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在美国新闻传播领域,近期来围绕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提出的有关传媒所有权的新规定之争,成为学术界内外高度关注的大事。本文试图将之置于美国新自由主义的思想背景和经济政策背景之中进行分析。 FCC 新规定的出台 2002年9月,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宣布它将复审一系列有关传媒所有权的法规。有些被复审的规定可以追溯到20年代40年代;还有许多被复审的规定是在因特网成为普及的传播媒介之前制定的,或是在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进入美国大多数家庭之前制定的。这一宣布很快引起各方面的反响,还出现了紧张的院外游说活动,围绕该不该进一步放松有关的限制规定,持不同意见者唇枪舌剑,争辩激烈。据《哥伦比亚新闻学评论》2003年第二期上的有关文章介绍,从2002年9月23日美国联邦通讯委员宣布复审这些传媒所有权规定并邀请美国公众就这一问题提出看法起至提交意见截止日2003年2月3日,由美国各种协会、行业协会、消费者团体、智囊分子、学术界等提交的意见书纷至沓来涌向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提交者既有群体,又有个人,数量达13,000左右,其中包括美国传媒业界组织如美国报协、美国全国广播电视公司协会、美国报纸同行公会、美国广播电视艺术家协会、美国全国拉丁美洲裔新闻工作者协会等,也包括公民群体组织如美国全国妇女组织、美国全国家长教师协会等,还包括学术性团体如美国心理学协会,宗教机构如美国基督教联合会,商业机构如跨国公司索尼。① 尽管对美国传媒所有权规定是否需要放松的看法不一,但提交问题者对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此次复审传媒所有权规定并再行作出决议的重要性却有共识,即:这是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有史以来对传媒所有权规定的最大规模的复审,其结果将对美国人如何获得新闻和信息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② 在议论纷纷、争辩纷纷中,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于2003年6月2日投票表决,(以3比2)通过了对于传媒所有制的有关限制规定的大幅度放松。该委员会此次通过的议案,涉及到对在1941年-1975年期间通过的一系列有关规定的改动。根据根据美国媒体,包括美联社、《编辑和发行者》杂志等的有关文章,FCC的媒体所有权新规定同以往相比的变动主要可概括如下: 以往,依据1941年通过的《美国全国电视所有权规定》(National TV Ownership Rule)的修订版,美国任何一家传媒公司的电视受众覆盖率不得超过全国电视受众总数的35%。2003年6月2日通过的新规定将上限提高到45%。 新规定将1970年通过的《广播/电视跨媒体所有权限制令》(Radio/TV Cross-Ownership Restriction)和1975年通过的《报纸/广播电视跨媒体所有权禁令》(Newspaper/Broadcast Cross-Ownership Prohibition)这两条原有的限制跨媒体所有权的规定合二为一,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取消原先设立的限制。这两条原有的规定不允许一家媒体公司在同一城市中同时拥有广电媒体和报刊,并对同时拥有广播电视媒体的范围做了限制。新通过的规定条文取消了对一家媒体公司在(有9家或9家以上电视台的)中、大型市场的所有权限制,允许其同时拥有电子媒体和报刊。跨媒体所有权在电视台数较少的市场则仍面临某些限制,而在电视台数为3家或3家以下的小型市场中,跨媒体所有权仍将受禁止。 原先,根据1964年通过的《地方电视多家电视台所有权规定》(Local TV Multiple Ownership Rule),一家传媒公司在同一市场拥有所有权的电视台不得超过两家。FCC通过的新规定允许一家传媒公司在像纽约、洛杉矶等具有18家或18家以上电视台的大城市中,拥有三家电视台的所有权。 原先,根据1941年通过的《地方广播台所有权规定》(Local Radio Ownership Rule),一家传媒公司在一个市场中可以拥有所有权、运营或控制的商业广播台的数量受到限制,具体数量取决于该市场共有多少家商业广播台。美国联邦通讯委员此次更改了对于地方广播台市场的界定,以便纠正允许传媒公司在某些地区超过所有权上限数的问题。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主席迈克尔·鲍威尔(Michael Powell)介绍说,在关于传媒所有权的投票表决之后,该委员会下一步将考虑诸如有线电视系统所有权的限制、电视网络同其分支机构的关系以及电视向数码电视过渡之类的问题。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放松传媒所有权规定的议案的出台,引起了很大的分歧和激烈的争辩。内部、外部都是如此。在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内部,党派分歧在这一问题上明显地表现了出来:委员会的两位民主党人委员(Jonathan Adelstein 和Michael Copps)投了反对票,3名共和党人委员则投了赞成票。外部的反响也见仁见智,争辩激烈。例如,根据美国“编辑和发行者在线”网站上提供的有关信息,(由美国前卫生、教育和福利部长John Gardner于1970年建立的基层遊说组织)Common Cause的主席 Chellie Pengree批评说,“这对美国民主来说是黑暗的一天”。“美国联邦通讯委员无视日益增多的公众压力,给一小撮传媒巨头大开绿灯,允许其控制美国公众所观看、所收听、所阅读的内容。这样做的前景是可怕的”。地方性的小型传媒公司为地方性媒体和地方性新闻的前景感到忧心忡忡。而一些财大气粗的媒介大公司则纷纷表示赞赏。例如,已经拥有数家报纸-电视联合体的论坛报集团公司说美国联邦通讯委员的表决反映了已经变迁的市场。论坛报集团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Dennis FitzSimmons说,“我们的全国各地的读者、观众和听众今天是真正的赢家——随着我们探索更多的方法丰富我们报纸、电视台和网站的内容,他们将从中获益。” ABC的业主迪斯尼公司发表了一份简短的声明,称它“强烈支持美国联邦通讯委员的决定,该决定反映了当今市场的现实”。③ FCC通过新规定后,围绕其新议案的斗争迄今一直在继续。根据美国“编辑和发行者在线”等网站最近陆续提供的有关报道、信息,论辩双方的拥护者曾都预言失败方将把新规定提交法庭裁决。这意味着一场长期的法律斗争。美国参议院中一些议员对联邦通讯委员会通过的新规定持反对态度,并试图通过立法程序手段改变局面。有的议员发起了议案,建议重新把一家传媒公司拥有电视台的上限改回到不得超过覆盖35%的美国电视用户家庭。美国参议院商业委员会围绕此次联邦通讯委员会通过的新议案召开了专家意见听取会,尤其聚焦于有关无线电广播的所有权限制问题。美国参议院商务委员会主席John McCain提出了修正条款,其主旨是迫使那些在市场上拥有的广播台的数量超过上限规定的公司出售超量的广播台。6月19日,美国参议院商务委员会(Senate Commerce Committee)通过了一项议案,在很大程度上驳回联邦通讯委员会放松媒体所有权限制规定的修改方案,提出恢复限制全国性电视台所有权的条例并恢复不准媒体公司同时拥有报纸和广电媒体的禁令。8月上旬,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主席迈克尔·鲍威尔宣布该委员会将在秋天检查传媒所有权集中的影响问题。此举被看作是对FCC放松传媒所有权管制新规定的批评作出的反响。9月上旬,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庭宣布FCC放松传媒所有权管制新规定延缓生效。9月中旬,美国参议院以55比40票通过了一项决议,驳回FCC放松传媒所有权管制的方案。FCC新规定的批评者们认为,这些新规定将掀起新的兼并浪潮并最终扼杀新闻和娱乐中的多样化和地方上的观点。④ 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及市场逻辑VS.公共利益之争 围绕FCC新规定的这场斗争的最终结局会如何,我们将拭目以待。这场斗争背后,有错综复杂的因素在起作用。既有党派分歧在推波助澜,又有传媒业界的经济利益之争在刺激(有关电视受众覆盖率上限以及跨媒体所有权的限制一旦放松,必然导致美国传媒市场的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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