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总部前,准备采访美国中东特使津尼同阿拉法会晤的新闻。约有10多名以色列军恐吓记者,要他们尽速离开。以军向空鸣枪,一名以军还通过扬声器喊话:“不准记者采访。”⑤ 此前,还没有此类大规模驱赶记者的报道,这篇文章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记者的地位在不断下降。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已很少遇到大规模的战争状况,因此无论是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还是新闻媒体,都对战时新闻管理缺乏针对性研究。但我们对这一概念并不陌生,在《近现代出版新闻法规汇编》一书中,就看到从1938—1945年,国民党政府先后颁发了《修正抗战期间图书杂志审查标准》、《战时图书杂志原稿审查办法》、《战时出版品审查办法及禁载标准》、《战时新闻检察办法》、《战时新闻违检惩罚办法》、《战时空军新闻限制办法》、《战时新闻禁载标准》等数十项规定。这些规定的内容主要是:战时新闻管理由战时新闻检查局执行,集中管理战时全国新闻检查事宜,战时新闻检查局隶属于军事委员会,另有一些工作由国民党宣传部负责。 当国家处于战争状态时,国家有关部门要对新闻实施管理,美国也不例外。海湾战争中,美国新闻界围绕着对国防部的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不仅在海湾战争期间就进行得非常激烈,即使在海湾战争结束后,其斗争仍然方兴未艾。 据介绍,海湾战争爆发后,美国就有15个新闻单位驻华盛顿的办事机构负责人联名写信给美国国防部长迪克·切尼,抗议国防部对海湾战争中采访新闻的限制。 1992年末,17位美国大众传播媒介的头面人物联名写信给切尼,并送上一份报告,称海湾战争是“现代美国历史上最为隐秘的重大战争”,他们要求和切尼部长举行一次会谈,以解决未来战争中的新闻采访问题。信中说:“我们认为在执行沙漠风暴军事行动期间,五角大楼的安排使文字和摄影记者不可能对公众及时地描绘战争的真实情况。” 信中列举了媒介在海湾战争期间与新闻界合作的情况即发生的矛盾,对设置记者团的做法提出了异议,并对大多数军方官员不与记者合作,控制记者活动,不让记者接触士兵,对记者施加压力,压制反对意见提出了抗议,指出:“有时军方还有鼓励违反采访准则的情况,企图利用报纸来传播错误信息。” 例如,记者在1991年2月17日一次较为详尽地报道海军陆战队如何实施反对伊拉克军队的两栖作战方案,表面上看,这一信息违反了某些军方的规定,但这些消息是由军方官员提供的,而且还经过了新闻检察官的检查。直至战争平息以后,盟军司令诺曼·施瓦兹科普夫才说明了原因。军方利用了新闻界来传播假情报以迷惑伊拉克军队,军方将安全检查和利用新闻记者的报道结合起来为战争服务。信中还称: “在民主自由的国家中,政府这样对新闻进行完全的控制是没有先例的。” 他们认为,要处理好新闻界和军方的关系,既要保护军队军事行动的安全,也要保护公众知情权利。他们同时认为,在前述军事行动中,前者是成功的,而后者却受到了损害。新闻界给切尼的信中还附上一份声明,提出了在未来战争中采访军事新闻的10项原则,它们是: 1、独立报道是报道美国军事行动的主要手段。 2、应限制把记者集中起来发布新闻的做法。集中采访团意味着只要一个新闻记者的代表小组参与任何一次美国军事行动就行了。这些记者小组不应在战争打响24小时到36小时的第一发展阶段还存在,而应立即解散,以利独立报道。记者团的方式并;非采访美军的普遍标准手段。 3、记者应对那些明显不得公开报道的地方采取相应的办法工作,但不应违反独立采访的原则。 4、在冲突地带的新闻记者可由美国军方发给采访许可证,并被要求遵守一系列明确宣布的军事安全规定,这些规定一般是为保护美国军事力量和它们的军事行动而制定的。如果违反这些军事安全规定的话,则可以中止采访许可证或取消许可证,乃至被驱逐出冲突地带。 5、新闻记者应允许接近所有主要的军事单位。 6、军方负责公共事务的官员应起联络作用,而不应去干预未被禁止的采访报道活动。 7、新闻材料——无论是文字的或是图像的——都不应经过军方的安全检查。 8、军方应负责前线记者团的交通运输问题。战地司令应指示部下允许新闻记者在可能的情况下乘坐军用车辆和飞机。 9、军方应派出公共事务官员和记者协调关系,应及时提供安全合适的传输线路设备,使记者的采访报道得以传递出去,同时应在任何情况下保障线路的畅通,以保证独立采访的顺利进行。 10、这些原则应适用于所有的全国媒介联盟系统。据悉,美国的新闻界组织——美国报纸主编协会、广播电视新闻董事长协会和美国报纸出版人协会也对上述信件和报告公开表示支持。⑥ 美国新闻界领导人所提出的上述10项原则,看起来是合情合理的,实际上一旦战争开始,这些原则大部将被抛之脑后。军队为了战争的胜利往往是不择手段。声东击西、以假乱真被称为军事策略,为了战争的胜利军方可以向新闻界通报有利于战争胜利的假消息,这在军事上并不违反什么原则。 如据2002年2月21日华盛顿法新电,美国国防部一官员承认,国防部内一个刚成立不久的部门“战略作用局”(Office of Strategic Influence)提出,拟建议展开一个广泛的宣传行动来左右国际社会对反恐战争的观点,甚至可能不惜在外国报章刊载捏造的新闻,战略作用局是在九一一事件之后成立的,领导人是空军上将沃登,其宗旨是要展开宣传行动来影响国际舆论。⑦ 虽然这样的“提案”最后被否决了,但他们能如此想,足见其玩新闻于股掌之上的心态。 军事行动要有利于国家、民族利益,当军事原则与新闻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唯一评判正误的是国家利益,这是任何“公正、自由”的呼声都无法压住的。记者们为了不遭致“损害国家利益”的谴责,免受排挤,或冒被切断重要新闻源的风险,于是心里的天秤倾斜了,观念扭曲了,身着戎装去迎合这一切。 三、记者的困境与言论自由的困境 从上述我们了解到,新闻界实际上面临着这样一个简单、又无法避免的障碍:即记者几乎无法自行挖掘事情真相,而必须完全依赖那些以国家利益(或自我利益)为中心的“消息来源”。因为“消息来源”的背景导致报道倾向性过于明显,“鲜明”的立场又引起争议冲突另一方的不满,于是他们不再相信记者是客观报道者,并进而对记者动武。而记者则一方面由于自身的观点、立场所限,另一方面则因在后来的采访活动中受到报道对象的敌视,无法获得素材,记者又会将这种对立体现在报道中。在这个过程中,记者对军方或本国政府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直至记者只有在本国军队的保护下才可能展开工作,也就根本无法直接接触到对立方的人物或事件。 五十年前当李普曼不得不为“新闻”和“真相”划界线时,曾触及问题的本质:新闻的功能在凸显出事件,真相则是将隐藏意见搬上枱面,呈现相互关系,以使一般人对现实关系有所反应时,能有所依据。由於报导新闻和追求真相目的不同,李普曼断言,“新闻”只在少数有限范围内触及真相,如在足球赛的比分或选举得票数中;而复杂又隐晦的政治生活的结果总是有争议的,新闻报导无法详尽事情真相。 当然,更多的时候新闻和真相的分歧并不是因新闻从业人员表现不佳引起的,而是由于新闻报道运作的时效性,因每一则新闻所分配到的时间、空间、资源都有限。也许现代记者不接受新闻和真相是有区别的说法,因为现代新闻从业人员几乎一致认为, 自己不仅是报导片段信息的人,而是主动追求真相者。正如美国新闻和政治学者艾泼斯坦在其专著《无中生有的新闻》(News From Nowhere )一书中所认为的:以新闻术语来说,“有闻必录”(stenographic reporting )是个污蔑性名词;相反地,挖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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