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滞后及达赖集团挑拨鼓噪,我区1980—1994年间出现了“宗教热”。据调查显示,1982年全区宗教活动场所64座,僧尼1288人,1987年宗教活动场所928座,僧尼14320人,1990年宗教活动场所1353座,僧尼42190人,1994年宗教活动场所1787座,僧尼46380人。随着在寺僧尼人数重新增长和宗教影响的逐步扩大,寺庙和喇嘛希望恢复往昔的权势是十分自然的,达赖集团的渗透,使这种企望和努力成为西藏社会的重要不稳定因素。1980年后,我区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牧业生产经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家庭经济、个体工商户在城乡恢复和发展。西藏农牧民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农牧民群众把相当一部分人力、财力、物力用在宗教消费方面。据1988年调查表明,在拉萨寺庙中的喇嘛每人每年平均得到的布施为1000—1300元。这种宗教性消费实际上是农牧民群众扩大再生产的一种扣除,对农牧民群众的经济生活和改善生产条件起了消极作用,但为寺庙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以 60—70年代僧侣开展的种植、养殖等活动为基础,80年代落实各项政策和农牧民群众的大量布施捐献为契机使寺庙具有了从事经济活动的能力和条件。 (二)寺庙经济的发展模式 西藏地域辽阔,寺庙分布点多面广,寺庙所处的地理环境和经济环境也不尽同。十世班禅大师提出“以寺养寺”,并在扎寺进行试点工作后,各地寺庙根据各自所处环境和经济状况,开展了形式各异、结构有别的寺庙经济活动,形成了不同的模式。 1、生产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离城镇较远,处在适宜生产的地理环境。如:洛扎县卓瓦寺等。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植树造林)加工业和藏医药生产等。生产方式因生产条件不同而有较大差异。其中种植业、畜牧业、林业等由于存在生产资料所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加之由群众代耕、代牧问题突出而倍受世人关注。 2、流通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处在公路沿线、市镇附近,适宜进行营销活动的地理环境。主要包括商业、运输、旅游业。因不需要土地和牧场,只需资金和人才,特别是位置优越,消息较为灵便,经营素质较好的大、中型寺庙,如哲蚌、色拉、布达拉宫、大昭寺、扎什伦布寺、萨迦、桑耶寺、强巴林寺等,往往借助寺庙是宗教场所,能吸引众多游客和信教群众的优势,从事着融运输、商店、旅店、服务业为一体的多种类型的营销活动。扎什伦布寺的“刚坚公司”,从事着跨区域的寺庙经济活动。这种模式是寺庙扬长避短的优势所在,应是寺庙经济发展的重点。 3、消费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处在交通闭塞、偏僻、文化落后的地理环境。主要以收取布施和由僧尼家庭供养来维持寺僧的经济生活和宗教消费现阶段布施和化缘仍是寺庙经济的主要来源。寺庙僧尼人口的增长,要求寺庙规模扩大和生活性、宗教性消费的增长,寺庙收取布施和化缘的现象越来越多,本地布施少,僧尼就到外地化缘,拉萨街头化缘,甚至强行索要,每逢夏秋时节,僧尼纷沓而至藏北草原,成为信教群众的一种经济负担,影响着群众的经济生活和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4、传统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分布在那曲东部、昌都北部一带(色拉寺过去也曾发现有类似情况),寺庙僧侣沿用历史上形成的佛事基金形式募集财物。收入来源于当地信教群众,所集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永久归属寺庙,信教群众仅享有寺庙年复一年的一次性简单的某一佛事活动的永久受益权。造成寺庙富裕、群众贫困现象的加剧。 5、综合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处在交通要道、城镇附近,适宜生产型、流通型活动的地理环境。其经济活动具有生产型、流通型和大量收取布施的特点。 西藏寺庙经济具有种类齐全,大中小并存的特点。寺院经济活动大部分是以寺僧自劳得食、自劳得利为前提,与旧西藏寺庙经济相比具有质的区别。开创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寺庙自养的基本途径,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藏传佛教寺庙不劳而获的传统模式,是一场深刻的宗教改革。但是传统型模式仍具有很大的消极作用,不利于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三、西藏寺庙经济运行模式的微观分析 西藏寺庙经济存在三种模式,一是以寺庙消费为目的的经济行为,形成“内接济自消费”的运行模式,对社会经济发展缺少助力;二是以经济活动与宗教活动相兼顾为目的的经济行为,形成“内接济外辐射”的运行模式,促使本地经济的良性发展;三是以宗教消费为目的的经济行为,形成“内富裕外贫困”的运行模式,阻碍本地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 (一)内接济自消费的运行模式以色拉寺为例: 1、土地等生产资料情况 1980年有土地20克,各种果树600棵,山绵羊200只,耗牛180头,黄骗耕牛48头,黄奶牛12头,骡马7匹,汽车3辆,猪180头,鸡60只,温室1座,有缝纫组和羊毛加工组、文化室和医务室。 2、经济收支情况 1980年总收入72379.98元,其中:水磨收入997.32元,牧业收入1991.99元,果园收入14472.36元,缝纫收入1734.50元,运输收入5092元,泥塑收入8360元。支出14018.57元,留公积金7600元,公益金1137.48元。 1984年总收入270993.47元,其中运输收入41208元,果园收入14162.08元,基建收入63081元,泥塑收入1335元,缝纫收入8360元。支出37285元,留公积金28500元,公益金94026元。 1992年总收入86万元,其中:布施收入400000元,印刷收入80000元,运输收入52211.8元,果园收入12118.80元,商店收入25000元,饭馆收入34000元,牧业收入9911元,门票和照相收入54445元,缝纫收入6000元,其他收入457002 元。支出227768.60元,留公积金35000,公益金8370元。 1999年总收入4543694元,其中生产经费收入1167458元,旅游收入794720元,佛事收入2419972元。杰扎仓维修投资419769.60元,寺内文物保护维修投资70966元,基建投资266075元,共计投资756810.60元。 1999年色拉寺为社会扶贫捐款3000元,希望工程捐款500元。 (二)“内接济外辐射”运行模式 以洛扎县卓瓦寺为例: 卓瓦寺位于洛扎县边巴乡四村,海拔3500米,西离洛扎县城22公里,南距不丹20公里。现有僧人7人,1989年以前,宗教收入3000余元,僧人生活基本靠家庭供给。 1989年经县政府同意,全寺僧人当年在河滩植树5000株,以后每年组织僧入植树造林,15年造林面积达120亩,35578株,包括核桃、苹果、白杨等18个经济品种。开荒垦地8.7亩,年产量5400余斤,青油730斤,土豆、萝卜等3100斤,饲养耗牛65头,年产酥油奶渣 910斤。为满足信教群众需求,先后修建大小经堂、僧舍26间,塑佛像83尊,劈山修路800米,自筹人、财、物,备齐了宗教用品和用具,满足了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 1998年总收入34000元,其中农牧业收入20000元,农产品加工收入5000元,小电厂收入1000余元。支出6000元,其中放牧群众每人每年工资1620元,出资1000多元,组织僧人抢修水毁桥梁4座,向学校捐款100元。人均纯收入3500元,高于当地群众收入水平。卓瓦寺僧人一日三餐、生活用品由寺庙购置发放,享受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自给有余。 现有生产资料状况:120亩河滩林地,8.7亩耕地,150平方米的温室、大畜65头,榨油机1台,磨面机1台,拖拉机1台,扬场机1台,20千瓦小型水电站1座。 生产资料来源:8.7亩耕地是僧人开荒,温室是僧人修建,投资7240元购置各种机器,低价为群众服务,承包已几年不能运转的20千瓦的小水电站,投资2000元对发电机组维修,向四个村54户、327名群众供电,对村委会和五保户、特困户免费供电。1993年寺庙民管会主任和副主任把自己的8头大畜捐给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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