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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表3提供的数据看,全国工业总产值中,重工业所占比重总体呈下降之势:从1978年的56.9%下降至1999年的50.8%,下降了6个百分点之多[2]。而西部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就陕西情况看,1978年后,重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在经过短暂的下降后,从“六五”时期开始出现反弹,到2002年已增加至65.96%,与1978年相比,上升了10个百分点之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经过几年的发展,消费品短缺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在“地区经济梯度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东部地区经济经过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后,资源短缺日益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了东部更好的发展,“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全国经济的全面发展,西部地区向东部提供资源支持“责无旁贷”。在这种背景下,陕西自“八五”起将以能源和原材料为中心的基础工业提升为主导产业加以重点发展,截至“九五”末,能源化工已成为起主导产业。其中仅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产值就占到了工业总产值的14.6%(曾昭宁,2002)。这似乎表明,相对于全国而言,西部地区的工业化进程较快,工业化水平较高。但考虑到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力水平,资金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显然违背了当前的比较优势。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西部地区重工业的过快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原料采掘工业为支撑的,这不仅对生态破坏大,而且还会影响当地和全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从表4提供的信息看,1978年,重工业总产值中,采掘工业、原料工业和加工工业所占比重分别为7.2%、20.0%和72.8%。到2002年,采掘工业和原料工业已分别上升至27.2%和26.3%,而加工工业则下降为46.5%,比采掘和原料工业两者所占比重低了近7个百分点。尤其是西部开发战略实施后,采掘工业所占比重大幅度上升,四年间共上升了近16个百分点,而且还呈现出增长的趋势。这也反映了西部地区工业内部结构的转变离工业化进程中“高加工度化”阶段还有相当大的差距。[3]
以上分析表明,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西部地区的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所占比重较大,第二产业发展较为落后,第三产业发展稍快。但如果与东部地区相比,西部的产业结构更为落后。[4]工业在西部地区国民经济中已占据相当比重,“数量工业化”水平(工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较高。但从工业内部结构看,西部地区重工业比重过大,轻工业比重较低;在重工业中,原料和采掘工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并已超过加工工业,“质量工业化”水平(工业内部的结构比例)还较低。 三、基于所有制结构的经验解释
了陕西和全国GDP中工业所占比重和工业总产值中的国有工业所占比重的变动情况。从中可以看出:陕西GDP中工业所占比重一直低于全国总体水平,同时就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所占比重而言,陕西也一直低于全国总体水平,在全国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陕西虽有下降,但比重仍很高。因而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陕西“工业化水平较低、进程缓慢”是由当地的国有工业比重较高引起的。由于国有工业企业的行业分布(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和发展情况更多的是基于中央政府发展战略考虑的,违背了当时经济条件下的比较优势,再加上政策性负担引起的预算软约束,自生能力和竞争力不足,经济效益差,直接阻碍了当地的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就陕西情况看,在国有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在GDP中的比重并没有出现明显的下降,进入90年代后还有了一定的上升。这也正说明了国有工业的布局和发展因违背了比较优势,缺乏自生能力和竞争力。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西部国有经济比重过高已经严重影响了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而且因政策性负担严重和自生能力不足而导致的软预算约束,使得国有企业本身经营机制不灵活,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因而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变粗放式增长为集约式增长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布局调整和改革重组已刻不容缓。在此过程中,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进入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应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使其在市场公平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最终实现各类资本的“各就各位”和协调发展。
另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本身的经营决策和发展战略受中央政府意志的影响相对较小,而且产权明确,所面临的是“预算硬约束”,其发展是民营企业家(企业主)在市场价格信号的指引下,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过程。这些企业所进入的产业一般都较好地发挥了当地的比较优势,自生能力和竞争力强,对当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起到了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其中以个体、私营为代表的民营企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尤其是1992年以来,我国民营企业更是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相对东部而言,我国西部地区民营企业发展较慢,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当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就陕西情况看(见表5),1992年民营企业户数、从业人员和产值分别为35.55万户、64.42万人和17.64亿元,经过几年的发展,户数和从业人员已分别增加至2002年的104.66万户(其中私营企业仅为8.00万户)、306.50万人,产值增加至1999年的172.47亿元,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1.40%、16.88%和38.50。增长速度虽然较快[5],但绝对增加量较小,与东部地区相比,差距仍然很大。2002年,浙江省民营企业户数和从业人员已分别达177.63万户(其中私营企业为24.73万户)和679.60万人,所创造的产值占据了全省产值的“半壁江山”,个别地区达到了90%以上。与此相随的是,该省的产业结构也较为合理(见表6)。其中,轻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达54.96%,比重工业高出10个百分点至多。当地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村(乡、镇)一品”的区域特色产业区也正是当地民营企业自主决策、发挥当地比较优势的产物[6]。
因此可以说,在给定中央政府发展意志的条件下,西部地区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程度是由其所有制结构决定的,国有经济比重过高、民营企业发展较慢是导致当地产业结构不合理的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因而,在新的一轮西部开发中,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实现集约式的经济增长有赖于所有制的改革。在推动国有资产进入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行业和领域的同时,还要加快国有资本从竞争性和盈利性行业和领域退出;进一步放开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领域,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最终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协调、健康发展。西部地方政府似乎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在中央政府政策和东部经济发展经验的指引下,也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改革。
就陕西看,继1995年出台《关于积极发展我省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的通知》后,在1997年又出台了《关于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的决定》和《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下文简称两个《决定》),掀起了该省所有制改革的热潮。此后,在2003年2月初,西安市经委又做出决定,在两年内出售500亿国有工业资产,市属工业只保留少量国有资本,无一家纯粹的国有企业。此举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就实施效果看,问题重重,能否取得预期目标还拭目以待。[7]在当地政府出台很多大胆的政策措施的情况下,为何所有制改革步履维艰,民营企业发展仍然难以令人满意?正如孙早等人(2002)研究所显示的,其深层次原因在于当地缺乏完善的市场制度。很多迹象也表明,西部地区政府行政职能方面所存在的弊端已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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