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新兴国家,领导人物的个人感召力往往极大地超越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效力。 新兴国家的政治领袖人物神话般的造就,是这些国家社会转型时期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如上所述,是源于这些国家和社会寄盼的自立、稳定、自强和发展的深层次的政治需要,他虽然是人为地在历史中偶然地造出来的,但实际上由于源于国家和社会的深层次需要,使这一现象带有某种历史上的必然性。从广义的政治学上说,这一独特的政治现象也属于政治学上政治精英理论所包括的范围。涉及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具有复杂的多相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的社会情况下,政治精英特别是其具有极大权威政治领袖精英所起到的定国安邦、强国富民的政治作用是巨大的。在某种意义上,他代表着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斗争中传奇领袖的延续,并以新的民族象征的面目出现和超越于民族、种族和社会组织、派别之上,在整合社会多元群体和实现国家一体化方面,有时能起到非凡的作用。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注意到,精英政治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在起到(并非全都如此)良好的统摄作用的同时,也往往,甚至可以说必然会造成即时的、长远的潜在的政治弊端。即时的政治弊端主要表现在,政治精英领袖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民众的期望,往往需要广泛的和不受限制的权力以及能够实施大量的恩赐。广泛而不受限制的政治权力往往造成权力过于集中和专断的行使,相伴的是不能容忍不同的意见、派别和哪怕以和平的方式所进行的反抗,以稳定、团结一致的名义在相当长的时期保持对社会的高压政策,是这类新兴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和特点。这些新兴国家在建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之所以盛行人治,法治不张,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法治是与个人专断性的政治权力的行使不相容的,前者对后者构成了限制,所以法治受到漠视甚至被弃用。而以大量的恩赐的形式形成的对专断的个人政治权力的支持,比如会造成一个享有既得利益的官僚集团。这个集团每个官僚的升迁和奖赏主要是他的上司而不是由他名义所服务的民众来决定的,这种情况最终导致了官僚集团中献媚、唯命是从,欺上瞒下、虚报政绩成为一种风气,而不是简单地由个人品质决定的偶然现象,又由于主要依靠上司的赏识和恩赐而获得超额的现时利益,得之容易,所付成本又低,所以官僚集团中的成员不惜采取各种合法的、违法的手段讨上司的欢心,而他的上司也往往从他对下属的赏赐中得到丰厚的回报,于是逐渐形成盘根错节式的权力关系网,这种关系网可以保证在日常运作中使其中每个成员都能获得相应的利益,形成稳定的既得利益集团,一旦暴露于外,便又官官相护,形成强大的权力保护伞,使问题的查处层层受阻,实在捂不下去的,也往往找出个把的替罪羊作为牺牲品,而其所在的权力关系网,通常被完好地保存下来了。这种可预见的极低的风险成本,最终导致了贪污、贿赂成风、愈演愈烈,使严重的政治腐败成为新兴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人们常常不理解,在一些新兴国家对腐败行为和现象的打击不能说不力,杀也杀了,关也关了,撤也撤了,可又为什么愈演愈烈呢?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层出不穷,这又是为什么?归根到底,这是官僚体制上的弊端所致,精英领袖政治就是这种现象最初的发动机。 从长远的或潜在的政治弊端来说,由于长期的人治盛行,法治怠慢,作为公共权力的非人格化的特征从根本上缺乏赖以形成的根基,逐渐导致国家政治生活的非民主化,政治上缺乏了民主机制,国家就会脱离本来就没有深厚根基的民主轨迹,造成政治权力交替、道德标准认同、政治公信力等方面的危机,是国家长期处于混乱、无序、呆滞、缺乏生气和活力的状态,可以说,精英政治和官僚政治从长远来说,最大的弊害是对国家民主制度的损害。虽然国家宣称以民主立国,宪法也规定了人民主权的原则以及一系列相关的民主制度,但这种民主理念和制度与精英政治是格格不入的。政治精英自身及其核心集团包括他们掌握或控制的理论、宣传和机构、组织、专家,以及大众媒体,都宁愿或热衷于从其他方面,而不是国家的宪法和法制之中寻求其统治的合法性。政治精英自身及追随他的理论家和宣传家,在从其他方面寻求其统治的合法性方面通常表现出很高的政治智慧,一套套的主义、理论、思想等等常被经典式地概括提出,再经过持续不断的大力宣传,使其具有极大的政治感召力,久而久之,这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形成了这样的思维定势,即社会的发展,国家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端赖于政治精英个人的卓越政治才能和领导能力,以及相关的思想、观念、理论体系的影响力。至于宪法和法律及其所体现的现代社会和国家的普遍价值,尽管这些是建设现代社会和国家必不可少的观念体系和任何其他的政治口号和政治纲领所不可替代的,但通常受到普遍的忽视,即使宪法和法律作为治国的工具性价值,也只有在服从于超出宪法和法律上的政治意志所允许的范围内才可以考虑予以适用,当然,这种适用只是针对民众和反对势力的,极不情愿用宪法和法律约束和规范自己的政治行为。宪法和法律在治国方略上就不认为是重要的,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自然就不会被看重。极而言之,在一些新兴国家,即使没有宪法和法律,社会和国家生活照样可以运转。当然,这种状况就使得这些国家的民主制度建设步履艰难,甚至空有其名,而无其实。其结果,恰与西方的宪政发展轨迹相反,即不是由传统的感召权威向现代法律权威过度和发展,而是颠倒了这一顺序,由现代的法律权威回复到传统感召权威。 长远的和潜在的政治弊端更主要地表现在家长式和世袭式的统治和权力交接的方式有着长期的顽强表现,即使不是必然的归宿。前已指出,精英政治一方面对民众特别是反对势力经常保持高压政策,另一方面又要靠拉拢、庇护和恩赐来吸引和组织能为自己效忠的官僚阶层。这就是为什么在许多新兴国家总是普遍存在着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政治现象。不过,由于各个国家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任人唯亲的现象在表现形态上可能存在着差异,例如,在中国,古代政治上的传统乃至社会的治理,主要实行的是家长式统治,人们的政治和社会行为乃至个人的幸福、前程等全凭皇帝、各级父母官、族长、家长来规范和管理,臣民和社会成员只要对上效忠,安于自己的本分就认为是良善的臣民了。在个人的社会活动方面,一个人一旦离开自己的家族和家庭范围,就会立即感到自己的孤独和无依无靠,需要迅速寻找新的依靠作为家族、家庭的替代物,便是认同乡、投亲友,更多是结交江湖上的兄弟。由于同乡、亲友毕竟有限,所以主要依靠结交江湖上的兄弟。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历来盛行“江湖文化”的根本原因,人一旦步入江湖,总是要结交几个江湖上兄弟的,“江湖义气”便成为这种结交的精神纽带,于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士为知己者死”等“江湖文化”便盛行起来。这样的江湖文化必然还会自觉不自觉地、潜移默化地反映到政治领域和政府部门中来。这就是为什么许多新兴国家一般都存在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政治现象。每有新的政治领袖出现,必然会大幅度提升自己亲朋、好友以及过去的下属,而原来政治领袖班子里的人,即使再有才干,也往往不被留任。更有一奇特的政治现象,在不少的新兴国家中,政党领袖或政府首脑在政治权力交接中经常会看到子继父业、女继母业或妻继夫业等事例,这与现代国家通过民主程序进行的权力交接的理念和结果是迥然不同的。即使是政府部门或地方的政府大员乃至更低级层次的政府首长,每有新任通常也是随调或提升一大批自己亲信圈子里的人,乃至原来的秘书、司机都可能包括在内。即使对那些不能随自己调走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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