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的调节。“法律是什么呢?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8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市场,配置资源,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它主要通过经济立法与经济司法,使经济活动有法可依,保护合法行为,保证经济活动的规范化和有序化。所以,法律调节具有强制性,是具有很重要的一种硬调节。
相对而言的道德调节是一种软调节。其作用主要的表现在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对市场进行匡正和矫治,并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道义上的支持和价值上援助,形成经济运行和道德运作的双向约束和激励的良性机制,使市场经济具有道德的价值导向。
总之,我们应当全面的认识法律与道德的作用,把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统一发挥作用。在道德教育中,我们应当强调遵守法律的最基本要求。同时,我们要把重要的道德规范,尽量的纳入我们的法律只2中,纳入我们的管理体制之中,融入群众的各种守则、公约之中。
当然,本文探讨市场经济伦理精神的目的不仅仅在 于理论上的深化、创新,应包括我们实际生活中运用。一方面在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素质,使人们自觉的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从而有利于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在于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即通过对市场经济运行带来得社会后果进行价值评判和价值导向,促进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结合。为此,我们今天仍然要弘扬民族精神,崇尚共同理想,但它不是空泛的,而是通过社会个体的认同、接受、内化,渗透到个体的事业追求当中,成为现实的道德力量,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注 释】
1、刘伟、梁钧平,《冲突与和谐的结合·经济与伦理》,北京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P27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驾御出版社,1995年版,P434。
3、余金花,《探寻中国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伦理学》,2001年第5期,P47。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驾御出版社,1995年版,P134。
5、6、7转载罗国杰,《建设与社会主义体系相适应的道德体系》,2001年第4期。
8、《列宁全集》第15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59年版,P146。
【参考书目】
1、《罗国杰文集》,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王锐生、程广云,《经济伦理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刘伟、梁钧平,《冲突与和谐的结合·经济与伦理》,北京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4、唐凯麟、王泽应,《20世纪中国伦理思潮问题》,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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