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内容提要】通过对徽州地区自然灾害现象分析,总结徽州传统聚落在规划设计中的防灾意识、营建活动中的防灾技术,以及水利工程中的防灾措施,提供当代减实防灾研究以启迪。
【关 键 词】徽州/自然灾害/防灾技术措施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763(2000)03-0050-07
徽州地处皖南,毗邻浙赣,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地貌丰富,地形复杂,多为山地和丘陵。川泽纵横,气候多变。
自古以来,徽州地区就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灾害种类较多,主要是旱涝灾害、地震、山崩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龙卷风、大暴雨、大雪和冰雹等气候灾害;蝗灾、虫灾等农业灾害;以及旱涝灾害引发的次生和衍生灾害,如城镇灾害、环境恶化、生态破坏等。
徽州素有“东南邹鲁”和“文献之邦”的美誉,至今保存下来大量的文献资料,其中正史、地方志、族谱等中有关自然灾害的记载,尤为丰富。历代对各种灾害的记载都较为重视,尤其是明清以来对自然灾害的记载和考证详尽,各府、州、县在编篡地方志时,以专门章节辑录历年的灾异现象。徽州地区自然灾害资料主要来源正史中的“五行志”和地方志中的“食货志”、“灾异志”、“符瑞志”等。其中地方志中记载的旱涝灾害资料尤为详实,不但记载了历年的灾害时间、受灾区域和灾象等,而且还记载与自然灾害相关的次生、衍生灾害等。其中正史资料有《新唐书》、《宋史》和《明史》、《清史稿》等;地方志有《徽州府志》(明弘治十五年刻本)、《新安志》(清康熙四十六年刻本)、《半南志》(民国三十三年刻本)等,以及近代灾害研究资料等;族谱有《新安旌城汪氏家录》(元泰定元年刻本)、《新安汪氏通宗世谱》(清乾隆十年刻本)等。
宋代以后正史和地方志资料在时间上有较好的连续性,而且地方志大多数由编撰者对本地区历史沿革和变迁等方面进行比较缜密的考证,两者可以进行相互补充和对照。此外,地方志吸取了大量水利著作、笔记、奏疏等文献中有关灾害的信息,能从一个侧面印证自然灾害的程度和影响。另外,大量的家谱、宗谱和族谱也从宗族变迁史中,提供一定的自然灾害的信息资料。这些史料可以彼此佐证,从而纠正它们在传抄、校勘和印刷等方面的错误。
在这些史料中有关旱涝灾害最为详尽,凡是自然灾害的记载则全部收录,此外,凡在旱涝灾害发生的当年又发生的其它灾害,也予以收录,如旱涝引发的农业灾害、地质灾害和城镇灾害等,以及蝗灾、虫灾等亦全部收录。由于篇幅所限,所有自然灾害年表暂不附录。
一、徽州地区自然灾害资料
徽州地区自然灾害资料选取地域以唐大历五年(公元770年)徽州“一府六县”基本建置为主,即徽州府辖歙县、黟县、绩溪、休宁、祁门、婺源等作为范围。史料中记载的时间从唐永徽元年(公元650年)至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为了系统、方便地整理、分类和统计这些历史资料,利用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开发的Office97应用软件,建立“徽州历史自然灾害信息系统”数据库,记录“时间、灾害类别、等级、灾害地区、灾害特征、史料来源”等数据资料。利用该应用软件中Access数据处理软件完成数据库资料的录入、修改和更新;利用Excel图表处理软件完成统计表格的建立和图表转化;利用Word文档处理软件完成全部文档作业。
1.旱涝灾害
旱灾和涝灾是徽州地区最常见的自然灾害,故本文做了较详尽地分析。据〔表1〕统计结果分析,从唐永徽元年(公元650年),至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共获得徽州地区的涝年147年,旱年106年,涝年占全部旱涝年份总数的58.1%,旱涝年数的比例约为1:1.387,全部时间段为1290年,灾害年发生次数占全部年数19.61%。以上统计数据表明,历史上徽州地区的涝年发生次数比旱年发生次数较多,基本上符合淮河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旱涝规律中涝多于旱的一个灾害特征〔1〕,这与本地区地理、水文、气象特点也基本吻合。
〔表1〕徽州地区各世纪旱涝灾害频次表
起迄年代 旱灾年次 捞灾年次 合次 650-1100 4 3 7 1101-1200 5 8 13 1201-1300 3 7 10 1301-1400 12 12 24 1401-1500 15 10 25 1501-1600 21 20 41 1601-1700 14 22 36 1701-1800 15 25 40 1801-1900 13 31 44 1901-1940 4 9 13
从明弘治十四年(公元1501年)至清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这个时间段是徽州地区旱灾、涝灾多发期。〔图1〕其中尤其以清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至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这一百年间为旱涝灾害次数高峰期间,共发生旱灾13次,涝灾31次。
其次,选取旱涝灾害高峰期时段,将徽州地区各站点发生的旱涝灾害频次作一统计,结果列于〔表2〕。从表中可以看出徽州地区六县旱涝灾害发生次数的地区分布特征。从明弘治十四年(公元1501年)至清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期间,这四百年各间县共发生旱涝灾害241次,其中旱灾95次,涝灾146次,旱涝次数之比为1:1.537。说明该地区在总体上(除黟县外)仍呈现涝灾多于旱灾的特征,此时期徽州地区呈现为涝灾多发期。由〔图2〕可以直观地明显看出,在四百年间绩溪县旱涝灾害次数最多,高达55次,占该地区旱涝灾害总次数的22.82%。其次是婺源县和休宁县,旱涝灾害次数分别为43次和42次,占总次数的17.84%和17.43%。最少的是祁门县,旱涝灾害次数仅为28次,占总次数的8.61%。由以上统计图表可以明显看出,旱洪灾害对徽州地区的影响是随着时间延续,逐渐呈上升和加重的趋势。
徽州地区的涝灾是多发性的,主要有季风暴雨性洪涝灾害、干支流洪水遭遇性洪涝灾害、山洪、泥石流、山体坍滑引发的洪灾等。这些类型洪涝灾害及其次生和衍生灾害,往往会造成房屋倒塌、树木折毁、河堤冲决、人畜漂溺等损失,这样的灾害史料在文献记载中比较常见。地方志中如同治《祁门县志》记载,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祁门“五月大水……城中洪水陡起,涨三丈余……冲圯谯楼、仓库、民田、庐舍、雉堞数处,乡间梁坝皆坏,溺死者六千多人”。〔2〕又如民国《婺源县志》记载,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婺源“大水,北乡尤甚,冲坍民舍三千四百余间,淹毙男、妇大小九十五人”。〔3〕
附图
此外,洪涝灾害引起农业灾害,如同治《黟县志》记载,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黟县“夏五月大雨水,伤人民、损田庐,灾民九千二百六十四口”。〔4〕第三,洪涝灾害导致山崩、地陷、坍滑、泥石流等地质性灾害的发生。如民国《歙县志》记载,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五月淫雨,大水害稼、灵山崩、坏庐舍,压死居民三十余人”〔5〕。
从史料记载来看,徽州地区的旱灾主要发生在夏、秋两季。旱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日常生活,交通运输和消防防火等方面用水的缺乏,以及引发疫病流行。如嘉庆《绩溪县志》记载,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绩溪“大旱饥,大疫,死者无数”。在乾隆十六年(1751年),“夏秋大旱二百余日,民皆凿溪汲水,是岁大饥”。〔6〕
旱涝灾害作为自然地理和气候因素中重要方面,它往往会加剧了人聚环境恶化的趋势,导致了家族迁徙,人口流离失所。如绩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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