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有线与无线必须合并;有线不设台,主要从事信号传输,保留节目频道,实行频道化管理,逐步实现频道的专业化、对象化。 [10]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统一要求,2001年七月起,全国各有线电视台一律取消呼号,与无线电视台合并运作,使用统一的呼号,统一的台标。合并不仅引发了全国各电视台的频道专业化浪潮,而且为内部管理机制的进一步改革带来新的契机。二是在媒介运作上明确了跨地区、跨行业经营的指导性原则。2000年11月17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化发展试行工作的原则意见》,确定电子媒体在以新闻宣传为中心,以繁荣创作为重点的前提下,“可兼营其他相关产业,逐步发展成为多媒体、多渠道、多品种、多层次、多功能的综合性传媒集团”。 [11] 2001年8月,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具体论述了“实行多媒体兼营”、“实行跨地区经营”等,均为改革的重点。 [12] 从较早成立的几家广电集团的内部构成看,跨媒体、跨行业经营已经是集团存在的重要方式(参见表1)。而一旦跨地区经营成为现实,中国广电乃至整个传媒业将重新洗牌,在资源分配和经营控制的不同层面上,产生新的链接、断裂和整合。三是广电行业的职能属性和资本运作的问题。事实上,有关媒体行业职能属性的讨论已经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近几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成果的《中国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就鲜明提出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传播媒体,应尽快从国家对事业职能范围的重新界定、调整、收缩和转换中,由原先国家包办的事业单位有步骤地转化成生产社会精神产品的自主经营的国有公司制企业。并明确国有事业与国营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依旧保证国家调控力度的前提下,主要在于营利与非营利之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成果的《中国事业单位改革--模式选择与分类指导》,也提出了电视是"产业化的事业"的相近概念。 [13] 证监会今年刚发布的新版《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将传播与文化产业定为上市公司13个基本产业门类之一。其中,传播与文化产业又主要分为出版、声像、广播电影电视、艺术、信息传播业等4个大类。 [14] 但是,学界和证监会的意见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行业文件的有效支持。在《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广电集团被明确认定为事业性质,发行集团和电影集团则为企业性质;为此,在资本运作上,分为不同的情形:“新闻媒体由国家主办,不吸收外资和私人资本”;报业、出版、广电集团的新闻宣传部门“可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部门融资”;经营部门可成立公司“吸收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资金”,发行和电影集团则可在一定范围内吸收境外资本。 [15] 媒介职能属性问题的敏感性,和政策制定者试图回避行业定性,但又要通过资本运作来推进行业改革的复杂心态由此可见一斑。此外,广电总局的台网分离政策也正在推行当中。即把制作播出等宣传的部分和纯粹的物理网络分离,统一全国的有线电视网,单独组建网络传输集团。最近,国家广电总局高层领导公开表示:中国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今年之内就要挂牌成立,这是一家类似于“中国电信”的航母型企业。现在广电总局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网络改造和“网台分离”工作。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在一个报告中透露,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对各省和中央级的广电传输网络公司的组建工作。 [16] 但是,网台分离在广电业净化行业功能、理顺内部管理机制的同时,也会带造成电信和广电业的新一轮矛盾。因为网络传输集团今后不光传输广播电视节目,还可以进入电信领域参与电信竞争。电信对广电开放,广电为什么不能对电信开放?而且,新的广电网络传输集团属于基础传输领域,它应该归属信息产业部还是广电总局?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明晰。3. 新一轮广电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广电集团化2000年7月,国家广电总局在甘肃召开的全国广电厅局长会议明确提出了中国电视体制集团化的要求,不久下发了2000年284号文件,规定了广电集团化的具体内容:广播、电视、电影三位一体;无线、有线、教育三台合并;省级、地级、县级三级贯通。 [17] 2001年8月《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也进一步强调要积极推进集团化建设。从上述指导性政策的目标看,有线无线合并本身就是集团化的内容之一,组建省级广电集团,无论跨地区跨行业经营还是资本运作,则既是集团整合的目标又需要通过集团来具体实施。因此,组建广电集团便成为新一轮广电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从现实情形看,中央级广电集团迟迟未能挂牌,以省为单位组建集团,整合分散实体,培植区域性实力媒体,已经出现了如湖南、山东、上海、北京、浙江等不同的运作模式。但无论取何种模式,集团化的动因不外有二。一是来自广电媒介内部的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广告收益为标志、以利润最大化和在新一轮媒介竞争中获胜为目标的市场诉求,一是上述各项行业政策的推动。而且,这种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的目的是十分明确的,正如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徐光春在参加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时表示,“国内广电机构正在进行改革、重组,计划组建几个国家级大型广电‘航空母舰’。目前,湖南、山东、北京、上海等地已经试点组建了初具规模的广电集团,以应对加入WTO后可能面临的境外传媒的挑战。” [18] 二. 广电集团化能否适应市场需要1. 媒介市场化对广电集团化的要求就国际传媒娱乐业的发展经验看,其经营策略离不开三个要素:市场、规模和资本。一方面传媒娱乐工业不断地在行业内外进行业务融合和市场整合以形成规模,另一方面,依附在传媒身上的资本以产业资本的形式大规模进入资本市场运作,以获取更多的资本、占领更大的市场。 [19] 在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具备了形成包括广电在内的大规模媒介集团的市场条件。面对巨大的媒介市场,不管是全国的媒介还是地方的媒介,都会有一种强烈的规模扩张欲望。而且,这种欲望在海外媒介的刺激之下,会进一步增幅扩大。同时,面对被业内称做中国最后一个暴利行业的媒介的经济快速增长,大的市场资本也有着同样的市场冲动。从实际情况看,从1996年开始就已经陆陆续续有媒体关联企业通过改制直接上市,或通过买壳方式间接上市,如中视股份、东方明珠、电广传媒、博瑞传播等。其中以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为背景的电广传媒旗下就囊括有视听媒体、纸媒、网媒;而与《四川广播电视》报社有密切合作的博瑞传播也开始从纸媒发展到网媒和IT电视节目制作领域。另外一些原有主营业务较稳健、资金充裕的公司也开始纷纷投资入股传媒领域。2001年,上海强生颁布的董事会决议中表明,强生将成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的“上海强生传媒创业投资公司”,大举进军传媒业。一时间,传播文化产业成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新亮点。 [20] 2.中国现阶段政策先行式广电集团化的合理性与中国媒介改革的每一步骤一样,尽管集团化的市场动因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分析组建广电集团的过程时,自上而下的行业政策推动是不可忽视的因素。这种通过行政手段来达到市场目标的“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是广播电视集团化的有效路径,更是现阶段中国媒体市场化的重要特征。同样,如前所述,组建广播电视集团,也是自上而下的行政整合。当然,市场本身的需求是带有强制性的行政指令比较容易行之有效的基础。以上海为例,由于行政指令与市场需求确有不谋而合之处,并且行政干预在一定条件下切实地带来了市场收益,那么,政策制定者就会产生进一步行政干预的冲动,表面上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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