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复兴运动的开展以及农村社会调查开始逐渐取代了城市社会调查的主导地位。据赵承信先生统计:1927年所有地方社会调查中,68.6%是城市社会调查,6.5%是农村社会调查,其余时全省性调查。而到1933年,农村社会调查首次超过了城市调查,到1935年,城市调查降至23.8%,乡村调查则升至37.8%。这种现象的背景,是中国农村问题的日趋严重,政府开始推进农村问题调查。许多调查项目被政府的有关部门接收,列入经常性的调查项目,成为政府行政工作的一部分。随之,城市社会调查开始衰落。
二、社会学重建以来的城市贫困问题研究
1,城市调查的停止和恢复
共产党执政初期,曾有一些社会学者参与了城市的社会改造运动并取得了一些调研成果。在广州市,岭南大学社会学系的师生们在杨庆堏的带领下,曾参与了对妓女、乞丐的调研和改造工作,何肇发还根据这次参与收容改造活动中对乞丐的调查活动写了一篇论文,《广州市乞丐的个案研究》(何肇发,2001年,p278)。
1950年代开始,一方面,随着社会学专业的被取消,社会调查活动在中国基本上消失。另一方面,随着新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确立,有关“阶级”“阶层”的概念发生变化。在1956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之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实体,被认为已经不再存在。整个社会中只存在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与此同时,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作为执政党的阶级基础和主要“同盟军”,被认为实现了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翻身”,“贫困”、“下层”这样的概念及问题,也随之消失。
中国的社会学专业恢复于1979年。1981年,刚刚成立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在北京市宣武区椿树胡同开展了城市社区研究,对居民生活,家庭婚姻等问题进行了调查。自那以后,各种城市社会问题的调查和相关的学术研究越来越多,调查和研究也渐趋深入。80年代以来比较著名的城市社会调查有:
1983年10月,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同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进行了“天津市千户居民问卷调查”,调查涉及天津的9个市区、35条街道的1000户居民,内容涉及城市居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及居民对政府工作的评价。后来,天津市的做法还坚持了下来,其他很多地方的政府也仿效天津的做法,开展了类似的城市居民社会生活调查,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比如浦东新区政府与上海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合作进行的浦东居民调查也属于这一类。另外各地政府也有一些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调查,如上海有《2002年上海社会发展蓝皮书――城市管理与市民素质》。
2,90年代以来的调查研究
1990年代以来,有关社会下层的调查和研究,社会学家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①下岗工人问题研究;②社会分层研究;③社会贫困问题研究。
90年代开始,大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工人的下岗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与此同时,“社会分化”和“城市贫困”问题开始在中国社会中突现出来。也所以,对以上诸问题的研究几乎是在同时期成了社会学家的研究题目。这种调查研究受到各级官方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的牵引和支持。自90年代后期以来,在国家和各省的各种科研项目的设置中,下岗工人问题、社会分层问题、城市贫困问题等一直占据一席之地。相应的成果也大量面世。
在各种研究成果中,李强的《当代中国社会分层与流动》涉及到了工人的问题和“城镇职工中的贫困层”问题。而在他和胡俊生、洪大用合著的《失业下岗问题对比研究》中,城市失业下岗群体的问题得到了具体的分析和国际比较意义上的研究。在90年代以来的各种社会调查中,李强的一系列实证性调查对于中国社会学界产生有较大的影响。
“城市贫困问题”多与反贫困(扶贫)问题和社会保障等问题联结在一起。除了各种政府科研项目外,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国家统计局、民政局等部门推动了课题的展开。关信平、洪大用、王有娟等一批研究者从事了相应的调查研究。关于中国城市贫困的概念定义、模型分类、规模状况、形成原因、扶贫政策等问题,已出现有相应的成果。
“社会分层”研究在前几年的中国社会学界曾是个很热门的题目,各地也出现过一些较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其中影响最在的当数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该报告将“阶层”概念从社会学界推向了全社会。同时它明确地将各种以职业群体划分的阶层作了等序排列(“十大阶层”)(1),并进而将中国社会划分为五个等级。这样的研究,使城市社会的“下层”较清晰地浮现了出来。
三、城市下层研究面临的课题
1,关于“城市下层”的概念和社会构成
在90年代以来的社会学研究中,关于城市下层,如上所述,虽然已有不少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但城市下层群体一般被表述为“下岗工人”、“贫困群体”、“弱势群体”等特殊的群体。如何将“城市下层”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加以确立、并进而展开研究,仍是个课题。
相对于具体的贫困群体,作为一个阶层概念,“城市下层”的涵盖面应该更广,其区分标准也不应限于财富收入。同时,“城市下层”存在于城市城市社会,它既区别于农村社会的贫困层,同时也应该包括所有城市中的下层居住者,而非专指具有城市户口的居民。此外,“城市下层”问题的学术所指,是与下层居民生活状况相关的方方面面。而即使是“贫困”问题,它也不只是经济收入的问题,现代城市社会中的“贫困”问题涉及到社会制度、产业结构以及相关者的社会资源、文化资源、种族-民族、居住区域、生活式样等各个方面。
关于城市下层的基本构成,目前国内已有的城市贫困研究主要从社会保障制度的角度出发,将研究对象局限在有城市户籍的城市居民范围。笔者认为,无论是基于关注社会事实本身的学科理念,还是基于对城市社会问题的关心,研究者都应该将城市中所有实际的居住者列入到研究范围中来。从目前中国一般城市社会的状况来看,可以认为,所谓“城市下层”大致由以下几外方面构成。
①原有城市下层成员及其家庭。包括旧贫困街区(如上海的“棚户区”、“下只角”)居民、低收入劳动者、无保障老年人、病残人等及其他们的家庭。
②新形成的城市贫困成员及其家庭。90年代以来遭遇下岗失业的人员、回城知识青年(包括支边青年、下乡知青等)、退休回沪人员、犯罪人员等的家庭等。
③征地人员中的贫困层。郊区被征地的农民,作为“农转非”人员,其职业、身份都已非农化,许多征地人员的居住地也已城镇化,他们应该被纳入为城市社会研究的对象。他们中的大部分人目前或者从事低收入劳动、或者失业待工,正成为城市下层的重要组成部分。
④定居于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包括从事低收入体力劳动的工人、保姆、以及从事摊贩等各种杂业的流动人员。这些人目前尚不被承认为城市人,但他们居住、工作、生活在城市,其中的大部分人特别是年轻人也不再会回到农村。虽然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将他们纳入进去,学术界也多将他们视作为“流动人口”,但事实上他们已经成为中国城市社会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2,关于城市下层研究的视角和方法
在既有的调查和研究中,有一些倾向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研究者较多地站在行政职能部门的立场上设定问题、研究问题,从问题意识到概念设置,主要源自于行政职能部门的实际需要及其制度框架,缺少相应的学科视角和学术空间。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城市中那些没有本地户籍的居住者一直没有被学者们视作为“城市居民”。在对城市社会的研究中,国外已有的城市社会学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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