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视角”的改革,或者说是一种“经济主义路线”的改革,其主要动机为弥补教育经费短缺,兴奋点围绕着创收、经营、转制、上市、产权、市场化 等问题,以增长和效率为主要追求,而缺乏对教育公平、教育品质的关注,经济话语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教育话语。因此,现实生活中出现这样强烈的反差:一方面,教育的数量增长、规模扩大,人们受教育的机会显著增多;与此同时,教育越来越昂贵,越来越“豪华”,享受“优质教育”越来越成为金钱和权力的较量。一方面,各级教育的发展达到历史上的最好水平;与此同时,出现教育价值失衡、教育行为失范,以及教育品质的恶化,公众对教育的评价降至20年来的最低点。
“单一财政视角”的教育改革的局限性和后果已经彰显。为此,我们需要深入反思,重新认识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基本规律、基本价值,认识在市场环境中政府的教育职能和行为定位。
1.教育的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想,维护教育公平的基本价值。
由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学校与社会、教育与经济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警惕和防止市场价值对教育功能、教育价值的异化,保持教育的人文性、公正性、纯洁性已经成为对现行教育的一个基本挑战。不能不看到,一些学校被迫的创收压力正在变成主动牟利的动力,并形成某种利益集团(最近北航招生丑闻即是一例———编者注)。在以经济利益为主要追求的教育活动中,有的地方将重点学校作为地方财政的财源;许多地方通过政府干预,用借贷等方式创办完全脱离中国国情的昂贵的“重点学校”、“示范学校”(建一所高中动辄花费几千万元、一亿元、两亿元甚至更多),用高收费的方法将债务转嫁给学生家长。类似地,如果私立教育以营利为目的是不合理的,那么用政府经费举办、拥有优质资源的公立学校,大规模公开牟利的行为难道是可以允许的吗?
我们需要重温渐被淡忘的教育宗旨和教育方针,认识现代教育制度、教育政策的道德基础,认识义务教育和公立学校的本质功能,需要重申作为人类文明成果、世界各国共同遵循的教育价值,尤其是社会公正、教育公平的价值,从而避免教育改革蹈入目中无人、惟利是图的价值真空。
2.明确政府的教育功能定位。
政府最主要的教育责任,是依法履行实施义务教育的义务;最重要的教育功能,是建立和维护市场环境中的教育秩序,以及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其他措施保证教育公平。多年来教育经费不足的现实是迫使学校自谋生路、教育走“产业化”道路的根本原因。解决教育经费危机的根本之举是政府承担自己的教育义务。邓小平曾说过,“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于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这是至今仍未真正实现的小平同志的遗愿之一。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甚至不惜降低一些经济增长速度,把义务教育、农村教育搞好,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现代国家教育政策的基本价值、政府的主要功能是促进和保障教育公平,这几乎是没有例外的。教育不能“劫贫济富”,没有一个政府是以扶持强者、制造和拉大差距作为教育政策的。用倾斜政策人为制造和扩大学校差距制造“重点学校”,以及移植泡沫式房地产开发思路,将制造豪华、昂贵的“优质教育”作为政绩工程和既得利益,是一种典型的反教育行为。需要真正贯彻基础教育均衡化的方针,而不是只当作一句时髦的口号。
3.提高教育效率的根本之举是改革宏观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
旨在提高教育效率、扩大教育资源的“教育产业化”,由于在高端和宏观上教育资源没有放开、政府垄断没有打破的情况下,将危机下放到终端,让学校、教师在微观上去“搞活”,因而必然是畸形的和不健康的。提高教育效率的根本途径是打破对教育资源的垄断,吸引社会资金向教育的流动,把教育办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建立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促使民办教育的良性发展。
此外,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垄断、包办高等教育。正如不少学者建议的,在教育经费有限的情况下,一个可行的选择是政府集中力量办好一批优秀高校,让一部分高校转制,将节余的政府教育经费用于支持义务教育。
4.提高教育效率、改善教育品质需要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包揽过多,教育管理、教育决策中行政化、长官意志主导的弊病严重,它与扭曲的教育市场的结合,极易成为教育腐败的温床。因而,有必要使教育改革走出单纯的财政视角,进入更为实质性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在现行制度环境下,促进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冗员冗政,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参与的民主管理,不仅可以有效地降低教育成本和提高效益;也是在市场环境下改善教育品质、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 教育产业的理念大致出现在1980年代中期,理论界关于教育产业化的争论长达十多年,反对者主要从教育的公益性出发,在价值层面质疑产业化、市场化的主张;支持者强调教育所具有的产业性质,认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教育产业的发展是无可争辩的基本现实。最近,教育部负责人严词否定“教育产业化”的提法;由于现实教育中的种种乱相,饱受其苦的家长和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强烈声讨“教育产业化”。显然,教育产业化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是混乱而面目不清的,有必要作一番疏理。 一、“教育产业化”的理论之争 教育产业化的理论并不“邪恶”。在计划体制下,长期以来我们只强调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进而认为教育只能由政府投资举办,形成国家垄断、包办教育的困窘局面。教育经济学、人力资本理论的引入,使我们认识教育既具有公共性,也具有私人性,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提供的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其公共性部分由政府购买,私人性部分作为个人的自我投资,由受益者个人购买。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也具有提供教育服务的交易性质。对国家而言,教育不仅是一种公益事业,还是具有很高经济回报率的战略产业,教育的发展需要打破封闭,引入市场竞争的机制,建立经费多样化的渠道。 1980年代发达国家以及最近日本被称为“高等教育市场化”的改革,即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改变政府干预过多的治理模式,增强高校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提高教育的效率和效益。其主要内容包括:减少国家-政府对高等教育经费的投资比例,增加非国家的(包括市场、个人和家庭)对高等教育的投资;强化高等教育与私营经济部门和工商界的联系;加强私立-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扮演的角色等。 在许多国际组织的统计分类中,教育均被列为“服务产业”、“第三产业”。在1992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教育被明确列为第三产业,而且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决定》提出要以产业化为方向,建立充满活力的自我发展机制,对包括教育产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它被主张教育产业化的意见引为最重要的论据。我国教育主管部门的基本态度,是承认教育具有产业属性,尤其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留学教育等。但从维护教育公益性的角度出发,反对提“教育产业化”,认为所谓“化”,就是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意。 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教育具有某种产业性质,教育需要引入部分市场机制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个人分担一部分教育成本等概念应当说已经被社会普遍接受。无论支持还是反对“教育产业化”,在这些方面是具有共识的,争论主要在教育产业“化”与不“化”的认识上。我认为这种词语之争其实并没有更大的理论意义,反而削弱了我们对这一进程的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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