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珠三角则以年均16.9%的持续高增长傲视全球。香港也因珠三角的加工业发展而得以维持制造业出口的竞争力、维持香港作为国际上最大的港口及金融中心的地位。 随着广东“外源内用”与“内源外用”步伐的加快,广东经济保持高速增长。2001年,广东GDP突破万亿元,2003年达到13450亿元,占全国的11.5%,比广东人口在全国的比重高5.3个百分点;人均GDP达到16990元,折合2053美元,已超过2001年中等收入国家和地区1860美元的平均水平。2003年广东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313.3亿元,约占全国各省地方财政收入的七分之一,人均地方财政收入1651元,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3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55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了30倍和21倍。 在粤港经济融合不断加快的背景下,粤港经济体系正在逐步接轨,并深度融合,这为粤港金融一体化奠定了制度创新的基础。
六、推进港粤金融一体化过程中的“港粤”金融合作的新特点 “港粤”金融合作也是在长时期的金融活动实践中逐渐出现和发展的,并在金融互动、金融联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随着国际金融形势的变化,以及双方金融产业成长步伐的推进,“港粤”金融合作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 以往的“港粤”金融合作基本上属于“自觉需求反映型”,即金融互动合作关系基本上是民间自发地对两地经贸投资发展作出反应,而缺乏有意识的规划、组织与协调。因此,虽然存在融资与贷款、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人才、货币流通等丰富的合作方式,但总体上,金融合作的层次还不够深入,停留在“要素互补”阶段,发展速度也不够迅速。 在金融一体化规律的作用下,香港和广东的政府部门逐渐重视并积极介入金融合作,促使“港粤”金融合作的合作类型从“自觉需求反映型”向“协调供给引导型”转变,合作层级从“要素互补”向“功能互补”提升。这些新的特点,一方面反应了“港粤”金融合作逐渐向全面、系统的方向过渡,符合香港金融扩张和广东金融开放的整体思路;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港粤”金融一体化是大势所趋,仅仅依靠实践摸索无法有效避免潜藏的金融风险,而针对区域性金融问题进行基本理论的深入、系统研究迫在眉睫。 上一页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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