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国家统包统管的教育体制,使职教投资主体多元化,学校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按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办学,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逐步形成“原料采集”(招生引资)——“生产”(教育教学)——“销售及售后服务”(推荐就业及业后培训)一条龙自主运行的机制。在这样的产业化运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摆正政府位置。 职业教育以强劲的政治功能、育人功能、文化功能,在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使其具有浓烈的公益色彩,全社会是职业教育最大的受益者。因此政府仍然应当是职业教育的重要投资者。当前,有些人主张教育产业化就要减少政府投资,实现“以教养教”,笔者认为这是不合适的。政府投资不但不能减少,而且只能逐渐增多。政府作为职教投资者,对职教发展负有宏观调控、监督、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通过制定宏观的、指导性的方针、政策,实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学校应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作为独立的法人,依法享有经费筹措、使用权以及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在招生、就业、人事任用、财物使用、专业设置、教学计划等方面的决策权、执行权,学校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办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权。 2.完善职教法律法规。 依法办校、依法执教是职业教育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保证,《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对我国职教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职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应根据时代变化、社会经济及职教自身发展的要求,对职业教育投资、办学性质、培养目标、招生、就业、收费标准、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评估、办学利益分配以及职校的宣传、竟争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确保职业教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及其公益性的充分体现,确保投资者的适当利益,确保职业教育依法健康有序地发展,实现职业教育产业性与公益性的最佳结合。 3.规范职教市场。 职教市场的建立是职业教育产业化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职教市场主要包括:职教投资市场、职教师资市场、职教生源市场、人才市场和职教服务市场。各职教单位吸引投资、聘用师资、招生就业、后勤服务等活动必须在相应的市场上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政府通过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加以监督和管理,既有利于促进职教产业化发展进程,只有效防止职教办学功利化、人事关系化、竞争无序化。 4.建立恰当的职教保障体系。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要不断地学习,以获取新知识、新技术,提高转岗、跨岗、跨职业能力。政府应加快职业教育产业化步伐,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国外、海外投资,并加大教育预算及费、税等职教经费筹措力度,为社会成员提供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的机会,平衡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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