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坏账和其他可以量化的或有负债。或有负债可以设置“预计负债”科目进行核算[5],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衡量,一是分项目对主要或有负债进行量化,其中,最佳估计数的确认和预期可获得补偿的处理尝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或有事项》准则相关规定;二是在此基础上核算政府各种或有事项可能产生财政风险的预计形成总量;三是进一步核算或有负债预计形成额中真正转化为政府直接负债的部分。
此外,财政总预算会计还应对其他一些重要的或有隐性负债信息进行披露,以扩大政府负债信息量,如报告日存在的、但未确认为负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政府灾害救援等。
当然,政府负债包含的内容很多,但鉴于计量上的困难、披露成本的增加、信息需求的有限程度以及政府对于信息公开的意愿程度方面的考虑,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他们完全都反映在报表上。
[参考文献]
[1]马俊.财政风险管理:新理念与国际经验[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8年上半年国债管理报告[EB/OL].(2008-10-13)[2010-1-10].http://gks.mof.gov.cn/guokusi/zhengfuxinxi/gongzuodongtai/200810/t20081013_81645.html.[3]魏凤春.2009年政府可安全发放5581亿国债[EB/OL][2010-11-12].http://content.caixun.com/NE/01/3l/NE013laq.shtm.[4]财政部会计司.政府会计研究报告[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5]毕记满,杨成文.隐性债务下的政府会计改革探析[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7,(5):70-72.
上一页 [1] [2] [3]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