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化向“开放的地区主义”方向发展,智利必须重新重视发展与本地区的贸易,而采取与其他拉美国家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是贯彻这一方针的有效途径。可以说,90年代以来,智利通过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方式明显地扩大了出口市场。
汇率政策。如前所述,智利在80年代实行根据国内外通货膨胀率的变动不断进行小幅调整的爬行汇率。进入90年代以后,外资、特别是短期私人资本的大量流入,对本国货币形成越来越大的升值压力。针对流入的外资以美元为主的形势,智利政府对汇率政策做出重要调整,放弃了本币单独与美元挂钩,改用钉住多种货币即“货币篮子”的办法,增加了央行对兑换市场的干预,并对流入的短期资本采取强制存款(encaje)的政策(关于这项政策,下面再做进一步介绍)。上述政策无疑对于稳定汇率和防止货币过度升值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一点对于像智利这样出口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影响的国家尤为重要。尽管在90年代中期,主要在1996-1997年期间,智利依然未能有效遏制投机资本的过量流入,以及1995年至1997年10月期间货币累积升值16%,并由此导致亚洲金融危机引起的冲击波和1999年改用自由浮动汇率制,但与某些拉美国家长期采用与美元挂钩的固定汇率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相比,智利在这方面所遭受的损失要小得多。由于出口市场的扩大和汇率制度比较合理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智利的出口在90年代一直保持强劲增长势头:1990-1994年为10.0%,1995—1998年为9.5%,1999—2001年为7.3%。
强制存款政策。众所周知,外来的短期投机资本对不少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和严重的后果。智利是最先对这类投机资本采取防范措施的国家之一。1991年6月,智利央行出台了所谓“强制存款”政策,规定投机性的短期资本流入(主要是短期贷款和存款)必须将相当于资本流入量的30%存人中央银行1年,不付利息。这一做法实际上就是提高外部融资的成本,是限制投机资本流入数量和调整外来投资结构的调节措施之一。后来,随着资本流入压力的下降,强制存款比重也逐步下调,直至2001年最终放弃强制存款政策。学术界迄今对这一政策仍有争议。支持者认为,从宏观经济政策角度看,这一政策能给货币政策提供更大的活动余地,可以避免因短期资本流入过多引起的周期深化;在使用外部融资较少的情况下,由资本流入形势逆转所造成的损失就比较小。反对者则认为,这一政策往往并不能达到所追求的目标,特别是在限制资本流入量方面,有可能给国内企业融资带来困难并加大融资成本。e不过,笔者认为,智利在特定的环境下采取特定的政策的做法,从决策层面看是有创意的;与短期投机资本在一些国家造成严重的金融动荡相比,智利实行这一政策所取得的成效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智利文人政府当政以来,对于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财政政策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据有关文献介绍,智利政府通过适度限制公共开支,根据形势变化对增值税税率进行一定幅度内的向上或向下调整,建立稳定化基金(rondo de estabilizaci6n),保持公共财政相当于 GDPI%的结构性盈余等手段,逐步形成了一种稳健的、负责任的财政政策。90年代以来智利保持了27%-28%左右的投资率,达到其历史最高水平,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性因素;与此同时,国家维持了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投人,并偿还了大量外债。“实际上,90年代期间,国家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持续的财政支持,包括1998—2002年经济减速期间也不例外,中央政府的债务余额由1989年占GDP的43.8%降至2002年的15.9%。”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智利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和与之配套的体制架构。这个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面向中小企业的专门融资渠道,其中包括由国家生产开发公司(CORFO)担任中介的中小企业投资贷款;由CORFO购买银行债券,银行将发行债券收入专用于向中小企业贷款;国家提供担保补贴的贷款,即向中小企业放贷的金融机构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担保,其费用的75%由国家支付,等等。(2)提供技术援助。智利于1993年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援助基金(FAT),专门资助这类企业聘请顾问,以解决诸如市场分析、产品设计、控制污染、建立信息系统等。(3)中小企业研究与开发援助。智利于1991年建立全国技术与生产基金 (FONTEC),支持中小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4)培训。军政府曾对国家培训体制进行改革,但效果不佳。1995年,文人政府制定了面向中小企业的培训计划,其中包括对中小企业业主、经理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小农业生产者的培训。1998年还建立国家培训基金(FONCAP),为中小企业员工培训提供资助。此外,政府对这类企业的支持还包括某些鼓励出口的政策性优惠,以及鼓励同一地区的同类企业形成某种联合体等。
社会政策。社会政策并不是本文关注的重点,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智利在取得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并没有忽视社会发展。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由于生产率的增长,工会作用的加强,也由于一度非常滞后的最低工资快速而集中的增加和税收的重要增长(超过GDP的2%),实际工资以每年将近4.5%的速度提高,并显著增加了被拖欠的人力资本(卫生、教育和住房)投资,以及最低养老金和家庭拨款。因此,贫困人口已明显地降至总人口的30%以下,收入分配有了改善。”
三 关于“国家”(Estado)的定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智利90年代以来经济形势的明显好转似乎有两个重要因素值得考虑。第一个因素是,同其他拉美国家相比,智利经济改革的启动要早10-15年,进入90年代后智利已经渡过了改革前期的混乱与冲击。在经济改革的前期阶段,由于指导思想的偏差和政策的不当,智利经济经历过剧烈的起伏动荡,人均GDP的平均增长率仅为1.5%左右,贫困家庭比重由占30%上升到超过40%。正如有的学者指出:“在(智利改革的)头10年中,自由贸易导向的主要冲击是一种‘对内的破坏效应’,其中最突出的是前几十年间逐步形成的国内经济遭到局部性的破坏或肢解,造成了巨大的负面社会效果。”对其他拉美国家而言,90年代还正处在改革的前期阶段,正在经历着类 似智利前期的“激进式”改革所引起的强烈冲击。这或许是我们观察这些国家90年代经济与社会形势的一个重要视角,但这并不等于说这些国家面临的严重经济与社会问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动化解。这就涉及我们所说的智利经济形势好转的第二个因素:政府在改革指导思想和经济政策上的重大调整。
在论及智利政府改革指导思想和经济政策的调整时,我们应当看到,智利改革在追求建立市场经济、实行自由贸易、发挥比较优势、让私人企业起主导作用等基本目标上是前后一贯的。90年代以来智利历届文人政府改革指导思想的调整主要集中于对国家职能的重新定位,并把国家的干预或调控集中于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
在智利改革过程中,新自由主义者在国家的作用问题上有两种观点较具代表性。一是在对国家作用的整体看法上,认为“市场是自足的、良性的经济调节机制”,国家只会造成扭曲与无效率,主张取消政治和国家,因而被批评为“新自由主义的乌托邦”。二是认为国家的收入再分配职能是对企业部门的负面干预,收入再分配过程是经济“停滞之源”。根据国外学者对智利国家改革的研究,可以把智利政府对国家的重新定位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不再是企业创建者、经营者和直接生产投资者,但与此同时,国家为保持国民经济的活力与稳定不断地进行调节(如对危机局面进行干预);通过政府促销、提供补贴、刺激投资、签订贸易协定等支持企业扩张;采取多种办法吸引外资;提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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