种民族国家的文学。甚至从古代文学到现代文学转变过程中文类形式上所发生的变化,也必须透过这样一个“国有化”的机制才能得到理解:“民族国家文学不仅为现代文学史的写作打上了自己的戳记,而且还渗透了古典文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以文类为例,当古典文学作品被划入‘诗歌、’‘小说’、‘戏剧’、‘散文’这些现代西方文学史的范畴时,汉语的写作和阅读实践就已经被‘国有化’和‘现代化’了。而与之相对的较为‘私人化’的文类,如古典文论中归纳的诔、碑、铭、箴等等,则被排除在民族国家文学的大意义圈之外,受到冷落或轻视。” 当我们今天谈论“文学”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充分反省到,我们是在谈论哪一种文学,我们是依据哪一种文学法律和文学制度。“文学”作为一种制度和任何法律和制度性的东西一样,它也充满了党同伐异、排除异己的机制,甚至充满了杀戮和血腥,充满了野蛮的暴力和纂夺。正如俗话所说的,“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中国现代文学史也同样是一部革命、造反和最终沦为执政党的历史。从根本上来说,历史化的文学,我们应该重新使它充分历史化。只充分历史化,任何一种文学制度的神话就会自我动摇和不攻自破。正像马克思那充满了辩证的智慧所宣布的那样,历史不崇拜任何东西,在历史中建立起来的东西,最终也会在历史中灭亡。也只有这样来看文学,才会使权力化、僵硬化、观念化和空洞化的文学变得充满了丰富性、批判性和自由精神。文学不是先验的、永恒的法和秩序,文学是一系列的法律和制度的替换,是一历史之链。从根本上来说,文学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是无休无止的一串变化和永远不会终止于一点的运动。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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