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负面信息对社会的危害。例如在禽流感报道中,媒体及时充分地报道禽流感疫情、政府的措施、国外的疫情和经验、预防的基本知识等,这样反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有了结果再公布”的做法不可取。长期以来,一些政府部门的思维惯性就是“没有结果不公布”,出了事情可以紧急来处理善后事宜,但就是不愿意公开已经发生的实情,一直等到有了结果才全盘托出,例如在非典前期报道中媒体的沉默。然而随着现代社会信息传播的发达,人们需要的已经不仅仅是事件的结果,对事件处理的过程也往往关注;人们要得到的不仅仅是实质正义,更想得到程序正义。⑾ 4、任何一个出现的问题后面都隐藏着解决问题的契机,当突发事件爆发的时候也就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在第一时间报道问题,就可以使社会各个部门及时地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防止问题进一步蔓延。如果一味地隐瞒问题,文过饰非,只能够导致两个后果:一是丧失了最佳的解决问题的时机,二是使问题越来越严重,最终还是欲盖弥彰。此外媒体和政府积极面对突发事件不仅能够促进问题的早日解决,还可以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使公众对政府和媒体充满信心,同时还可以在国际上赢得良好声誉。 注释: ⑴⑵⑷《非典百日实录》《南方都市报》2003年5月21日特刊 ⑶⑻《恐慌止于公开》见《南方周末》2003年2月13日 ⑸新华社2003年6月25日报道 ⑹新华社2004年2月18日报道 ⑺⑼http://news.sina.com.com/z/birdflu/index.shtml ⑽《防范禽流感袭人》《南风窗》2004年2月下期 ⑾《哈尔滨宝马案应打破“有结果再公布”思维惯性》,见《新京报》2004年1月12日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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