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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下区域性金融风险及其管理:温州个案研究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6 19:02: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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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高度依赖金融机构。二是“外逃”大户在逃债前都经历过“以贷还贷”、“以贷还息”、“借新还旧”等资金艰难周转过程。三是“外逃”户大都一人多厂,且与金融机构关系密切。有的甚至就是某小法人金融机构的法人代表。 (二)温州金融风险出现的主客观原因 透视温州20年来金融风险事件的成因,可从主客观两方面来考察。主观原因主要是温州经济转轨进程中金融的民营化倾向和金融组织经营者素质等方面;客观原因则在于温州经济环境的历史演革所导致的风险必然性。 1.主观因素 一是民营化倾向在金融领域的反映。温州金融风险事件最为集中的阶段是八十年代,最为集中的主体是小型的甚至微型、个人开办的金融从业组织,如城市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金融服务社、典当行、各种“会”(呈会、抬会等)以及个人的非法集资活动等。在80年代国有银行服务严重滞后、国家还未能对金融业进行有效管理的大背景下,金融领域也就成为温州人投资的一条重要尝试途径。于是,通过个人或合伙形式,温州人创办了大量的小型金融组织或以其他机构的名义变相从事传统的存贷金融业务。由于金融风险的暴露具有滞后性特点,加之风险意识淡薄,最终导致许多风险事件的暴露。 二是金融组织负责人经营水平低下。许多温州民间金融组织负责人根本达不到从事金融业的经营要求,政策、业务不熟,创办的金融组织与工商企业有千丝万缕关系,许多负责人本身是经商或办企业的,又不注重内控制度建设。结果温州的民间金融组织均存在或大或小的经营方面的问题,如股东贷款占比很高,非股东贷款过于集中,资本金不实,“三会”制约形同虚设,法定代表人权力过于集中,违规拆借资金,高息吸存,帐外经营,准备金备付金不足,存贷比超标,冒名、借名、越权、跨地区贷款司空见惯,不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混乱等等。 三是信用道德因素。可以说温州金融风险事件的不断出现也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地区信用道德环境建设滞后有相当联系。温州曾一度受“假、冒、骗”困扰,严重影响了温州声誉和形象,金融领域在这种大环境中也必然受到冲击。个人借钱任意延期偿还甚至逃债、赖债、废债,企业提供虚假的会计报表、多头开户、以贷还贷,无效担保、重复担保,金融组织虚假出资、高息吸存、违规拆借,民间非法集资诈骗,以及一旦风险暴露责任人经常选择潜逃国外等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引致了金融风险的产生。 2.客观因素 一是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特征。温州非公有制经济的独特之处曾明显地表现为企业规模小、机制灵活、转产快。但产业层次低、经营方式传统,产品轻型化。这样的经济格局极易受国家宏观经济走势影响。与当地的企业规模一样,温州的民间金融组织规模也不大,通常存贷款规模仅几千万元,这样金融风险就更易于暴露并迅速传播。一旦一家贷款相对集中的城信社因企业经营不善或社会有效需求不足导致临时无法销货还款,该城信社的资产流动性就会很快下降,支付缺口显露的可能性就很大。并且产生风险也极易传播到另一家而蔓延开来。在清理整顿农村基金会期间,就出现大多数的城信社备付金大量下降或各项存款受到明显影响,支付困难的现象。 二是银行发展在局部的滞后。80年代温州国有银行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无法摆脱观念的束缚,大量资金只投向国有集体企业,而蓬勃发展的温州个私经济获得国有银行的资金支持却极少,许多企业偏好向社会借款和用现金结算,为温州民间金融组织和民间借贷的发展创造了市场空间。并且即使高利借贷的风险较大,但由于效率较高和便利的原因,人们还是愿意承担风险,从而内在地埋下了金融风险隐患。 三是经济环境偏紧导致的金融机构资产质量逐步恶化。资产质量是金融组织是否稳健经营的最核心指标,是金融组织的生命线。在资产质量恶化的情况下,若没有其他措施来补救,比如没有发达的资金市场拆入资金或资产不能及时转让或变现等,那么该金融组织就很可能面临支付缺口和流动性困境,一旦群众对其丧失市场信心,就会演化为金融风险。温州已暴露或面临风险的金融组织大多有一个资产质量逐步恶化的过程。如1997年瑞安市某金融服务社在面临支付压力时,其表上不良资产比例为24%,实际资产质量远比报表反映的要严重的多。其他风险边缘上的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率高的达到90%以上,低的也比规定的15%要高。没有资产质量作为金融组织资产负债比例和“三性”管理的基础和后盾,金融组织也就难以实现稳健成长。 四是政策导向的失误。温州20年的金融业发展历程总体上是成功的,但在涉及金融体制改革的某些具体操作上却带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因考虑不周而埋下金融风险隐患。一是80年代原体改委和农委宽于批设农村基金会,并收取代管资金,结果绝大多数机构走上吸存放贷的道路,成为温州金融业的重要风险源。大量基金会成立使得体改委和农委等主管部门根本无法深入管理和有效监督,可以说基金会长时间是处于失控状态的,从而使得风险的累积成为可能。二是对金融法人机构的政策连贯性若被打破,就有可能诱发金融风险加快暴露。如在组建温州城市商业银行期间,由于组建期过长,透发原有的一些城市信用社股东转让资本或大肆挥霍资产等现象的发生,给温州市商业银行成立后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 三、金融风险处置方法分析 (一)因地制宜地多样化措施处置金融风险温州不断发生的金融风险事件,可分成:(1)社会金融“三乱”(乱设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乱集资);(2)办理存款业务的准银行类中小金融机构(农信社、城信社、金融服务社)风险;(3)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潜在的风险隐患。我们之所以这样分,是考虑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温州金融风险侧重不同,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人民银行要时刻密切关注社会金融秩序,最大限度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社会“三乱”。 对于小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的处理方式,温州金融监管当局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许多作法对目前金融形势仍有借鉴意义。具体手段总结起来有:一是核销和剥离不良资产,或出售债权,改善金融机构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二是救助,包括金融机构从系统内(信用联社或各信用社之间等)调剂资金保支付,经人行批准动用存款准备金,央行直接提供再贷款。三是重组,包括债务重组和机构重组,前者有与债权人协商,要求延期偿还债务,或债权转股权,或免除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广义上,此类方法还有股东贷款加速偿还与股东存款延期偿还,税务豁免,强制清理各种自有资产并出售,转让不良债权或转让营业网点与经营权利等等。机构重组主要指股权结构重组、机构间新设合并或吸收合并,以及私有股权国有化,如原有股东增资扩股,邀请新股东加入等。四是接管,建立并改善其内控制度等各项管理基础,重组管理层,以资产置换或资产出售方式增加该机构资产流动性,凭借接管组织的信誉加强对外融资,减少融资成本,从而调整被接管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最终使其恢复正常的经营管理水平。五是关闭清理,对于那些确实救助无望,关闭清理也不至于产生广泛的社会冲击的中小金融机构,果断选择有利时机进行清理。 对于其他金融风险事件,除个别典当行曾显露现实的风险外,其他机构均未发生严重的支付危机或挤提现象,但还是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潜在风险因素。温州监管当局密切关注经营状况,指导改善管理,调整资产结构,责令停办各种违法违规的业务活动,平时增加现场监管的力度和频度,充分汲取小法人金融机构风险事件的教训和处置经验并适时运用后,确保了安全。 (二)风险管理手段 Tags: |
提供人:佚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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