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出路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众多的民族、辽阔的疆域和丰富的资源是我们民族走向复兴的坚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过程中,文化事业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除了发展现代文化产业,我们更应该重视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否则,我们的文化产业将失去发展之本和生长之根。
民族传统文化如何保护与发展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课题,除了要结合中国的国情,正确领悟我们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个性特征、深刻内涵,更要放下架子,虚心向其他国家,特别是向韩国等学习,认真研究其成功的经验和方法。
第一,加强国民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觉保护意识,积极倡导各民族人民热爱、珍重、保护自己的民族文化。韩国传统文化保护的经验启示我们,应利用学校教育,从孩子抓起,结合各种宣传方式,倡导全民认识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中来。
民众的参与是民族传统文化长期保护的根本保证。
第二,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以保障民族传统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在30多年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过程中,政府制定的多部法律法规,为经济建设事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决定性作用。在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的今天,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同样需要政府部门尽快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以保障民族传统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制定财政扶持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扩展民族传统文化产业和民间文化传承人的生存发展空间。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应设立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财政预算,直接或间接提供资金,对传统文化产业和民间文化传承人进行扶持和补助,各级地方政府还应通过税收减免制度等扶持措施,鼓励企业(包括民营企业)、机构、团体、组织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政府还应该拿出资金,对大量的有形传统文化设施进行维护。同时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高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传统文化人才。对已经消失或者濒危的传统文化形态,要组织专家挖掘并实施恢复抢救工程。尽快出台对民间技艺传承人的补贴扶助措施。完善的政策体系是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的重要保障。
第四,重视对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报,彰显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和魅力。中国与韩国和日本,包括东南亚各国,因为历史和地理的原因,在民族传统文化方面有诸多相似相近甚至相同的地方。在文化产业全球化加速的今天,谁先理解并合理利用了国际相关法规,谁就会对共同的传统文化现象抢先实施申报,并肯定能在今后的文化产业领域里占得先机。在此方面,我们已经有深刻的教训,韩国抢先成功申报“江陵端午祭”为世界“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第五,充分认识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多渠道地展开对民族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产业合作开发的专题理论研究。毋庸置疑,文化产业已经成为21世纪各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虽然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同样要以战略性发展眼光认识文化产业和传统文化,同时加大对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深度和综合开发力度,集中优势资源,逐步打造有影响的国际文化品牌,对内加强了各民族的凝聚力,对外潜移默化地扩大了我民族传统文化在全球范围的影响力,不但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有积极的作用,更会提升我国文化产业产值在世界市场的份额。
参考文献:
[1]韩永近:《“文化产业”概念的正式提出及其背景》,中国网,2002年1月25日。
[2]尹志友:《文化部门要推动人们意识的转变》,《中国文化报》,2004年6月22日第2版。
[3]张宏杰:《韩国如何保护传统文化》,《决策与信息》,2005年第6期。
[4]董金菊:《韩国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及其启示”》,《边疆经济与文化》,200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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