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体现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原则。 《决定》提出健全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依法严格实行市场退出制度,是进一步强调要全过程地监管金融风险,即密切监控金融企业的合理运营,在问题可能发生之前预警,在问题出现后进行及时而有效的处置,使问题严重的金融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只有严格的金融监管才能保障金融运行的安全有效;只有严格实行市场退出制度,才能防止个别金融风险蔓延成系统性金融风险,才能促使存在的金融企业成为符合“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服务良好、效率良好”五项标准的合格企业。 5、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同中央银行、财政部门的协调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水平”——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建立了政策协调框架 尽管国际上混业经营已成为趋势,但我国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体制。迄今为止已经建立起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足鼎立的分业监管模式,这有助于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进行专门性监管,但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也是必不可少的,而且随着金融产品的创新和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的发展,一些跨行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机构不断出现,综合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建立三大监管部门的合作协调机制,对防止金融监管空白出现和减少重复监管很有必要。同时鉴于中央银行担当维护金融整体安全的职能和财政手段也是维护金融安全的有效途径,故中国金融监管模式准确地说不是“三会监管模式”而是“三会一行一部的监管模式”。同时也是三个层次的宏观金融监管体系,即三个监管委员会负责具体监管事务;中央银行负责维护金融运行和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定;财政部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和金融财务规则的制定者,也对宏观经济金融的平稳运行和金融事业单位的合规经营负有一定的监管职责。 6、第一次提出“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要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为我国确立现代金融制度奠定了微观基础 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第一个要求就是金融企业也符合五个标准: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良好、效益良好。这是第一次全面而又准确地概述现代金融企业的内涵,这也反映了人们对金融企业的认识又一次深入和提高,其中资本充足是前提,内控严密是保障,运营安全是要求,服务良好是职责,效益良好是目的。现代金融企业的五个标准也是现代企业制度在金融业的具体化。过去,在强调“效益性、流动性、安全性”三大原则的基础上,以建立“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为金融企业经营的基本要求,而“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是对“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两大要求的更进一步深化和更具体的阐述;“服务良好和效益良好”又是“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两大要求的最好体现和最终结果。 7、第一次提出“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在加强监管和保持资本金充足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为重组改造中小金融机构开拓渠道 这次《决定》有一个重大的理论突破是,提出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使其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的观点和政策。这一精神对金融体制改革的指导就体现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在加强监管和保持资本金充足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这一要求上。这就为调动全社会的资金力量以重组、改造、升级中小金融机构开拓了渠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行业一直坚持对外开放,不仅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参与经济建设,而且也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分支机构。但金融业对内开放的步伐远不如对外开放的步子大,而允许社会资本进入金融业,将发挥民营资本产权明晰的优势,更快地建立起市场经济运作方式,更好地将社会资金吸纳到金融领域,使金融业在输入新鲜血液的同时,增添新的活力。我认为在这里,社会资本包括范围较广,它泛指带有明显的社会属性的资本,这包括民间资本。 《决定》也强调“在加强监管和保持资本金充足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这进一步说明对社会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认识有进一步提高。因为金融业不能仅仅作为一个产业而简单地等同于其他行业,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是经营金融风险的特殊行业。长期以来民营资本是否能进入金融业这一问题,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其关键并不在于是否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而是在于不同所有制资金介入是否更有利于办好金融,提高融资效益。上世纪80年代,很多城市和农村信用社都吸纳了民营资本进入,城市商业银行也有各种社会资金介入,但由于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和运作机制,出现了一系列严重问题,最后不得不由政府出面进行清算、关闭和处置。世界上市场经济国家基本都允许私人资本介入银行,有许多大银行由资本家掌控,但都是遵遁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并没有作为私人钱庄。但过去我们社会资本进入金融业更多的是为了圈钱,导致大量存款流入私人钱袋,大量不良资产积累,许多遗留问题至今尚未解决。故《决定》为当前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提出了3个前提“加强监管”、“保持资本金充足”、“稳步发展”。 《决定》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因为鉴于目前社会资本的来源和现有的管理水平,社会资本应从参与中小金融机构重组改造中积累管理经验和提高控制风险的能力,为今后参与更大规模的金融间的购并和重组打下基础。 8、第一次明确提出“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建立统一互联的证券市场”——为建立结构完备的、功能齐全的、调控有效的中国金融体系勾画了蓝图 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一个结构完备的、功能齐全的、调控有效的金融体系是难以实现的。但目前我国金融体系主要依赖于间接融资,这种间接融资垄断资金配置的格局,不仅造成了企业对银行信贷的高度依赖,而且使融资风险几乎全部集中于银行。扩大直接融资一直是我国追求的目标,但近年来直接融资比例不仅没有扩大反而有所下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股市低迷、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其他融资方式运用不足,这其中有市场运行的影响,也有体制性的障碍,企业债券法规在修改长达2年的时间后还未出台,债券市场仍处于行政部门个案审批和只允许个别大企业发展阶段。而扩大直接融资不仅能为企业增加更广阔的融资渠道,能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更能减轻商业银行的信贷压力,为全社会建立起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还能为商业银行开拓更广阔的发展道路,使商业银行腾出手来将金融中介业务做细做活。 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是中国金融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经济规模庞大和层次多元化决定了企业融资不能仅仅靠一个主板市场就能解决所有直接融资需求,还应该有适应不同需要的其他资本市场如创业板市场。只有完善多层次和多形式的资本交易,才能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才能为高科技企业融资提供新市场,才能使中小企业融资难在扩大直接融资的基础上,获得有效解决。 建立统一互联的证券市场是解决目前债券市场分割独立和发展不平衡的最终办法。我国分别设立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在金融体制改革之初负有特殊的功能和作用,但在金融发展的今天,整个金融体系已建立起风险防范机制和有基本的风险防范意识及能力,更需要有一个统一互联的证券市场来加大资金流动和提高资金效率。而且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