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阻,SBS作为惟一的民营广播台网受到接纳。然而SBS的加入,它相对来说较低成本和较高效率的运作,虽然使它在开播三年后便占有了将近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见表1),亦给以往完全封闭的公营广播带来一定冲击,但是并没有打破韩国广电市场高度集中的格局;相反,在被纳入既有的管理与经营框架后,民营资本虽不免遭遇掣肘和磨合,却也多少受到同化乃至滋养。韩国公共广播体制下的市场垄断依旧,只是由“两强分噬”发展而为“三分天下”。 韩国无线电视台收视率与市场占有率比较 表1(单位:%) KBS1KBS2MBCSBS收视率占有率收视率占有率收视率占有率收视率占有率19927.31710.72315.73510.42419937.416112414.43113.12819949.72011.42414.53011.725199511.72411.62412.72611.824199612.22710.92410.92410.924199712.92810.42312.3279.821199812.12510.12114.83010.923199910.7239.42013.2291226平均10.52310.72313.62911.324资料来源:Ho-young Kwon,Ik-hee Kang, Woo-young Jeon,and Jae-sik Yoon,Korean Broadcasting Statistics,KBI Report 2001,Seoul,Korea:KBI,表17编制,略有调整。 韩国广电业由韩国广播公司(KBS,包括两个频道KBS1和KBS2)、文化广播公司(MBC)和汉城广播公司(SBS)三家瓜分市场的特征,由表1可窥得一斑。就收视率和市场占有率而言,从1992年到1999年,三家广播公司播出的4个频道中,平均收视率最高的是MBC(13.6%),SBS居次(11.3%),最低的是KBS1(10.7%);市场占有率排序也一样。若以广播公司为单位,则KBS以两个频道21.2%的平均收视率和46%的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其他两家则分享另外50%以上的市场份额,MBC平均市场占有率为29%,SBS为24%。再看广告收入,2000年三台广告收入占韩国广电广告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7%(KBS)、35.4%(MBC)、18.8%(SBS)[8] ,三台广告收入总和占广电广告总收入的80%以上,这个市场呈现寡头垄断之势。 一般播出广告的公共广播机构,其收入来源通常以收视费或国家拨款、团体捐款为主,广告收入大都作为补充 。而在韩国,广告收入已非补充,而是居于主导。作为公营广播旗舰的KBS,除了每月从电视家庭的电费中固定扣取的收视费和节目销售收入外,近年来广告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一半,接近60%(详见表2),广告收入已经成为KBS维持生存的主要来源。另外两家广告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则分别接近90%(MBC)和94%(SBS)。换言之,三家广电网尽管所有制形式不同,经营目标和行为方式或有区别,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通过营利性广告行为赢得生存的资本。 通常人们认为,公营广播赢利是为公益,民营广播赢利是为分红。其实不论目的怎样,赢利的正当性如何,赢利而且是在公共体制保护下寡头垄断的市场上赢利,垄断所带来的高额利润,除了滋生诸如低效、浪费等弊端外,还会令既得利益者本能地为维护旧的市场格局而对任何新来者进行排斥,甚至联手抗拒和化解新来者的“入侵”;另一方面,寡头们多年来垄断传媒市场而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力上所积累的资本,亦使其在追求各种利益方面,很少遭遇强有力的挑战。 三台广播电视营销比较 表2(单位:百万韩币) 收入与比例KBSMBC(含地方台)SBS1997广告收入∕总收入569,898∕999,915714,663∕809,702354,982∕377,648比例(%)59.088.294.01998广告收入∕总收入335,882∕774,117506,967∕586,461225,394∕245,718比例(%)43.486.491.71999广告收入∕总收入487,257∕950,263674,565∕756,710346,574∕371,829比例(%)51.389.193.22000广告收入∕总收入672,315∕1,157,996892,498∕995,232474,353∕507,213比例(%)58.189.793.5资料来源:本表据“放送产业”表13“放送产业营利销售现状”、表16“广播电视广告销售现状”编制,《文化产业统计2001》,文化观光部出版。 与“三家分晋”式垄断格局相伴,韩国广电业的另一个明显特征是“制播合一”。即韩国荧屏上播出的本土电视节目,绝大部分由KBS、MBC和SBS三家自行完成,它们不仅联合垄断了韩国电视收视市场和广告市场,并且各自垂直整合节目制作、流通和传播环节。不过,三台网相互之间极少进行横向节目交流,绝大多数节目在本台播出后,国内市场便极少再有人问津。 韩国电视业起步之初,由于技术限制,“制播合一”只是一种不得已的举措,况且当时专业化和市场分工阙如,“小而全”也是一种必然选择。然而,随着公共广播体制的推行,在从制度上和结构上用公营机构取代所有民营机构之后,作为公营垄断的逻辑结果,节目制作和流通的市场化便失去了生长的土壤,“制播合一”则成为垄断得以延续的养料。90年代初,韩国广电业对民营资本有限开放,作为促进节目多元化和反垄断的一项措施,节目配额制度也被提上议事日程,并自上而下开始在电视界推行。可是,无论是公营的KBS、MBC还是民营的SBS,虽然经营目标不同导致经营行为各异,但是在坚持“制播合一”方面,却无甚差别。有韩国研究者比较说,1991年,在实行节目配额制的当年,KBS两个频道播出的节目中有大约96%由自己制作,MBC和SBS则分别为95%和93%以上;8年后的1998年,三大网播出的节目中自制节目仍然占据80%左右的份额;相比之下,美国无线电视节目中有超过70%是由独立制片商或电视网的下属部门生产的 [10]。显然,韩国电视节目制作与流通的市场化,还处在较低水平。 “制播合一”与“三强垄断”的格局是分不开的,两者的负面作用也相互关联,即缺乏竞争、效率低下和节目多样化程度不足。理论上说,公共电视台和民营电视台在节目内容上应存在差异,然而有研究显示,公营的KBS和民营的SBS的新闻节目,不仅内容上有诸多雷同,而且表现方式上也惊人地相似 [11]。正如一位韩国研究者所指出的,“虽然韩国电视台有能力用内部制作的节目将时间占满,但是观众的满意度相对较低。这可能是因为民营和公共电视台的节目种类非常相似的原因” [12]。另一方面,两者客观上也窒息了节目制作与流通市场的发育。由于生产和播出之间缺少流通网的衔接,使得电视业运转不灵,节目价值无法充分实现,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 三、制播分离、发展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调整的内容 从某种意义上说,韩国电视业的结构调整是一次因外部压力而引发的内部改革,是被动应变,也是一种主动选择。 1997年金大中政府上台后,奉行“民主主义和市场经济”政策,对广电业从以规制为主转为追求市场经济政策 [13]。1999年12月,韩国国会通过了颇具整合色彩的新《广播法》,该法将所有的广播电视媒体统一规定在一个法律体制之中,并由一个机构统一管理,这个机构便是经过重组于2000年3月正式开始运作的韩国广播委员会(KBC)。新组建的广播电视委员会从政府“文化观光部”独立出来,作为民间性质的公共机构,开始独立处理广播电视事务。过去政府通过下属的广播委员会插手广电事务的历史告终,韩国公共广播体制开始迈出“独立于政府”的一步。与此同时,新《广播法》允许设立民营广播广告代理公司,韩国广播广告公社独霸广告业务的局面将成为历史。 在上述背景下,韩国广电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开始指向打破垄断、激活市场和增强实力;调整内容也大抵集中在三个方面,即加大力度推行节目制播的专业分工、发展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 在韩国,“制播分离”是被强力推行的一项措施。由于“制播合一”与“三强垄断”的历史渊源深厚,因而这一措施的推行与打破“三强垄断”的目标密不可分。其方式具体有二,一是倡行节目配额制,规定三大网需要播出的外制节目比例;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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