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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悖论社会与现代传统      ★★★ 【字体: 】  
悖论社会与现代传统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18:18   点击数:[]    

夫妇感情的制度7.

  这套制度其实是在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现代传统”的很好的例子。它既不同于西方、苏联的法律制度,也不同于清代遗留下来的传统。它是现代革命政党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制度,有它自己的逻辑。它在推行新婚姻制度中,最后形成了自己从实践中得出来的逻辑:以夫妇感情的基础及其好坏作为法庭应否调解合好或允许离婚的标准。当然,在运作之中有许多过分强制性地干扰夫妻关系的例子,但是,总的来讲,这套制度已经经历了相当长时期的实践考验,仍旧广泛运用于今天的中国。它明显既是革命性的、也是现代性的。当然,它只是法律的一部分,不足于应付今天一切的法治需要,但它肯定不失为一个有价值的现代传统。  另外,在农村的治理之中,中国革命运动相应上述的认识论而在其初期形成了具有民主的可能倾向的“群众路线”。在其理想的运作之中,革命干部深入农村,向民众学习,在确切的认识基础和向他们认同的的立场和观点之上,把初步的“感性认识”提高到理论概念,形成行动“路线”,再回到农村去检验,行之有效的才是正确结合实践和理论的认识。同样地,在理想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过程之中,法官们会依赖“群众”的“雪亮”的眼睛来调查研究,进行调解,处理纠纷,体现从实践和民众意愿出发的认识方法。当然,这套方法,曾经多次受到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的误导。同时,因为它缺乏对人民权利的制度性保障,也缺乏明确分开的司法和行政权力,很容易变成完全由党组织控制的实际运作,或者变成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的运动政治。但是,在适当的制度性保障下,我们可以想象一个走向民众参与的治理和法律制度。  在经济领域,现代中国同样地在实践之中走出了一条独特的乡村工业化道路,也就是说没有城市化的工业化的悖论道路。按照西方的模式,工业化是应该伴同城市化的,而在五十年代的中国,也确实遵循了那样的西方模式。但中国农村人口是如此的庞大,既使是以1952至1979年年增长率11%的工业发展,也只是吸收了极少比例的农村人口。而农业,虽然在同时期呈现了相当可观的土地生产率的提高,但仅仅略高于农村人口的自然增长,农村人民收入长时期徘徊于同一水平 8.这样的情况形成了乡村工业化的特殊需要和过程。在改革开始之后的短短十年之中,以超过20%的年增长率突飞猛进,吸收了将近一亿的劳动力。这是十分了不起的成就,也是世界历史上比较独特的现象。

  上面这些都是可以称作是中国面对西中并存的悖论实际的挑战在实践之中所形成的可取的现代传统的例子。在今天的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语境之中,这些是很容易被忽视的既是现代的也是经过一定历史考验的“现代传统”。

  应该说明,这里谈的“现代传统”范畴绝不排除前现代传统,而是一个包含中国前现代传统与西方现代相互作用的概念。我之所以突出“现代传统”中的实践传统,只不过是想说:本土化学者们所指向的那些前现代传统,如果在中国近现代的一个半世纪的实践中没有起过作用,那么便很可能只是他们出于感情或意识形态的构造,而不一定是真的符合历史实际的东西。当然,这样的思路绝对不排除在现代的实践传统之中去发掘、继承或发扬那些既有悠久历史又可以和现代实际相结合的旧传统意识、习惯、文化、思维。

  (五)双刃性的实践逻辑

  当然,现代的实践传统及其逻辑,不会是完全正面的,它也充满了负面的例子。我之所以突出从实践出发的认识,并不包含对实践的价值判断。

  譬如,农村工业化,虽然规模庞大,最后并没有能够减少农村人口的绝对数量。在沿海和城郊地方,它确实起了反过密化的作用,转移出相当比例的农村劳动力,农村收入和生活水平也相应提高(进入了“小康”水平)。但是,在广大的内地农村,农业收入仍然很低。

  其后是全球资本的投入中国以及相应的城市高速经济发展,因此又吸收了一亿的农民工。这里先不考虑 “民工”所包含的种种社会问题,而只从农村人多地少问题的角度来衡量这一变化。它事实上又仍然没有能够减少农村的非常密集的人口。时至今天,农村人口仍然基本徘徊于改革初期的八亿的绝对量,人多地少的局面仍旧没有明显的改善。既使是1980年代的适度规模设想(例如江南的每劳动力20亩地),仍然没有能够真正实现。农村劳动收入的提高主要得自非农收入,而食生产收入,既使是在沿海一带,仍旧大多徘徊于老的水平。城市发展但农村落后的悖论现象仍旧是中国的基本现实。

  这个经历所突出的逻辑是中国人多地少的极其巨大的事实,不是农村工业化和全球资本与全球市场便能够彻底解决的问题。今天的农村问题是如此的庞大、复杂,我们必须在乡村工业化和全球化这两条已经是十分宽阔的道路之上,另外寻找更多的出路。近年来的“西部大开发”是具有一定潜力的一条道路。另外,在改革过程中相对被忽视的一家一户的小面积种植业,以及与它直接关联的副业,显然需要进一步的提高。一个可能出路是转向高收益的、劳动密集的多种或专业化经营,但必须要有投入上和销售上的扶助,不可仅仅寄希望于城市化以及其可能(像西方经历那样)带来的大规模机械化生产。人们今日相当普遍地认为西方式的高度城市化必然也是中国农村的出路,但是事实上农村人口,起码在今后相当长时期之内,不大可能大规模减少,因此我们需要从悖论实际出发,在小面积的、劳动密集的农副业生产中去寻找出路9.

  另外是社会问题。在多种经济系统并存的情况之下,社会贫富悬殊的分化不仅仅是经典理论所考虑到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阶级分化,更是不同技术水平(和收入)的经济系统的差别。传统农业和现代工业以及后工业的信息产业之间的差别十分悬殊,因而形成一系列比西方早期资本主义所见的更恶劣的社会问题。而人多地少和低收入农业是一系列其他问题的基本经济起因。广大农村的贫穷廉价劳动力使工业企业不顾国家劳工法来剥削农民工成为可能。而下岗职工问题则是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混合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些存在于两种经济制度的交接点上的庞大的问题正是悖论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这样的社会危机实在不允许仅仅用转型的过渡、或市场化中的资源配置合理化过程等形式主义理论模式来淡化。

  (六)理念的现代传统

  正因为如此,光是“实践逻辑”及其“现代传统”是不足以指导中国未来的学术和发展方向的。所谓 “实践逻辑”的方法主要是回顾性的分析方法,不是前瞻性的方法,而我们需要的是两者并用。无论是学科或理论的建构,还是全社会的走向,都不能不加区别地依赖现代实践的所有的传统,而需要有一定的理念来作为实践的现代传统的不同部分的取舍标准。现代西方的经典理论家都明显地在理论之上兼具有一定的理念――譬如,斯密的资本主义经济中的每个人的最大利益以及韦伯的一切现代制度的理性化。

  其实,在理念方面,中国在现代的历程中也已经作出了不少选择,也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理念的现代传统。首先是民主:从辛亥革命以来,所有中国政府,无论什么党派,甚至包括军阀政权,起码表面上都尊重宪政、民主,在形式上都用宪法来规定国家主权在于人民,并且保证人民“出版及集会结社自由”10.(中国共产党并进一步建立了各级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 五四时期的知识界更广泛地以“德先生”为主要理念。由此可以看到民主理念在人们心目中的重要――既使是完全违背民主理念的政权,也觉得他们必须用虚设的民主名义来治理中国。时至今日,我们可以说民主理念早已不仅是一个西方现代的传统,因为它在中国本身的政治话语中也已具有将近一个世纪的传统。今天我们应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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