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理论的复兴所产生的影响不过是后来的事情了。“以中国为中心的中国史”实际上是用“内部视角”取代了“外部视角”,但是这一视角的转换并不意味着“外部视角”所关注的问题在经验中消失了,更为常见的情形是外部视角所关注的问题以一种曲折隐晦的方式体现在“内部视角”所关注的问题中。我们以当下中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为例,在“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理论中,这一现象可以被解释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民主政治的兴起。在“国家与社会”的框架下,中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实际上是国家在退出乡村社会时所采取的控制乡村社会的新手段。但这一“内部视角”依然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国家大张旗鼓地推动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出于国际人权斗争的需要,因此,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就成了《中国人权报告白皮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26]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对影响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国际政治经济体制视而不见的话,就有可能丧失了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准确把握。由此我们看到,对中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三种解释都有其合理性,也各有其限度,问题是我们采取什么样的视角来看待这一问题。因此,如果将“内部视角”与“外部视角”结合起来,将国家与社会框架与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的分析方法结合起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克服“国家与社会”框架的局限性。当然,这依然取决于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方法是依附于问题的,不针对问题的普遍性方法是没有意义的。 其次,在“以中国为中心的中国史”研究中,学者们往往将政府制度及其组织看作是国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经验中转化为国家的正式制度与民间社会的非正式制度的关系问题。尽管对这种关系的讨论引发了中国历史研究中从“士绅”到“地方精英”的范式转换。[27]但是,这一分析策略不过是在努力寻找国家或社会的代理人而已。自然政府官吏代表的是国家,“士绅”代表的是地方或社会,即使在“地方精英”的分析中,仍然要区分代表国家的“赢利型经纪”和代表社会的“保护型经纪”。[28]换句话说,这些人仅仅是“制度的影子”或布迪厄所谓的“过分社会化了的‘文化傀儡’”,而不是处于情景判断中的社会行动者。由此可见,中国历史或现实的研究中,国家与社会的区分仅仅意味着两种不同的制度体系的区分,即使象邓正来先生后来所理解的那样,国家与社会意味着不同的知识体系(参见“评述”一文),也依然没有改变制度或知识的结构性力量。这样的分析方法无疑是用制度结构的功能分析方法掩盖了从社会行动者入手的能动作用视角。事实上,无论是地方官员、士绅还是地方精英,他们不可能仅仅是他们所代表的制度和结构的奴仆,他们是可以自由选择行动策略的社会行动者,他们很难说代表的是国家还是社会,比如我们的乡村派出法庭的法官和村支书。[29]正是在这个地方,我们看到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的限度,即我们将国家与社会仅仅理解为制度和组织结构及其运作逻辑,从而在研究转型中国的社会秩序时,如果用吉登斯的话来说,用“制度分析”遮蔽了“策略的行为分析”。 最后,正是引入“策略行动”分析,使我们看到国家与社会框架在对转型中国作“单向度”的制度解释的同时,也将“国家”与“社会”这两个分析单位作了“整体化”和“实体化”的处理,从而掩盖了分别发生在“国家”与“社会”内部的差异、分歧、冲突与互动。正如布迪厄认为的,“一个分化了的社会并不是一个由各种系统功能、一套共享的文化、纵横交错的冲突或者一个君临四方的权威整合在一起的浑然一体的总体,而使各个相对自主的‘游戏’领域的聚合,这种聚合不可能被压制在一种普遍的社会总体的逻辑之下。”[30]布迪厄的“场域”概念正是为了戳穿“国家”、“社会”这些概念的“空泛本质”,并化解了“国家”与“社会”的结构性对立。此外,引入“策略行动”分析不仅克服了“国家”与“社会”的“整体化”倾向,而且克服了它们的“实体化”倾向。因为行动既可以是个体的行动,也可能是群体、阶层或阶级的行动。当马克思认为“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时,“国家”已不再是一个实体了。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国家”这样的实体,存在的只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压迫与反抗的关系,“国家”不过是阶级矛盾、阶级斗争、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后果或“效果”。如果说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中依然存在着总体化的、中心化的权力观和如同财产属性一般的权力占有观的话,那么,在福柯这里,存在的只是流变的、弥散的、微观的策略性权力关系,“国家”不过是这种微观的策略性权力关系形成的“权力技术”和“支配策略”所显示出来的“总体效果”而已。[31]也正是将“策略行动”引入经验分析中,正是马克思的“阶级统治”、福柯的“微观权力”和布迪厄的“场域”使我们看到市民社会中的经济剥削关系和公共领域中的话语支配关系。换句话说,正是市民社会或公共领域的权力支配关系的存在才使得国家的总体性支配成为可能。无论是为民主制度张本的市民社会理论,还是为自由沟通奠基的生活世界,只有在策略分析面前才真正暴露出其乌托邦性质。 当然,指出策略行动分析并不是要用它取代制度分析(策略分析也有它自身的问题),也不是要抹杀国家与社会框架的意义,而只是为了揭示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背后,隐含着内部视角与外部视角、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宏观与微观、系统整合与社会整合、制度与策略、秩序与冲突等等的二元对立。在对中国的经验研究中,如何揭示这些对立的虚幻本性而不是强化这些二元对立可能是中国社会科学发展的更有价值的方向之一。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国家与社会仅仅是“分析框架”,而不是分析的“概念工具”,我们需要的是在这一框架下锻造出打破二元对立的概念,一如布迪厄的“惯习”、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福柯的“微观权力”和杜赞奇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当然,不反思我们的学科体制,不打破森严壁垒的学科界限,这样的问题很难得到有效的解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正来先生对沃勒斯坦的“否思社会科学”的进一步推进[32]不仅仅是对某一学科理论的贡献,而是对理论研究本身的贡献。 三 从作为“社会实体”的市民社会建构到作为“解释模式”的市民社会的建构,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理论到“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邓正来先生不断反思市民社会甚至最终放弃市民社会的这一自我否定的艰难蜕变过程,为我们提供从80年代的思想向90年代的学术演变的一个活生生的范例。它向我们显示出我们在多大程度上远离或超越了80年代,我们又在多大程度上依然生活在80年代的惯性之中。尽管我们力图将80年代及其思想成果纳入到理论反思的视野中以期在“知识增量”(邓正来语)意义上开启一个新的时代,但我们最终发现我们的“知识产品”是一些“仿制品”,一些“试验品”,我们并没有走出知识的模仿阶段,也没有改变知识在总体上的“移植品格”(邓正来语),我们依然生活在旧的知识类型已经死亡而新的知识类型还没有确立的黑暗之中。在这黑暗的煎熬中,我们如同化学产生之前苦练金丹的术士,认真地几乎虔诚地投入到连我们自己都明白最终会被遗弃掉的初级产品的简单加工中,正是对黎明到来的积极的“等待”。 然而,作为“实验时代”的一个例证,邓正来先生从倡导到反思再到放弃建构市民社会的这一自我否定过程,不仅是知识上逐步深化、不断提升的的过程(要知道自我否定需要的不仅仅是道德勇气,更需要知识上的能力),也是在行动上逐步从权力的元场域中建构市民社会退回到学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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