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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伊·康德“永久和平”理念的批判研究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05:3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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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全部环节的不同。因为,从最基本的生存技术到最自由的幸福想像的全部环节都是相关的,这里,需要一种整体的观念,而非对世界的庖丁解牛似的的分割思考。[xviii] 当然,吊诡的是,笔者批判了康德对民族/国家层面的坚持,批评他不能纵情拥抱一个真正的“世界共和国”,但笔者同时又不能克制自己对“汉语文明及其经验” 这样一个层面的深沉依赖。如果需要登上一个“汉语文明”的台阶之后才能构想“世界共和国”或者“世界法律秩序”,那么那个构想在什么意义上可以成为“世界的”呢?进而,一个由全无差别的原子化的人类个体联合而成的“世界”究竟应该有何种“法律秩序”,从而最终实现“永久和平”的至善境界呢? 问题远没有解决。 补记:本文类似于经济学领域常见的“工作论文”,并未定稿,作者怀疑现行“宇宙法”/“外层空间法”中的法律主体可能具有代表“全体人类”的权利能力,这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 燕南, http://www.yannan.com ) 注释: [i] 何兆武译注,载[德]康德:《永久和平论》,何兆武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5页。以下凡引自该书的内容,均只指明“该书”及页码。 [ii] “英雄概念”参见托马斯·卡莱尔:《英雄、英雄崇拜和历史上的英雄业绩》,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iii] 该书,6页。 [iv] 参见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等。 [v] 该书,15页。 [vi] 该书,22页 [vii] 该书,24页。 [viii] 该书,37页。 [ix] [美]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11页。 [x] 赵汀阳:《天下体系:世界制度哲学导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24、25页。 [xi] 同上揭,45页 [xii] 该书,38页。 [xiii] 参见[美]麦克尔·哈特,[意]安东尼奥·奈格里:《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杨建国、范一亭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xiv] “天理民彝”系古语,并见徐世昌:《唐明律合编序》,附薛允升:《唐明律合编》,怀效锋、李鸣点校,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xv] 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北京,三联书店,1999,487页。 [xvi] 同上揭,494页。 [xvii] 同上揭,496页。 [xviii] 所谓“整体性的观念”某种意义上近似于库恩对“范式”的定义。实际上,西方文明和汉语文明各自在许多方面表现着自身的“整体性”,或者说,各自在各个领域都有不同的“范式”,比如西医和中医;戏剧和戏曲;政治制度中西方文明从庄园农夫到国王、教宗的权力关系,汉语文明从村氓野妇到皇帝的权力关系,这二者的比较等。“范式”参见[美]托马斯·S·库恩:《必要的张力:科学的传统何变革论文选》,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并见[美]托马斯·S·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单飞 Tags: |
提供人:佚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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