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这是一个矛盾,教育部门创受教育者的收,把接受教育者本身作为经营对象、创收对象,这正是目前我国教育产业化的一个误区。三、教育收费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但收费的对象不应该是天真、优秀的青年学生,也不应该是他(她)们的衣食父母、他(她)们的家庭,而应该是他(她)们毕业后的去向单位。实际上,每一所大学,即是一个知识产业部门,又是一处人才市场,不仅要为在校学生提供服务机会,而且更重要的是为自己培养的大学生提供毕业后的就业选择机会,在人才市场中推销自己的学生,同时向用人单位收取一定的教育费用,变现教育投资。 总之,在每一所大学里,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本来都是学校的主体,是统一的,不应该视受教育者为局外人。这些受教育的青年学生正是我们的后来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教育改革为什么非要难为我们下一代?千千万万个家庭为抚养下一代已经付出了心血,培养下一代还需要家庭作出牺牲吗?送给大学一个优秀学生应该成为家庭的骄傲,而不应该成为家庭的负担。向学生家庭收取高额学费,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既危害教育,也导致社会购买力严重不足从而阻碍经济增长,更谈不上可持续性发展。 以上浅析,请决策者们深思,请教育家们深思,请经济学家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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