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永乐年间备受朱棣信任的纪纲,利用其监视朝臣、统领禁军和特务机构等多重大权而为自己攫取巨额财富,他的聚敛手段也与他所代表的专制权力一样达到了空前凶恶的程度。而此时商人阶层代表人物沈万三之子沈文度,也恰恰是因为靠行贿等方式投身纪纲门下、并且竭力助纣为虐,于是不仅改变了朱元璋残酷抑商政策以来沈氏家族屡遭追剿的厄运,而且更从纪纲那里分得了巨大的利益:
(纪纲)数使家人伪为诏,下诸方盐场,勒盐四百余万。还复称诏,夺官船二十、牛车四百辆,载入私第,弗与直。构陷大贾数十百家,罄其资乃已。……吴中故大豪沈万三,洪武时籍没,所漏赀尚富,其子文度蒲伏见纲,进黄金及龙角、龙文被、奇宝异锦,愿得为门下,岁时供奉。纲乃令文庆求索吴中好女。文庆因挟纲势,什五而中分之。45
可见在纪纲无边势焰和恣意敲诈商人阶层的威势之下,沈文度早已不仅是一般的畏葸恭顺,而且更是主动参与了其专制权力的肆虐。
沈文度的情况清楚地说明:钻营权力并千方百计获得权势的庇护,这固然是中国商人阶层历代沿袭不替的传统,但是很显然,只有在专制权力对全社会控制高度强化和权力集团的私欲无限膨胀的明代,它才会达到空前炽盛的程度。所以明代中期以后这类例子更是不胜枚举,比如嘉靖年间长期执掌锦衣卫的皇帝幸臣陆炳,就是以接受“奸商”贿赂而闻名46。经济史家傅衣凌先生曾总结明清商人的命运:
在中国商人之中,他们最能累积巨富者,却是盐商、茶商、洋商、铜商、票号、当行等。……行商是一种政府的特许商,他是靠着封建的特权而独占商业利益的。至徽商、陕商,多典当,盐筴;浙江多丝商,也多和官僚有所联系。……中国的商业曾长期的替封建制度服务,它一方面是限制商人的自由活动,譬如中国的牙行制的发达,即是政府通过牙行以控制中国商人的活动,……另一方面,则是中国的封建统治机构对于较大的商业又强力维持商人和地主之间的紧密关系,以保证实物和地租的生产。47
……中国商人为取得其商业活动的自由,不是采取斗争的方式,而是依附于封建势力的庇护之下,和封建官僚勾结而取得的。48
中国商业资本的增值方法,多不由正当的途径,而率利用封建的独占方式,以巧取豪夺致富。……在此氛围之下,即和政治上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商业,如嘉靖时代的墨商罗龙文,亦必捐纳一个中书,披着官僚的外衣。否则中国的商业资本假如不是托庇于官僚政治之下,便难获得超经济的超额利润;反之,他们也因为和官僚政治太过于密切了,常不能独立的长久维持其经济的活动,每随政治的变动,而起变化,辄与王朝的兴衰,同其终始。所谓“操赀交接,起落不常,东家已富,西家已贫”,恰是说明这个情景,形成中国商业资本最脆弱的一环。49
可见“托庇于官僚政治”乃是制度环境对于中国商人生存方式的根本性规定。
对于16世纪前后商人究竟是如何“托庇于官僚政治”,可以从成书于明代中期的长篇小说《金瓶梅》中得到非常具体的说明。比如书中详细写了富商西门庆交结官府、贿赂权贵的种种手段;而这种政治投资,反过来又成为他更狂热地在经济领域攫取暴利的保障。小说概括西门庆依靠钻营权门而跻身官僚阶层、与他大规模聚敛财富这二者关系是:
县门前西门大老爷,如今见在提刑院做掌刑千户,家中放官吏债,开四五处铺面:段子铺、绒线铺,外边江湖又走标船,扬州兴贩盐引,东平上纳香烛,伙计主管约有数十。东京蔡太师是他干爹,朱太尉是他卫主,(蔡太师府)翟管家是他亲家,巡抚、巡按都与他相交,知府、知县是不消说。家中田连阡陌,米烂成仓!50
可见西门庆在本乡山东和南方的全方位、大规模的商业经营(在山东开着缎子铺、绒线铺等四五处铺面,外边江湖又走标船,并在扬州兴贩盐引……),无不是以他的钻营权门的异常成功为前提。
再如通过《金瓶梅》中的描写,可以看与衙门有特殊关系的商人们,是如何通过权势和行贿而争得朝廷大宗专购商品的“批文”,然后在这笔买卖中大发横财:
应伯爵领了李三来见西门庆。……李三道:“今有朝廷东京行下文书,天下十三省,每省要万两银子的古器,咱这东平府,坐派著二万两,批文在巡按处,还未下来。如今大街上张二官府破二百两银子,干这宗批要做,都看有一万两银子寻。”……西门庆听了说道:“不打紧,我这差人写封书,封些礼,问宋松原讨将来就是了。”李三道:“老爷若讨去,不可迟滞,自古兵贵神速,先下米的先吃饭,诚恐迟了,行到府里,乞别人家干的去了。”西门庆笑道:“不怕他,设使就行到府里,我也还教宋松原拿回去就是,胡府尹我也认的。”51
这段文字涉及的内容相当丰富,比如从“自古兵贵神速,先下米的先吃饭,诚恐迟了,行到府里,乞别人家干的去了”几句中,可以清楚知道当时钻营此道的商人之众多;再从西门庆凭借自己在官府中的根基深厚,因而对拿到这笔大生意胸有成竹等的生动描写之中,可以知道:商人之间竞争的胜负,归根结蒂取决于他们能否走通官府门路。除此之外,这段文字还描写了一些重要情况,比如:朝廷采购古董,名义支出是每省万两银子,但是被衙门层层加派的结果,竟然高达仅一府的派购数额就逾两万两;再有,商人“张二”向官府行贿二百两银子,意欲将标值两万两银子的古董采购权争夺到手,而如果行贿成功的话,则路人皆知他可以利用这朝廷采购的名义净赚一万两银子的暴利,由此可以知道其间的黑幕重重。
16世纪前后类似的例子非常多,比如因为朝廷和官府可以随时和任意增设税目,所以通过行贿权门而获得免税权,就是富商大贾们赢取暴利的门径:
(弘治十五年,即1502年)奉命榷木卢沟桥,召车徒给以□符,验数句稽,限不得与门者通,隶卒无所牟大利。富商大贾,往往诡数规免,或挟势家为奸利。52
王阳明正德十二年(公元1517年)也说,在衙门的滥税酷税和“唯嗜贪污”的威逼之下,赣南的商人们只好想方设法贿赂税吏,以便与他们勾结营私,用“奸弊百端”的手段逃税53。
对于权钱交易的这些具体方式和程序,《金瓶梅》则有许多更为真切的描写。比如写西门庆贩运大宗货物时,总是可以通过行向“钞关”官员叙旧行贿而大量逃税。他派伙计“在杭州置了一万两银子段绢货物,见今直抵临清(山东临清是当时南北贸易的枢纽)钞关”,马上就用重金买通税官:
西门庆教(女婿)陈敬济:“后边讨五十两银子,令书童疏通写一封书,……与你钞关上钱老爷,教他过税之时,青目一二。”54
(货物运达之后)韩道国道:“全是钱老爷这封书,十车货少使了许多税钱。小人把段(缎)箱,两箱并一箱,三停只报了两停,都当茶叶、马牙香柜上税过来了。通共十大车货,只纳了三十五两五钱钞银子。老爷接了报单,也没差巡拦下来查点,就把车喝过来了。”西门庆听言,满心欢喜,因说:“到明日,少不得重重买一分礼谢他。”55
可见只要行贿打通关节,就可以用少报一半货物量、将高价值货物谎报为低值货物等方法大量逃税,所以作者就用“富贵必因奸巧得,功名全仗邓通成”来概括当时这种权钱交易和权钱互动极为活跃的社会现实56。由此也可以知道,当时“权力社会”中流行的勒索贪赃、徇私舞弊、近于公开抢劫的摊派征赋,乃至通过对政府采购权的贿取和垄断而获得暴利等等,都因为得以借助于“市场”渠道的周转便利,于是变得更为顺畅发达、狂不可抑。
同时,从上引赣南商人在与税吏勾结过程中的“奸弊百端”、流氓官僚西门庆的发迹手段等等,不难联想到明代中后期流氓文化在与专制政体互动之下的恶性发展57,从而得知:促使“权力经济”日益与流氓文化相互结合的这种制度机制,是如何与崇尚法治和契约伦理的现代商品制度完全悖逆的。
商人阶层依靠投献于专制权力而钻营安身立命空间的传统模式,早在秦汉时就已经发端58,其后历代承袭、并经过16世纪前后的发展而演进至17世纪以后的清代,越发被“光大”起来,从而在更深刻的程度上成为中国商人阶层的宿命59。而明清时期商业和商人阶层发展的这种模式,与欧洲中世纪晚期以后的商业由以往的商人个体经营逐步发展为大型贸易公司经营、并由此而使商人阶层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影响得到极大提高60,在制度方向和路径上恰恰完全相反。
其四,统治者的“恶税”制度给包括城市经济在内的整个国民经济带来灭顶之灾。
中国皇权进行社会控制和运行经济体制的一项最重要手段,就是其赋税制度的实施。这项制度的特征有二:首先是通过编户齐民制,尽最大可能地将全国一切丁口变为向皇权国家承担赋税的“王民”;其次,由于皇权专制性的周期性膨胀、统治集团贪欲和奢糜的加剧,所以王朝初期的“均赋”“薄赋”政策总是迅速被横征暴敛的赋税制度所取代,并最终引发巨大的经济和政治危机、直至使王朝在财政困境和社会困境的双重窘迫中走向灭亡61。而在对国民普遍实施的恶税制度之中,尤以对工商阶层的滥税最为突出,原因在于这种惩罚性酷税本身就是皇权抑商政策、乃至皇权统治方式的一部分,所以这种“王政”不仅始终合法,而且具有巨大的道德威势,即万历时某官员所说:“国家建设钞关,抽分以佐国用,盖曰:‘与其取之不足之闽,孰若取之有余之商,亦王政之所不废也’”62;清代学者钱大昕则总结:“阴避加赋之名,阳行剝下之计,山海关市之利,笼于有司,日增月益,曰:‘吾取诸商賈,非取诸民也。’”63因为这个规律在16世纪前后不仅有着最典型的表现,而且其专制法理的空前突显、对工商业戕害的空前巨大等等,与当时皇权制度的运行方式和趋向之间有着密切而重要的关联,所以笔者将另文详细叙述。
其五,权力集团直接动用暴力而公开、大规模地掳掠工商阶层和百姓们的财产。
以上所述“权力经济”的种种方式,不论如何暴虐恣睢,但从皇权“统御子民”的法理来看还有其一丝半缕合法性的影子。但正因为所有这些方法还要多少顾及“合法”的名义,所以其盘剥国民财富的程度就总要受到一定限制。然而在16世纪前后其专制性空前膨胀的趋势之下,皇权已经日益不能容忍对于自己无限贪欲的任何限制,于是我们也就看到这时权力集团聚敛财富的主要方式,越来越让位与直接动用极其野蛮露骨的手段,以对工商阶层和百姓财产的施以公开和大规模的掳掠;并以这种最极端的方式充分地展示出“权力经济”的根本属性。上文提到朱棣时权臣纪纲的恶行:“构陷大贾数十百家,罄其资乃已”——这种用皇帝直接授予的威势而将商人资产洗劫一空的情形,充分预兆着商人阶层在如此制度环境中的最终归宿。
权力集团对国民财富毫无忌惮的公开劫掠,正是与16世纪前后皇权专制性之膨胀过程完全同步而开始的。比如较早的成化年间,乃是宦官政治和特务警察政治迅速发展的时期,而此时统领东厂的宦官尚铭则利用手中大权而专门敲诈北京几乎所有富户:
西厂废,尚铭遂专东厂事。闻京师有富室,辄以事罗织,得重贿乃已。64
又如嘉靖年间长期执掌锦衣卫的皇帝幸臣陆炳之所作所为:
(陆)炳任豪恶吏为爪牙,悉知民间铢两奸。富人有小过辄收捕,没其家,积赀数百万,营别宅十余所,庄园遍四方,势倾天下。65
这类例子在16世纪前后不胜枚举,由此可知统治者这种到处抢劫和敲诈国民财产无限威势,正是皇权制度及其法权体系、以及这个制度之下“权力经济”的基本特征。
及至万历年间(万历二十四年即1596年,朱翊钧向全国遣派税监矿使乃是标志性的重大事件),则上述法理更是到处恣意横行而略无顾忌。比如:商人如果不能完全满足官员们横滥无边的敲诈勒索,则他的全部家财就会被立即抄没66。尤其是这种公开抢掠的对象,竟然越来越遍及于整个商人阶层,典型的例子比如税监陈增以盗掘矿产的罪名诬陷敲诈众多的富户,三天内拘捕五百多人67;陈增的党羽程守训诬陷众多徽商私匿巨额财产,于是严加追抄,而所有这些徽商只有向他重资行贿才能幸免于难68。史籍还记述程守训更加骇人听闻的暴行:
自江南北至浙江,大作奸弊,称奉密旨挖金宝,募人告密。诬大商巨室藏违禁物,所破灭什百家,杀人莫敢问!69
勘究江淮不法大户、及私藏珍宝之家,出巡(安徽)太平、安庆等府,许人不时告密问理,凡衣食稍温厚者,无不严刑拷诈,祸及妇孺矣。70
以往人们经常用16世纪前后徽商等地方商业阶层的形成及其广泛的经营活动,来证明“资本主义萌芽”有了如何重要的发展,但是从上述记述中我们很容易看到:不论徽商经营如何一时发达,但其最终根本无法摆脱专制权力横暴摧残之下的窘境。
再如兼掌天津和临清的税监马堂招揽流氓恶棍充当打手以大肆掠夺,结果连中等富裕程度的人家也多半横遭破产之祸:
诸亡命从者数百人,白昼受锒铛夺人产,抗者辄以违禁罪之。僮告主者,畀以十之三。中人之家,破者大半,远近为罢市。71
又如万历二十七年,受朱翊钧派遣征荆州店税(荆州为南北经济交往的枢纽和重要的商品集散地)的陈奉,对水路和陆路的商人一律施以公开的抢劫、对于一切有产之家必罄其所有而后快:
(陈)奉兼领数使,恣行威虐。每托巡历,鞭笞官吏,剽劫行旅,商民恨刺骨。……其党至直入民家,奸淫妇女,或掠入税监署中。……水沮商舟,陆截贩贾,……在湖广二年,惨毒备至。及去,金宝财物钜万计。72
时中官多暴横,而陈奉尤甚。富家钜族则诬以盗矿,良田美宅则指以为下有矿脉,率役围捕,辱及妇女,甚至断人手足投之江,其酷虐如此,帝纵不问。73
权力集团对国民财富实现灭绝性掠夺的例子,如税监高淮在辽东的行径:
带领家丁数百人,自前屯起辽阳、镇江、金复、海盖一带,大小城堡,无不迂回遍历,但有百金上下之家,尽行搜刮,得银不下数十万,阎闾是空!74
有关最高权力集团对商人阶层和其他国民这种拉网式掳掠的情况,在万历时期经济史料中随处可见,比如这类描述:“吸髓饮血,以供进奉,……而天下萧然,生灵涂炭”75;“遂使三家之村,鸡犬悉尽;五都之市,丝粟皆空”76;“宇内已无尺寸净地!”77由此不仅可以清楚地知道“权力经济”的终极形态是一幅怎样的情景;而且更可以知道专制威权对整个国民经济实施的,乃是略无孓遗的笼盖。
而从制度经济的角度来说尤其重要的是,这种对国民财产掳掠是与权力专制性摧残国民一切权益、凌虐社会政治秩序和规范的横暴至极互为表里的。比如上面引述史料中提及的陈奉的党羽在掠夺商旅的同时随意闯入民宅、奸淫妇女、“断人手足投之江”,广东税监李凤在掳掠当地巨额财产的同时奸污妇女六十六人78;各地税监为了更为彻底地搜刮民财,于是大规模招募流氓恶棍充当打手、并大肆鼓励诬告陷害;各地的税监衙门动用诸种酷刑作为勒索商人的手段;等等。这种对国民基本生存权益和社会基本秩序摧残程度之空前惨烈,仅仅从当时的矿监税使将众多稍稍妨碍其掳掠暴行的地方官员贬谪削籍、投入监狱、甚至折磨致死,就可以看得很清楚79;而如此局面之下,一般国民更是只能沦入“幽系死亡者,尤不可胜纪”80的惨境。
结语:16世纪前后权力经济“逆现代性”的启示:
政治、法律和法权形态的变革是社会走出中世纪的关键
以上大致说明了16世纪前后“权力经济”的主要的路径,而正是这样的大势构成了当时中国城市经济的基本制度环境。“权力经济”的上述恶性膨胀充分说明:由于其根本属性所决定,专制权力延续和发展的结果,必然是以牺牲整个国家政治和经济体系的起码平衡为代价而超规模地攫取和掳掠民脂民膏;而在这种除了王朝末期的揭竿而起之外,统治权力越来越不受制度制约的政治环境中,非但根本不可能产生新的经济形态,而且就连王朝常规秩序的维持延续、中世纪社会一般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最终也将被专制权力的无限贪婪和横暴所阻断。由此,清代史学家评价万历一朝经济局面时,非但没有给予任何积极的赞誉,相反的概括却是:“识者以为,明亡盖兆于此!” 81所以笔者认为:今人那种以为明代中后期的局面是“中央集权专制国家权力严重削弱”、“商业性行为成为几乎全社会的取向”,并因此使中国具备了向近现代制度转型趋势的看法,是远远悖离了基本的史实;而那种认为中国“没有民主并不是问题”、在皇权政体的制度框架之内即可以保证中国经济形态先进性的看法,就更是天方夜谭。
正如顾准所说:“我们有些侈谈什么中国也可以从内部自然生长出资本主义来的人们,忘掉资本主义并不纯粹是一种经济现象,它也是一种法权体系。……资本主义从希腊罗马文明产生出来,印度、中国、波斯、阿拉伯、东正教文明都没有产生出来资本主义,这并不是偶然的。中国不少史学家似乎并不懂得这一点”82——近现代经济和社会形态,并不仅仅是一定规模的商品贸易、雇佣工场生产、某些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等等外在的方式,而更为关键的柱石,乃是那种使“君主被完全解除了监督私人产业、指导私人产业”之威权(亚当·斯密语)、使“政府干涉财产的权力受到限制”(大卫·休谟语)的法权制度;是保证国民摆脱圣君贤相、大救星的“恩庇”,从而能够在“政治上发挥自由能动性,使自己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成为国家的立法者”(费希特对公民社会中,私法体系与公法体系之间必然联系的看法)的制度路径。显而易见,明清皇权政体和法权形态的发展方向,乃是将两千年以来的“秦制”发展到空前森严缜密的程度,所以它与近现代社会的上述方向完全相逆83;而在这种制度环境中,16世纪前后“权力经济”的恶性发展及其对社会进步可能性的窒息,也就是无可避免的。