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化,就会脱离人民,就会产生腐败。而议行合一原则,在一定意义上说可能基于这样的人性假设:人是利他的,掌握国家权力者也是利他的,如果国家权力由一个国家机关来统一行使,不会脱离人民,与腐败没有必然联系。掌权者、立宪者对人性的不同假设,是影响国家权力设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假设有异,设定必然有别 。 综上所述,人性体现为人的利益、自由、主张的需要,不同的个人有不同的需要,个人需要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公共需要,公共需要必然进一步升华为共同意志,而共同意志被国家以根本法的形式加以确认便发生宪法价值。即是说,人性是宪法价值发生的根源,是宪法价值发生的重要基础。 【参考文献】 [1]吴家清.论宪法价值的本质、特征和形态[J].中国法学,1999,(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8.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404. [6]列宁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17.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8]New Columbia Encyclopedia[M].New York:Publisher of Columbia University,1957.2076-2077. [9][英]约·高兰.英国政治制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1. [10]世界宪法全书[M].青岛:青岛出版社,1997.163. [11]吴家清.国家与社会:法治的价值选择[J].法律科学,1999,(2). [12]Donald S·Lutz.The origins of American Constitutional ism[M].Becton Rerege and London.Louis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88.59.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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